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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黃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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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墨車事
先簡單回顧一下事情經過!寶馬司機駕車準備佔用非機動車道右轉(違章),機動車道恰好一騎車男(正常行駛)擋住了寶馬去路。大家都知道,汽車是不可以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而寶馬車藉機動車行駛是違法的行為!然後寶馬車上下來一男一女,把汽車人勸走,女生還幫忙把腳踏車弄到方磚上面。騎車人也沒說什麼,在一旁默默等待寶馬車透過。而本來應該離開的寶馬車輛也沒有離開,司機(花臂男)反而怒氣衝衝的下車就來到了花臂男面前!隨後就對對騎車男一頓暴打!而騎車男貌似被嚇到了!也沒有還手,甚至沒怎麼躲避。但是從後來腳踏車男爆發來看,此時腳踏車男應該是不想惹麻煩!而寶馬司機打了幾下以後可能覺得不夠解氣,竟然返回車輛,拿出來一把砍刀!隨後對騎車男連續砍了四刀,騎車男開始躲避,第四刀並沒有砍到騎車男。而寶馬司機砍第五刀的時候刀確飛了出去,兩人對視一下,都毫不猶豫的衝向路中央地面的砍刀,風水輪流轉,騎車男搶先一步拿到了砍刀,局勢開始反轉。俗話說的好:不要欺負老實人,老實人一旦發起火來你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拿到砍刀的騎車男開始砍寶馬司機,司機落荒而逃,這是監控畫面裡最後的身影,騎車男繼續砍殺寶馬司機。這個畫面,寶馬司機像汽車跑去,下一步動作不明確,是要取東西(武器)反擊,還是要駕車逃離?或者駕車撞人?畫面過於血腥,處理了一下。事件結果:寶馬司機不幸身亡。至此事件結束。寶馬司機因為太過於衝動,最終害了自己,如果寶馬司機不咄咄逼人,可能也不會有今天的慘案!這是寶馬男司機生前的照片,就因為交通爭吵,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沒了!腳踏車男砍寶馬男的前幾刀時絕對是正當防衛,可能是寶馬男準備回車裡取武器(猜測)徹底激怒了腳踏車男,後來即使把行兇者制服後,仍然繼續追殺,砍殺,最後腸子都流了出來。在生死攸關的情況下,腳踏車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過激,失控這都是正常的。但是在法律意義上來講可能構成了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衛過當具有以下兩方面的特徵:一、在客觀上表現為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二、防衛行為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對於防衛過當的量刑,中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鼓勵公民更好的利用防衛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有其積極的意義 -
3 # 楊遠190
死者一點都不同情,他不死不知以後死在他手上的不知多少個,點點小事就刀而且還是自已的錯在先,這種人少一個好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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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小主說電影
本來是一件小小的道路糾紛,結果因為雙方當事人的不理智,釀成慘劇,這對雙方的家庭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
根據影片可看到,腳踏車男子明顯是防衛過當了。
那什麼是正當防衛?以及與防衛過當的區別是什麼呢?
