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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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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therealReve
巫師巫婆薩滿這些被光明會控制的媒體醜化的名詞在古代的一部分重要身份就是醫生。透過草藥,能量,或者祝由科之類的方法給大眾治病。但由於為了降低人類頻率並更好的控制人類,耶穌會(被Benjamin Fulford 所說的可薩黑手黨也就是蜥蜴人集團掌控,梵蒂岡掌握的科學知識遠超主流科學界)控制的宗教系統殺害了這些女巫,慢慢人類就忘記了原來病能這麼簡單的治。近代以來光明會對中醫的扼殺也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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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芍藥谷主
謝邀!首先鵝不是《女巫》,對巫術一巧不通,只能吐點個人看法。從人類進化來看,對當時的自然變化,於獲生老病死,無法理解,像中國最早用龜殼焚燒的裂紋走向來預測吉凶,這就是巫術;後來通長時間對世物的觀查,聰明的人發現世間的變化有一定規律,可預測天象,可預陰晴、日月星辰何時明等等,這些人就成了了不起的神了,大家崇拜,歸附於神靈。隨著時代發展,巫與宗教,宗教與皇權,進行著激烈的爭鬥,誰強弱就滅。值至當今教派衝突都未停止。不管怎麼說,宗教信仰是構成了人類最基本的尊嚴。那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印記。謝謝!樓上友友有精準解釋,上樓看看吧!0K
西方的《女巫》驚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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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了不迪
12世紀便有關於巫術的記載。巫術從一開始就跟異端聯絡在一起。歐洲在15世紀初便有鎮壓巫士的記載。到1484年底,教皇英諾森頒佈教皇諭令,成為巫術迫害的標誌。
從15世紀到18世紀,獵巫運動持續300年。有將近20萬巫師受到審判,其中有一半人被處死。這其中女巫又佔了十之七八。據學者統計,在德、法、瑞士、蘇格蘭這些獵巫運動如火如荼的地方,被指控為巫師的,八成是女性。在邊緣的英格蘭和俄國,被指控為巫師的,女性佔到95%以上。由此,有的學者說,所謂的巫術指控,是對女性的一種社會控制手段。
從獵巫運動演變成女巫迫害,背後是宗教人士和知識分子建構的一整套女巫理論。
巫術理論裡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巫師跟魔鬼的關係。在9 世紀編訂的《主教會規》裡,開始把女性和魔鬼崇拜聯絡在一起,說是女性因為魔鬼引誘而墮落。
到巫術審判越來越多的15世紀,無數的巫術理論著作出現,女性在其中的角色月來越重要和黑暗。直到1486 年的《巫術之錘》,這本魔鬼學教科書,同時也是獵巫運動指南的權威著作的出版,使女性在這場運動中墜入萬丈深淵。
在書裡,作者克拉默和斯布倫吉系統論證了巫師主要為女性的觀點。而依據就是她們更輕信,她們更容易動感情,她們更不可行,最重要的,是她們有永不滿足的強烈肉慾。
就是這樣的言論,影響了教皇和君主,影響了僧人和文士。有的理論家附和說,巫師必然多是女性,因為男人的頭腦看上去比女人大,這樣男人就更加謹慎云云。
在這一整套的邏輯裡面,主線就是魔鬼引誘巫師作惡,而女性更容易被引誘,所以女巫多是魔鬼的僕人。
這一套女性觀,源自基督教傳統。古希臘人已經明確地將女性看成在智力和身體方面不如男性的人。這些觀點被羅馬人繼承,混合著非理智和私慾,變成了洪流碾壓過女性。女性成為犧牲品,這個影像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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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來現實
我們對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的印象,更多的是來自於那些藝術大師們對於宗教藝術的創造,而對於思想方面的鉗制,天主教可並沒有打算放棄,宗教裁判所採取的是上扛下打——下,是瞄準與神學對著幹的人文主義者,是神學與科學之爭;上,是針對的本土原始宗教,它們之間也存在著爭奪解釋權的問題,解釋權帶來信仰,信仰帶來信眾,信眾帶來利益,利益這塊蛋糕沒人願意分享。女巫的定義,就是歐洲本土文化中會使用巫術、魔法、占星術的擁有超自然能力女性。在現實中,她們通常會使用草藥治病,會根據經驗預測天氣,預測個人命運,簡單說來,跟中國古代的方士、算命先生角色差不多,你看到她們這些能力想到諸葛亮也毫不為過,在歐洲大陸,一直不乏她們生存的土壤,總能混口飯吃。
公元1484年,教皇英納森八世釋出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稱她們十惡不赦、荒淫無恥並絕對不能夠被輕易饒恕,自此,廣大的神職人員被投入到大規模的懲處女巫的集體行動中去。為了坐實女巫們的罪名,神職人員炮製出《巫婆之錘》一書作為行動綱領,被廣泛應用於辨認女巫。
作為撒旦的代言人,她們經常被描述為邪惡而淫亂,勾搭男性並偷取他們的器官,殘害嬰兒,挖出他們的心肝......
