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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營養學教授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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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C大話零食
這個問題提的相當漂亮。下面是我的簡要回答。
這個問題之所以被提出,是因為食品新增劑被妖魔化了;
沒有食品新增劑,就沒有現代食品工業和產品;
食品新增劑怎樣使用,是有國家標準的。在國標範圍內使用,是安全的;
非法新增物不等於食品新增劑(如三聚氰胺),是違法的;過度使用食品新增劑(如肉食超過國標新增量過度新增亞硝酸鹽),也是違法的。
被稱為食品新增劑的,都是合法的。但針對安全問題,需要有個實踐、印證、鑑定、判斷、決斷等過程,如麵粉增白劑(兼熟化劑)的過氧化苯甲醯。
很多人一聽到食品新增劑就覺得不安全。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舉幾個例子大家就明白。
比如做豆腐的滷水,做饅頭的鹼等等,都是屬於食品新增劑,難道說他們都不安全嗎?顯然不對。當然,我們常見的防腐劑、增稠劑、甜味劑等,也是食品新增劑。
其實,中國對於食品新增劑具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對其使用範圍、劑量都有嚴格的規定,經過反覆實驗,確定人體每天攝入的安全劑量。換句話說,只要按照國家標準生產,是不會對身體有害的。
可能有人說,還有安全劑量,那不說明有問題嗎?那可以問問大家,脂肪、維生素、蛋白質也有安全劑量,是不是說明這些物質也有問題呢?有人天天大魚大肉,結果血脂超標,證明魚肉是有毒的嗎?當然不是,這都涉及一個量的問題。
還要說明的是,食品新增劑不是違法新增劑,違法新增劑對人體是有害的,比如三聚氰胺、蘇丹紅等等,是非食用的物質,不屬於食品新增劑。千萬不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