凡有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裝置,均應裝設防誤裝置,裝置的效能和質量應符合產品標準和有關檔案的規定。
1、防誤裝置應實現以下功能(簡稱五防):
(1)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掛)合接地線(開關);
(4)防止帶接地線(開關)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高壓開關櫃及間隔式的配電裝置(間隔)有網門時,應滿足“五防”功能的要求。
2、 新訂購的高壓開關裝置,必須具有效能和質量符合要求的防誤裝置,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訂貨
3、 新設計的發、變電工程中採用防誤裝置和操作程式,應經執行部門審查。
4、 新設計的發、變電工程中採用的防誤裝置,應做到與主裝置同時投運。
5、 在設計、製造及選用防誤裝置時,應考慮以下原則:
(1)防誤裝置的結構應簡單、可靠,操作維護方便,儘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處理的複雜性。
(2)電磁鎖應採用間隙式原理,鎖栓能自動復位。
(3)成套的高壓開關裝置用防誤裝置,應優先選用機械聯鎖。
(4)防誤裝置應有專用工具(鑰匙)進行解鎖。
防誤裝置應滿足所配裝置的操作要求,並與所配用裝置的操作位置相對應。
(5)防誤裝置應不影響開關裝置的主要技術性能(如分合閘時間、(六)防誤裝置所用的電源應與繼電保護、控制迴路的電源分開。
(6)防誤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防鏽、不卡澀。戶外的防誤裝置還應有防水、防潮、防黴的措施。
(7)“五防”中除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可採用提示性的裝置外,其他“四防”應採用強制性裝置。
(8)新設計的戶外110kV及以上覆雜結線,應優先採用電氣聯鎖或電磁鎖方案。
(9)戶內配電裝置改造加裝防誤裝置,應優先採用機械程式鎖或電磁鎖。
(10)應選用符合產品標準,功能齊全並經兩部和網、省(市)電力局鑑定的產品。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退換,並在訂貨合同中加以說明
6、網、省(市)電力局鑑定的防誤裝置,必須經執行考核取得執行經驗,報兩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在全網推廣使用。
凡有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裝置,均應裝設防誤裝置,裝置的效能和質量應符合產品標準和有關檔案的規定。
1、防誤裝置應實現以下功能(簡稱五防):
(1)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掛)合接地線(開關);
(4)防止帶接地線(開關)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高壓開關櫃及間隔式的配電裝置(間隔)有網門時,應滿足“五防”功能的要求。
2、 新訂購的高壓開關裝置,必須具有效能和質量符合要求的防誤裝置,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訂貨
3、 新設計的發、變電工程中採用防誤裝置和操作程式,應經執行部門審查。
4、 新設計的發、變電工程中採用的防誤裝置,應做到與主裝置同時投運。
5、 在設計、製造及選用防誤裝置時,應考慮以下原則:
(1)防誤裝置的結構應簡單、可靠,操作維護方便,儘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處理的複雜性。
(2)電磁鎖應採用間隙式原理,鎖栓能自動復位。
(3)成套的高壓開關裝置用防誤裝置,應優先選用機械聯鎖。
(4)防誤裝置應有專用工具(鑰匙)進行解鎖。
防誤裝置應滿足所配裝置的操作要求,並與所配用裝置的操作位置相對應。
(5)防誤裝置應不影響開關裝置的主要技術性能(如分合閘時間、(六)防誤裝置所用的電源應與繼電保護、控制迴路的電源分開。
(6)防誤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防鏽、不卡澀。戶外的防誤裝置還應有防水、防潮、防黴的措施。
(7)“五防”中除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可採用提示性的裝置外,其他“四防”應採用強制性裝置。
(8)新設計的戶外110kV及以上覆雜結線,應優先採用電氣聯鎖或電磁鎖方案。
(9)戶內配電裝置改造加裝防誤裝置,應優先採用機械程式鎖或電磁鎖。
(10)應選用符合產品標準,功能齊全並經兩部和網、省(市)電力局鑑定的產品。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退換,並在訂貨合同中加以說明
6、網、省(市)電力局鑑定的防誤裝置,必須經執行考核取得執行經驗,報兩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在全網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