辨別她們倒是十分簡單,把她們中的個體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聖經,只要她比聖經還重,那麼她必須就是邪惡的女巫!或者乾脆把她們扔進水中,漂上來的,不用說,仍然是妥妥的女巫,等待她的將是被燒死的命運。
僅在16世紀到17世紀這短短的一百多年間,在這政治正確的口號下,被審判並處死的女巫就超過了20萬人。在針對這些少數人群的殺戮中,總是不乏因私人報復產生的冤假錯案,很多無辜女性也難以倖免。女巫、男巫、她們的助手、親戚、朋友等關係密切者往往都牽連其中,很多小城市因此喪生的人口達到了十分之一的恐怖級別。教會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辨別女巫的標準,連同女巫們殘害男性與嬰兒的“罪行”,後世卻被遙遠東方的義和團運動摁到了他們自己身上。
教會同樣沒有想到,西歐停止獵巫運動百年之後,後世的蘇俄時期又撿了起來,如法炮製,這次被當做巫師被肉體消滅的卻是他們宗教人員本身,其時其地,多數人對少數人總不會缺少戕害的定義,除了巫師、還可以被命名為“害蟲”、“寄生蟲”、“某派”,隨你怎麼說,只是因為他們是少數人。 -
6 # 火龍果171061788
宗教都是以信仰之名控制著人們的靈魂,做著最沒有人性的罪惡,從歐洲中世記,中國孔孟的之道都在奴役人們的心靈,沒有一個宗教不被政治家利用來達到政治且的的,這就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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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鎮月明
歐洲的獵巫行動發生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前後持續了近300年的時間。
雖然說巫師有男有女,但實際上在這場長達300年的獵巫行動中,受害者多為女性。
(一)、獵巫行動的起因1、戰亂
中世紀的歐洲,戰亂頻繁,比如說英法的百年戰爭。頻繁的戰爭不僅導致農業生產奔潰,帶來了大量人口死亡,導致了各種疾病的發生,如肆虐歐洲的黑死病就是在那個時候發生。
那時候的人們,可不是信仰科學的。他們認為這一切都是魔鬼帶來的災難,而巫師便是魔鬼在人間的代言人。
2、天主教強化神權
中世紀時期,基督教內部開始分裂,最為典型的就是天主教和新教雖然同屬基督教,但是對立非常嚴重。
宗教的對立往往會體現在世俗的政權上,當時的歐洲人要麼信仰天主教,要麼信仰新教,沒有第三種選擇。不信教的人便會被稱為異教徒,要被審判,被燒死。比如說堅持日心說的哥白尼就被視為異教徒被燒死。
當時天主教依然是佔據主導地位,為了強化自己神權,獵巫運動便應運而生。
3、為什麼會是女性
在獵巫行動中,雖然也有男性巫師,但絕大多數情況下,被處死的都是女性巫師。
為什麼會是女巫?表面來說,中世紀的歐洲人認為女巫是魔鬼的妻子,是魔鬼在人間的代言人。