用老百姓的大白話來講,正當防衛就是在我自衛的過程中,對方已經停止對我的攻擊了,這是正當防衛。
而“防衛過當”就是,對方停止對我的侵害之後,我還在進行“暴力自衛”。
再說的簡單點就是別人不打我的時候,我也不能打別人了,要是我還打,就是防衛過當。
影片中可以明顯看到電動車男子撿起刀後,寶馬男已經沒有能力進行繼續侵害,而電動車男子連續追砍寶馬男,寶馬男腸子都出來了,最後搶救無效死亡。
所以電動車男子一定是防衛過當,會被判刑。
但由於死者有錯在先,電動車男子屬於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如果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獲得家屬諒解,會被從輕處罰。
遇到這種事,一定趕緊跑,保命要緊,及時報警。
硬不硬只能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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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芳有看法
在談論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之前,我們首先得搞明白法律對過當防衛的司法解釋和核定標準。
刑法中對無限正當防衛的限定是,對正在進行殺人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造成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適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那麼我們再來看花臂男的行為,不管是從開車走非機動車道還是到主動出手打人,進而上車拿刀砍人,他一直都處在主動出擊的位置,而且帶刀之後明顯就屬於危害對方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了,那麼電動男進行回擊是可以理解為正當防衛的。
關鍵的疑點在於,花臂男跑到車身旁的時候,電動男還一直在追身還擊,這可能會成為超過限度的過當。不過,在司法解釋當中,雖然造成重大損害,但可以視情減輕或免除處罰。也就說,即使電動男屬於防衛過當,那麼也具備免除處罰的條件,這就要看對方的行為了。
花臂男起碼犯了兩大嚴重錯誤:一是隨身攜帶管制刀具,二是涉嫌酒後駕駛,三是持刀傷人,他的刀是在行兇過程中掉的,而非主觀上自己主動掉的,所以他仍然有行兇的主觀。這些方面都足以讓電動車主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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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透過以上幾點屬典型的黑惡勢力。
中國是法制社會,一切講究證據。相信警方會徹底調查的,並拿出事實來作為依據。
關鍵是寶馬男被砍後是否失去反抗能力。如果繼續跑向車邊,有可能繼續在車上拿其它兇器,此時,騎車男完全屬正當防衛。如果寶馬男已倒地,騎車男繼續追砍,應該屬防衛過當了。
當然,最後以警察查斟結果為準了。如兩邊的筆錄口供,車上還有其它管制工具沒有,是否醉酒。更為關鍵的是圍觀者的證詞等等將作為騎車男量刑的依據。
根據以上分析,預計判防衛過當可能性較大。如果傷人者主動陪償,判緩可能性最大。
而網友們一邊倒支援為正當防衛。如果坐實寶馬男黑惡勢力,那百分百正當防衛。
吃瓜群眾無非是在支援正義一方。但法律是講究證據的,是有它的嚴肅性的。
但願不要再發生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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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臺北妹
這是正當防衛,寶馬車主已經拿刀了,並且對電動車主進行砍殺,電動車主生命受到嚴重危脅!公民生命受到不法侵犯具有無限自衛權!包括殺死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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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衫褭褭
這個問題不復雜,主要涉及到犯罪論中正當防衛的知識。簡要從正當防衛、罪與非罪、罪責相當三個角度來談。
1、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違法性阻卻事由,即行為人面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時,實施必要的防衛行為不構成犯罪。它的成立需要兩個條件:
一是不法侵害正在發生;也就是說事前事後防衛都不屬於正當防衛。
二是不超過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說超過必要限度就是防衛過當,構成犯罪。但面對殺人搶劫強姦(原諒我沒記全)等嚴重犯罪犯罪,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也就是殺了也不算過當。
2、騎車人行為的罪與非罪?
