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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Qile2501

    拋開人情倫理說說法律,按照現行法律只有造成輕傷以上才會有刑事處罰,輕傷以下都是治安處理,行政拘留罰款調解等等,此次卻判刑一年多實在沒有法律依據,如果有什莫原因重判,那就是輿情罪責,此事影響大要求嚴懲不尊師重教的行為聲浪高,據此而重判,我覺得略顯草率。

  • 2 # 打狼專業戶

    老師如父,學生不聽話,打幾下有何妨?我兒子小學的時候也不聽話,我就對老師說,他不聽話你就幫我打我支援你。後來我的兒子考上了重點大學,又考取了公務員,後來辭職自己開了公司,現在在長沙廈門開了分公司。事業蒸蒸日上。我們要知道老師和學生沒有天生的冤家也沒有厲害衝突,老師管你是為你好。打你幾下有有什麼關係呢?如果這個老師不管你,讓你放任自流那就是最大的悲哀了。再說如果你的父親這樣打你,你是否也起訴他的呢?

  • 3 # 漂亮小黑

    這就是受教育程度低的結果,他們總是試圖用各種手段來證明打人的合法性,甚至可笑的追究老師幾十年前的打人行為,老師打了你,幾十年過去了,從法律上來講你都無法舉證老師打過你,也無法取證,僅憑你自己說老師打了你那是不可以的,法律上是不承認的。而且幾十年過去了這點小事兒已經過了追訴期了吧?所以如果錯了就認,越是狡辯越證明自己是錯的。

  • 4 # 梭子蟹蟹

    這事大家總是看老師打學生,學生打老師這一面。其實老師打學生,自古就有。但這件事根源和大家爭執的焦點不應該是打不打的上面,而是如何打怎麼打上面。1往死裡打。超出懲戒範疇了,那肯定不行,打不是目的,教育孩子才是目的;2羞辱人格的懲戒。借懲戒之名發洩私憤,這更是有違師德,哪怕沒有打學生,辱罵也是不對的。常某打老師,據常某法庭供訴的核心也是因為當年受到老師羞辱性懲戒,所以拍影片發洩,但常某並拿不出相應證據,且時間太過久遠無法取證,受到法律制裁正常。

    至於常某上訴,那就要看他們能不能收集到當年老師羞辱虐待常某的有力證據,如果證據有力,估計法院能考慮前後因果關係適當減輕常某刑期,但完全免除刑罰那是不可能的,就從常某不透過法律程式尋私仇,也得判一段時間。

  • 5 # 言某20

    他們還沒明白,不是因為打了老師。當時打了,人家老師也沒說什麼,這事兒也就這麼過去了。然後過了一段時間你兒子還把影片惡意傳播,這就不是打了一個老師這麼簡單的事兒了。全國這麼大的教師群體不需要一個交代嗎,法律立法和司法還要注重一個社會效果呢。事到如今,已經不是被打老師是否原諒的問題了,教師群體民意裹挾也不可能簡簡單單就這麼瞭解了。而且這事兒處理有理有據,也不是專門整他。怪就怪他自己還要嘚瑟!

  • 6 # 小亮在南京

    a打老師四個巴掌判刑一年半,辱罵恐嚇學生半年道歉了事。打一個老師就是傷害全體,辱罵恐嚇學生半年就是個例。這就是公平嗎?

  • 7 # 坤哥livkvn

    一家子少微的有點衝動的失去理智的不懂法,不懂得社會規則,不懂得一切的社會上的倫理道德。打架望人拉,告狀望人留,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你想想吧?你是面向的全國各地的網路聲量,已成定局,再說了,關押期間可能還不算判刑時間,你再起訴,最快進入司法程式也得三個月~半年,那就拖死你,這都在裡面快一年了,判刑一年半,很快的就出來了,你們家人這樣的心態不服氣是不行的,這讓在監獄裡的常某能平衡嗎?只有你們家人認倒黴,安慰一下常某,會許出來還能好一點放下仇恨,重新做人過日子,否則就家破人亡了,你們家人越在外面折騰,常某在裡面就越不平衡,還好!現在又出來一個罵學生的老師,他罵學生半年多,是不是有轉機,就看你能咬住這個罵學生的老師的處理方式。我認為還是撤訴是正確的選擇。必定是全國各地都關注。肯定是萬全的判決。認了吧!

  • 8 # ZHG鷹哥

    難道老師不懂未成年人保護法嗎?學生到學校就是為了接受教育的,如果孩子有了錯誤,應該採取教育的方法,當然也包括請家長,但是,不應該這樣去打孩子。看來有一天你家的孩子被打,被按著頭往地上撞,你們還要感恩這個老師。我真佩服你們強大的心理,再者說了為什麼這樣教育?不守紀律就要捱打?

  • 9 #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22

    這些噴子說話一點腦子也沒有,常某打張老師,肯定張當年是班主任,為什麼全班幾十個學生單單就收拾常某呢?因為常某不學習還擾亂課堂紀律,所以老師才修理他,挺正常的事,這常某仗著自己的父親是一村一長,平時也不是什麼好鳥!光看在法庭上的面相我也料定是個人碴混混,文化底蘊不高,仗著有幾個狐朋狗友和幾個臭錢,為非做歹,魚肉鄉民!這樣的人碴必須除惡務!還上訴,加刑五年!