但本質上,為什麼會是女巫,其是這是男權社會的一種體現。中世紀的歐洲,被稱為黑暗的中世紀,也是一個男權之上的社會。
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算不上高。在宗教發起獵巫行動時,地位較低的女性便首當其衝。當時誣告一名女性是女性,根本就不需要什麼理由。
英國處死一名女巫瑪歌莉,她被舉發的原因便是“曾向鄰居借東西被拒絕,不久,鄰居的小孩便病發夭。”(二)、獵誣行動帶來的傷害持續近300年的女巫行動給歐洲中世紀的女性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有超過10萬名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從而被燒死或者死於其他酷刑之下。
甚至,歐洲的黑貓都因此倒了大黴。黑貓被視為是女巫的化身,因此無數的黑貓被當作女巫而燒掉。
教會審判女巫的刑法都是駭人聽聞的,直接燒死在十字架上都算是比較輕的刑法了,其他的比如裸體遊行,鐵鉗箝腳趾,穿刺,鋸刑等等。
發展到後來,誣告和審判女巫已經成為了一些貴族為了發洩自己的獸慾,或者公報私仇的手段了。
比如說一個女子拒絕了貴族男子的求愛,十有八九這個女子很快就會被當作女巫而遭受審判 。
比如說你和一個女性有仇,誣告她是女巫是不二的法門,這個女性極大機率會被當成女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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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筆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這是《舊約》裡記載的一句話。15世紀末,歐洲開始發起殘忍的獵巫運動,接下來的一百多年,在整個歐洲,成千上萬的女性巫師遭到非人的折磨,被以各種各樣殘忍的方式處死!
為什麼基督教文化下的歐洲會發生如此跨世紀的屠殺呢?我覺得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就是人們的宗教信仰,第二就是社會生活艱難的真實情況導致。
“黑暗的中世紀”,相信很多朋友都聽過這幾個字,為什麼說歐洲的中世紀是黑暗的呢?因為整個中世紀將近一千年,歐洲都是在神權統治下,每個人都被一分為二,靈魂屬於上帝,受教會支配,肉身屬於國王,受世俗權力支配!其中,世俗很大程度上受宗教影響,人們就活在這神學瀰漫的天空下!
等到了十五世紀,西歐開始了宗教改革,人們認為巫術代表著黑色,後來教皇頒佈諭令,標誌著獵巫運動開始,人們在宗教的大旗下,開始了瘋狂的追殺巫師,而男人被認為Sunny的代表,所以受迫害的基本上都是女巫師。
還有個原因就是歐洲中世紀社會問題頻頻出現,人們生活難以為繼,導致精神上很容易對宗教信服。當時,歐洲災害頻發,黑死病盛行,大街小巷瀰漫著惡臭,每天都在死人。如此情景,人們的精神開始變得脆弱,變得極端,於是當有了一個導火索,大家便一哄而上,抓住“替罪羊”洩憤!