騎車人反殺行為明顯分為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乘車人拿刀砍騎車人,刀落地被騎車人搶到後,騎車人反砍乘車人,這個階段的行為,是騎車人為了制止乘車人正在實施的持刀行兇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防衛行為,這時,騎車人擁有無限防衛權,即,即便此時砍死了乘車人,也屬於正當防衛。
第二階段,乘車人被砍多刀,倉惶逃走,騎車人進行追砍,即便刀落地後,騎車人又將刀撿起,進一步追砍乘車人,此時,乘車人對騎車人不法侵害的現實緊迫性已經解除,再行砍殺已經屬於事後防衛行為,構成犯罪。
3、此罪彼罪與罪責相當
構成何罪,要看二次砍殺時騎車人的主觀意願,如果僅僅是想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如果就是想砍死他,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罪責相適應是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不論是構成何罪,法理也不外乎人情,騎車人在情理上都值得同情,而且,法庭也應充分考慮騎車人在當時面臨被砍時的內心緊張情緒,對其過激行為予以綜合評價,從輕或減輕處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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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H妹看球
影片我看了也是感觸很深,明顯的一起典型的黑社會尋釁滋事,因為可以看到車都開錯道了,撞了好幾次電動車,還要下車打人,最後話還動刀子。最後來了個大反轉,就是電動車車主撿起了刀去砍殺了他們。
我相信在座的老實人、文化人、善良人都會解電動車主。面對社會上一些滋事分子,我們大多數人都選擇去忍讓,覺得挨挨罵,挨幾拳就過去了。但是這個時代更需要像電動車車主這樣的英雄好漢。我認為他是防衛過當。首先
1.寶馬車交通違章,都開到非機動車道去了,違法變道撞擊電瓶車
2.仗著人多勢眾衝下車控制電動車車主並推搡他威脅恐嚇感覺;
3.紋身光頭男連續毆打電瓶車男,電車男基本處於捱打狀態;
4.連續毆打後仍不肯罷休,返回車內取出刀具可以看出很大一把刀砍電車男;
5.最後那個人跑回車,有可能認定他回去拿更多的兇器,因此電車男追上去情有可原。
雖然殺人是不對的,但是人在感覺生命威脅的情況下會有什麼表現我們應該要去理解。電車男在當時的情況下為了自保做出這樣的行為可以理解,特別在現在反黑背景下,雖不贊同這種傷害他人行為,但是應鼓勵這種與黑暗勢力對抗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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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理得心安
腳踏車主的砍人行為顯然屬於防衛過當。
因交通糾紛被毆打、再被持刀砍殺,這已經屬於危害到自身生命的程度了,腳踏車主的反擊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必備的要件。
但合理的防衛程度,應該是當寶馬車主失去傷害他人能力時停止防衛行為。
而這僅僅是符合教科書標準的理論上的合理程度。
事實上,交通糾紛就打人、不解氣還要砍人的寶馬車主,被奪刀、被追砍這麼栽面的事,一旦給他有喘息報復的機會(比如跑車上拿出把槍),腳踏車主還有能奪刀反抗的機會和運氣麼?
所以,事實上防衛到什麼程度才算能夠保護自身生命安全在當時是很難確認的事。
而且,寶馬車主不僅車內隨時備有嚴重違規的管制刀具,而且在尋常糾紛時有確定的滋事砍人的行為,已符合黑惡勢力的標準。
雖然從最終結果上,腳踏車主的行為確實也完全符合防衛過當的法律要件。
但個人認為,需要承擔的防衛過當的責任是可以減輕甚至免於刑事處分的(比如判參與公益服務若干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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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靜妙879
本案中,騎車男子有防衛過當情節,正當防衛是在人身生命正在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可採取必要的防衛,此案件中當時刀已經掉在地上了,又被撿了起來,對侵害人進行致命的還擊。有違背正當防衛含義。若當時刀已經捅在身上,被桶的人在把刀奪過來進行還擊,這就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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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囧啥都不懂雪諾
在一人面對多人的情況下,不論另外三人的主觀動機如何,已經形成了合圍之勢,且有持刀砍殺騎車男的行為。作為當事人是無法在當時環境下準確判斷另外三人會不會對自己群起而攻的,所以應將涉事四人看做一個整體,必須儘快降低這個整體的傷害能力。所以不能片面地說花臂男受傷了就不應該再追,要知道對方還有三個人呢,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沒繼續砍最開始挑事那個白衣男已經算是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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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壹滴水銀
事件轉折點在腳踏車主把寶馬男兇器打下,撿起開始。腳踏車主已經反客為主。
在寶馬男沒有刀具的情況下,腳踏車主拿刀砍人,已經防衛過當,有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判刑是逃不了的,量刑輕縱的問題,估計也比較重。
1:對腳踏車主有利方面,刀具不是他自己的。
2:看腳踏車主被寶馬男砍傷程度,是否定位激情殺人
3:原先事情已經平息,寶馬男屬於挑釁。案件挑起者。