  • 10 # 沁園春260853283

    橫行霸道慣了唄!他不知悔改還上訴?如今參與錄制和傳播影片的同夥還逍遙法外,沒有受到制裁。法院這樣判也是教育懲戒為目的的,算是輕判了。不好好認罪伏法,非得吧事情再鬧大,把他的同夥一網打盡就安心了吧??難道跟他賭一桌飯的人不知道他是預謀打老師的?非但不阻止,還參與其中錄製影片,在網上宣揚暴力,侮辱人格,助紂為孽,目的性質同樣卑劣,常同學是怕坐牢沒伴嗎?拉他的好朋友進去陪他坐幾年牢解悶??

  • 11 # 囍佛O幸福O佛囍

    靠,為什麼要認識錯誤呢?起因老師打學生,20年以後學生打老師,其實沒有那麼大的罪。為什麼判了一年零6個月,這是法院沒事兒吃飽了撐的。沒有那麼大事兒,給整這麼大事兒。學生現在在裡面呆了200多天了,也算是懲罰了,這可好,你們還在繼續關壓,應該是老師和學生和解的。不應該繼續在裡邊了?放人和解是最好的,雙方都有錯,現在又出現一個。老師罵學生半年。那法院你去抓老師啊。不一定老師全是好老師。學生也不一定全是好學生。

  • 12 # 華仔130843251

    要回到當時的背景,的確那個時候教育醫療這倆個部門,工作者在心態上變得唯利是圖,問題應找出當時的源因,是實求事。

  • 13 # 峻嶺青松

    再怎麼說,人家家人希望減少體罰的心,可理解!

    難道還想人家家人象文革那樣,去上訴說,再多判十年!

    我想,人不會是禽獸吧。

    記得誰說的了,說有人家人喪,而鄰人卻在唱歌了。

    輪到他家死人,也……唉。

  • 14 # 圍城外的那些事

    看了這個問題,我搜索新聞看了一下,個人覺得對於教學中的體罰,適當是沒有問題的,有些比較調皮甚至出去混的,用適當的體罰可能會有效果。如果沒有效果建議老師不要下次繼續體罰了,直接叫家長,讓他們自己教育。

    根據常某的描述,如果屬實的話,那顯然張老師的體罰太過了,讓人蹲下來還用腳踹,這對孩子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別人二十年後打你也屬正常。要不然誰會記得小時候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

    我記得我上小學二三年級的數學老師也是一個很會體罰的女老師,不過她沒有這麼很用腳踹頭,她喜歡用教鞭抽手心和擰耳朵,而且下手很重,有時候要你自己打,手打紅腫了為止。所以所有學生都很畏懼她,不過效果還是挺好的(但是個人覺得稍微過了一點)。那時候我是屬於乖的學生,唯一一次被打手心是,一次考試的時候頭暈暈的破天荒的考了三十多分(平時都是95-100),被打了十幾下手都被打腫了,第二次考試的時候就又回到100了。不過有幾個差生每次考試後都要被打,估計心裡應該挺恨她的吧。

  • 15 # 法重情深

    河南毆打20年前的班主任的常某和他的家人是很要強和偏執的,20年來一直對班主任耿耿於懷,這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得到的;當街毆打自己的班主任,這也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得到的;面對事實,法院判決後,仍對法院的判決表示不服,並且還揚言要起訴老師,這也不是一般的人能夠做得到的。

    當然常某這樣做也許有一定的道理,也許班主任在20年前確實對他有比較刻骨銘心的行為,但是不管怎麼說?對方畢竟是你的老師,管教不聽話的學生並非出於惡意,事情又過了這麼多年,即使有仇恨的冰雪也該融化了。

    很顯然,老師就是有錯,也不能成為隨意毆打他人的理由。常某當眾毆打他人,無論對方是誰?按照法律的規定都應當受到處罰。因此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並無不當。

    而常某在明知二審有可能維持原判的情況下,仍堅持上訴。實際上這除了鬥氣之外,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當然,上訴是被告人的權利,被告人也許想利用這一點證明自己絕不服軟,有一種要抗爭到底的心態。這也不能說是他認識不到自己錯誤,而只能說其是堅持自己的信念罷了,也可以說是他們為這件事所表露出來的一種態度。

    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三分風平浪靜。無論上訴結果如何?都希望雙方當事人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 16 # 看不慣你矯情

    一個巴掌拍不響,矛盾是相互的,我覺得有隱情,是這個老師在孩子小的時候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隱影,長大了想討個說法,然後又是那一套,越想越氣,才動手打人的。我也有痛恨的小學老師,犯錯就不給我吃早點,我們那時候早點是交錢在學校吃,餓的我頭暈眼花根本聽不進去課,不交早點錢還不行,天天叫家長,每天剋扣學生們的早點,中午拿回家補貼家用,你們說這種人渣老師為什麼還活著?現在想起來真是越想越氣,為什麼我當時軟弱,不知道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17 # 清晨陽光3988

    我的一點認識,懂得上網的首先應懂得“感恩”,感恩老師,感恩老師教你學會文化能夠上網,這是一個通俗而又起碼的道理 ; 另一個是老師教書育人,育人,離不開懲戒、體罰,為什麼有的樹苗需繩拉棒壓?這就是育!說到此,我真的搞不懂,常某20年後竟然對當初老師的懲戒不服而“報復”毆打老師,導致觸犯刑法的“尋釁滋事罪”和“肖像侵權罪”被判1年6個月,現在不服將上訴。我覺得這不是心態,這是病態!因為他已經不知好歹了!

  • 18 # 文史留意心地寬

    你這個提問人有問題,腦子進水了。你怎麼綁架別人的想法觀念與你一個德性?常某一家上訴有他們的想法與權利!你懂嗎?主要是20年前欺負汙辱幼小心靈的老師必須來應訴,開庭不來應訴,法院應該按判缺席處理!現在用"公訴″的崇師重教的道德來綁架他一家,肯定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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