社會的暴動是難以控制的,在獵巫運動中,很多無辜的女性受到迫害。人們用原始的方法判斷女巫,比如,身上有特殊標記而且用針扎不會馬上流血的,還有就是把人綁在一個屋子裡,關緊門窗,觀察三天,如果有老鼠蟲子之類的進入,就說明被綁的人是女巫。
在獵巫運動中,數十萬女性被認定為女巫,接著慘遭殺害。很多人為了報私仇,誣陷清白之人,這種情況很常見,甚至一些謙虛而純潔的少女一樣被指認。
當人們喪失自信而又有統一精神存在的時候,一般都會有大的社會動盪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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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獅
在歐洲中世紀,一股“獵殺女巫”的運動瘋狂興起。在《舊約•出埃及記》中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在巫術理論家們看來,女性因為其思維能力的低下、身體的薄弱、強烈的慾望,所以她們非常容易被魔鬼引誘,成為魔鬼的使者。在文藝復興時期,甚至有人認為女性“傲慢自大、固執己見、控制慾強、嫉妒、饒舌、虛榮、貪婪、放縱、不貞、肉體和精神的低劣、反覆無常”。人們甚至懷疑女巫們會用嬰孩煉成“魔鬼油”,並將掃帚作為飛行工具,她們會讓可惡的貓來做骯髒的勾當,並且甘願遵從魔鬼的任何指令。為此,就要想盡一切方式,不惜一切手段處死那些該死的女巫。那麼誰是女巫呢?
誰是女巫哪裡有這麼多的“女巫”。幾乎所有被處死的“女巫”都是普通的婦女,她們根本就不懂得任何邪術,她們只不過是普通的巫醫、或是異教徒、甚至在野外寡居的老婦。就連聖女貞德都沒有逃過女巫的命運,15世紀初,聖女貞德因為巫術罪被處死,貞德出生在英法百年戰爭時代,她曾義無反顧的幫助了法國當時的王子查理七世。她幫助查理七世趕走了英國佬,但並沒有因此而過的榮譽,反而查理七世因害怕貞德的盛名影響他的權威,給她釘上了“女巫”的名頭,用一萬英鎊的價格將她賣給了英國佬。
宗教法庭則控告貞德巫術罪和異端罪。但經過查證貞德屬於處子,也就是說魔鬼並沒有跟她發生過任何關係,於是在行刑前的頭一天,一群骯髒的看守將她的貞潔玷汙。1431年,貞德作為女巫在盧昂廣場被燒死。
執行者們認為這些“女巫”早已被可怕的魔鬼施了魔法,因此對疼痛早已不再敏感。所以人們可以隨心所欲的使用任何酷刑。
針對“女巫”的刑罰當時的史料記載道:“當一個女巫在行刑時因忍受不住痛苦,而轉動眼睛時,這意味著她正在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的眼睛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已經看見了自己的魔鬼。這表示她有力量挺住這些酷刑。因此需要更嚴厲對她進行更嚴厲的折磨,如果她忍受不住斷了氣,這顯然是魔鬼致使的,為了不讓她洩露秘密。”
一個女子被控告為“女巫”後,不管有罪沒罪,她所面臨的只有死路一條,因為審判時的每一個回答,每一個表情,每一個眼神,都會被視為有罪的表現。
17世紀的一本《基督徒的回憶》中這樣描寫懲治到懲罰女巫的畫面“使用酷刑的人勝過地獄的幽靈。我看到分離的肢體、掉落的眼球、分離的腳、纏繞在關節上的肌健、扭曲的肩胛......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轉或被被倒置。我看到過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帶刺的棍棒重擊,用針刺,同長矛亂捅,用硫磺灼傷,用油澆以及用火燒……總之,所有的一切都比真正的魔鬼還可怕”
後記總之,在15至18世紀的“獵巫運動”中,大約有20萬“女巫”被用各種方式殺害。雖然焚燒女巫的熊熊火焰早已熄滅,但這種人類之間殘忍的相互獵殺的行為依然值得警醒和反思。文藝復興讓人們看到了新生,但獵巫運動又讓人們陷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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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小嬴政
“獵巫運動”這樣的詞彙,放在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當今社會來看,簡直不可思議,在讓人充滿好奇的同時它又充滿著無盡神秘色彩,世界上真的會有巫師嗎?