加一句,如果在古代腳踏車主是伸張正義行為,正當防衛,為民除害。
希望在法院判的時候,有多少好心人為他請願,判個緩刑。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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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fisher452
這個寶馬男屬於不作就不會死。電瓶車男沒什麼可選擇的,判刑不判刑在當時不重要了,先保證自己的安全最好。當然,個人覺得電瓶車男沒任何過錯,當時情況危急,即使有殺人的心也沒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有空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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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蟲二33820166
嚴格意義上來說,是防衛過當。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就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正在實施犯罪行為。
那紋身男的刀掉地上了,並未開始實施犯罪,如果紋身哥揮刀過來,再從他手上搶刀過來,從法律上來說就完美了,但腳踏車人可能會因此受傷。
此事可能會適當賠償加緩刑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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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WingK944
當自己生命受到威脅,隨時被砍至傷殘以及死亡之際,你還會繼續冷緊地靜觀其變或者讓對方任由砍殺嗎?法律需要嚴格執行,但也要根據當時情形適當使用刑法。也不容忍法律的公平秤砣偏向富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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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坐臥隨心5
以影片為正可以看出紋身男就一渣渣,這種混黑社會的是沒有底線,從影片畫面中看出他拿著刀在用刀背砍白衣男子,嘴裡不知說什麼?我們可以推測一下,像這種渣渣從他前面行為來看有的可能就是要錢,你擋我路了賠錢,二一種可能就是恐嚇威脅,要求當事人給他下跪賠理。白衣男肯定不答應,在砍人過程中刀掉了,白衣男把刀搶到手肯定要反擊,不反擊難道還把刀還回去,紋身渣渣往車上回,在這時間是最重要的時刻,追擊上去把渣渣徹底制服,還是停止追擊。不追擊渣渣回車拿出更長更大的刀怎麼辦?萬一拿出槍怎麼辦?只能把渣渣徹底制服。主席說過宜將乘勝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渣渣的死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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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春爺92679563
如果你是當事騎車人,寶馬男第一次回車,拿了把長刀出來耀武揚威,現在他第二次回車,你怎麼知道他是要逃跑還是要拿出其他管制武器?比如弓弩?槍械?
這時候放他走,一會自己就很可能因此喪命,你活我死。所以只能是先把你制服,再談別的。
我覺得就是正當防衛,寶馬男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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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無緣157051844
開寶馬車者車上放有刀具,可見就不是良民,良民開車誰會有刀具放車上?明擺著這主就是的渣兒,今天腳踏車主不受害,可能明天就會有其他人受害。在這次事件中,腳踏車主是奪得他的刀以反擊,我認為不僅是正當防衛,還是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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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風雨之後1305
這是正當防衛,電動車男子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採取防衛措施致人死亡,完全是正當防衛!寶馬男不作死就不會死,這樣的囂張人渣早晚得被人弄死,只是主動選擇了一種最傻逼最窩囊最受人唾棄的死法。強烈建議電車男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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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影片我看了,首先從最開始就是寶馬司機的錯誤!
當時,腳踏車是在非機動車輛道路上!寶馬違規想要從非機動車輛透過,可能按了幾次急喇叭,腳踏車沒讓道,然後寶馬車上下來一男一女,然後把問題已經解決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寶馬司機抽風又跑下來罵司機並且打司機,然後又衝回車上拿刀砍腳踏車師傅,結果刀掉了,被腳踏車師傅反殺!
首先:寶馬司機已經犯了如下幾點
1、滋事,打人!
2、私藏管制刀具,並且出現傷人的犯罪行為!
然後腳踏車師傅為了防衛,出現了反殺的現場,不可否認是屬於防衛,但是有一點,腳踏車師傅好像是砍了三刀還是四刀,就是這多砍的幾刀,就變成了防衛過當!所以,腳踏車師傅會被法律判成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