巫師,肯定是不存在的,但在中世紀封建麻木的世人眼中,他們寧願相信很多不可思議的事與巫術有關,進而他們發起了獵巫運動。
在當時社會背景下,“獵巫運動”起初是由宗教支配的狂熱社會運動,旨在爭權奪利,但後來隨著戰爭的行進,他本身的性質開始發生了改變,成了中世紀末針對女性的大規模迫害。
在天主教傳入歐洲以後,天主教會高層為了能夠長期維持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威,開始一系列打擊異端的活動,由於宗教改革時期天主教與新教在各地激烈的教派鬥爭,使得宗教之間的間隙與對立愈發嚴重,開始互相指責對方為“巫術”,長此以往,打擊異端活動儼然變成了“獵巫運動”。
並且在獵巫運動期間戰爭頻發,社會動盪不安,教權與王權的矛盾日益尖銳,直接導致了一些地區不再受國家的控制,一些民間的秘密組織開始覬覦政權,他們需要透過懲治社會中的失範行為來加強對當地的控制。
除了宗教衝突、戰爭頻發以外,還存在一種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那就是黑死病的傳播,這幾種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全社會的極懼恐慌,人與人之間變的相互對立,人們開始將壓力釋放於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起初,獨居、年老、經濟收入水平低的人們都是“獵巫運動”的迫害物件,但是在一名修道士出版了《巫婆之錘》以後,一切都變了,底層女性成了獵巫運動的主要迫害物件 。
修道士在書中是這樣寫的: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緘默不語,這就是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她在被審問時顯的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如果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女巫們慣於恬不知恥的撒謊。如果把“規矩”寫到這種程度,那麼對於權利高層來說,證明被告人就是女巫已經變的非常簡單。
他們把被告人的手腳綁住,然後放到水中,上浮的就是女巫,下沉的無罪,而被證明是女巫以後,就會被處以火刑。在他們看來,火刑可以防止靈魂超度,一舉將“女巫”挫骨揚灰。
因此,歐洲中世紀延續數百年“獵巫運動”,本質上就是一場整體社會背景下的集體恐慌事件,宗教勢力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力作用,而處於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尤其是女性,根本沒有能力對抗人文主義和教權主義,她們最終難逃厄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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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高山人
據查資料瞭解,所謂“獵巫運動”,是一場獵殺巫師的運動。歷史上最著名的是在十五世紀末發生的一場恐怖運動。運動中尤其以女性為最大的受害者。當時有無數無辜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而被活活燒死,這就是發生在歐洲中世紀殘害女性的“獵巫運動”。實質上這都是“重男輕女”思想和科技不發達種下的禍根。古羅馬滅亡後,羅馬教衍生為天主教,統治著人的意識形態,成為無所不能的神教,認為女人是不祥之物,是“巫婆”,由於當時的科學還不發達,一切自然現象的產生當不能給出合理的正確的解釋時,天主教則認為是天災人禍,必需得找到一個替罪羊來代替,於是“女巫"就成了首選,說都是女巫使的法術給人們帶來的災難,只有除掉女巫才能解除災難,結果就發生了歐洲中世紀殘害女性的“獵巫運動”。
一、“獵巫運動”興起的原因:據傳中世紀的歐洲天災人禍、戰爭頻發,無知的人們把這些都歸罪於女巫。由於中世紀末期,歐洲接二連三出現社會混亂。其中有基督教會發生的巴比倫流亡事件、教會大分裂事件。後來發生的宗教戰爭。早在1337—1453年間就發生了英法百年戰爭。這都使得歐洲平民百姓常常生活在戰火銷煙當中。再加上那時候農作物欠收,歐洲各地發生大面積饑荒,到了1347—1350年期間黑死病又在歐洲流行。這些使歐洲經常處於極度動盪不安、人心惶惶的狀態。當時歐洲經濟狀況每況愈下,社會秩序更加混亂,進而導致人們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當時的人們認定社會亂象與魔鬼和女巫有關。一遇上有天災人禍,人們就胡亂猜測懷疑,並用莫須有的罪名指控她人是巫師。因為當時人們確信社會中真的存在好多巫師,於是就助推引發了歐洲中世紀殘害女性的“獵巫運動”,致使那時的眾多女性慘遭不幸。
二、荒唐的女巫鑑別方法,為了鑑別女巫,當時的法官總結出了"女巫判斷準則"的尋找法,就用這個荒唐的尋找法標準,將嫌犯五花大綁起來,獨自關在一個小黑屋裡待兩天兩夜。並故意在囚室門上留一個小孔,看有沒有“小鬼”從這個洞裡進出。而所謂的“小鬼”不過就是一些甲蟲或老鼠之類。如果有,就說明這個人是巫師。你想想看,小黑屋本身就是小動物們喜歡出入的地方。用這個方法來測驗的話,十有八九都會被認為是“巫師”的,從而將不少女性害得不淺。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將嫌犯五花大綁後,再下沉到水中來證明這個人的清白和無罪,認為若能沉下水去,則說明其無辜,但這樣下沉往往會把人淹死。如浮在水面上,被認定她是魔鬼,就要將其處死。可見,只要認定這個人有巫師的嫌疑,不管用那種方法來檢驗,都是一個死,可見這些女巫判斷準則和方法非常奇葩,用此檢驗嫌疑人,嫌犯十有八九就被鎖定為巫師了。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而且,不論是宗教法庭或世俗法庭,為了使女巫自已認罪,通常會採用“刑訊逼供”的方式,對女嫌犯進行有心理上的威嚇和肉體上的折磨,進而迫使嫌犯招認……。
三、“獵巫運動”的直接惡果,據傳在這場獵巫運動,導致歐洲大約200多萬人因巫術之名被處死,不少女巫更是被株連九族,滅絕滿門。甚至在一些村莊,因為被認定有一名女巫,而全村被屠。正在在這樣的背景下,上百萬的女巫被推上了火刑架,被熊熊燃燒的大火活活燒死。這場持續了幾百年的獵巫運動帶來的是大量女性被滅,而這場魔鬼般暴行中存活下來的反而是最殘忍的惡魔,致使當時的歐洲人口是直線下降的,社會不但沒有變的安穩,反而更加的動盪不安,百姓大都敢怒不敢言,生怕被惹以“巫師”的名號而步入地獄。“人性本惡”在這個時期的歐洲人身上體現得淋漓致盡,每個人內心的邪惡都被一一點燃,無限蔓延,而且一發不可收拾,使得這場邪惡之火一燒就燒成了熊熊大火,整整燃燒了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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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從十五世紀開始,就對“巫術”有強烈的排斥,這股鎮壓“巫術”之風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中期才有所消退。在這場活動中,人們將矛頭幾乎都指向了女性——女巫,對“女巫”這一群體展開了大規模、殘忍的獵殺。歐洲人為什麼如此近乎瘋狂地執著於鎮壓、獵殺“女巫”呢,大致有以下兩點原因。
一是因為宗教信仰。在歐洲,黑色代表著死亡,而巫術又代表黑色籠罩,是一種無形的力量,正處於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人更是無條件相信巫術神話。1848年,獵巫運動開始,宗教徒們開始瘋狂獵殺巫師,甚至用火刑等慘絕人寰的方式逼迫他們承認自己是巫師。1850年,一個宗教判官編寫了一本《女巫之錘》,詳細介紹了識別女巫的方法,從那以後,遭殺害的巫師數量急劇飆升,人們越來越相信巫術的黑暗力量。
二是因為當時歐洲社會自然災害嚴重,僅靠人的力量已經不足以解決難題,人們束手無策,於是將罪過都推到象徵黑暗力量的巫師身上,讓巫師成為替罪羊。而且女性在歐洲一直被認為是不祥之物,代表著邪惡,男性代表力量、強大,所以女性往往遭受的迫害要比男性多得多,是最大的受害者。當時許多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都成為人們洩憤的工具,他們受迫害的手段極其殘忍,許多人被活活燒死,或者直接扔進河裡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