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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劃線更正法
在結賬前發現賬簿記錄有文字或數字錯誤,而記賬憑證沒有錯誤,採用劃線更正法。更正時,可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一條紅線,在紅線的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記賬及相關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
2、紅字更正法
記賬後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會計科目錯誤,或者會計科目無誤而所記金額大於應記金額,從而引起記賬錯誤,採用紅字更正法。
記賬憑證會計科目錯誤時,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始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以示登出原記賬憑證,然後用藍字填寫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並據以記賬;記賬憑證會計科目無誤而所記金額大於應記金額時,按多記的金額用紅字編制一張與原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科目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多記的金額,並據以記賬。
3、補充登記法
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填寫的會計科目無誤,只是所記金額小於應記金額時,採用補充登記法。按少記的金額用藍字編制一張與原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科目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以補充少記的金額,並據以記賬。
擴充套件資料
在記賬過程中,可能發生各種各樣的差錯,如:重記、漏記、數字顛倒、數字錯位、數字記錯、科目記錯、借貸方向記反等,從而影響會計資訊的準確性,應及時找出差錯,並予以更正。
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應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的更正方法進行更正,嚴禁刮擦、挖補、塗改 或用化學藥物褪色。
劃線更正法注意事項:對於數字差錯,在更正時就將錯誤的數額全部劃消,而不能只劃消、更正其中的個別數字;劃線注消的文字或數字應保持其原有字跡仍可辨認以備查考。
紅字更正法適用範圍:一般情況下適用兩種情況
1、記賬以後,發現賬簿記錄的錯誤是因為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或記賬方向有錯誤而引起的,應用紅字記賬法進行更正。
2、記賬以後,發現記賬憑證和賬簿記錄金額大於應計的正確金額,而會計科目沒有錯誤,應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
會計賬簿的登記 :會計人員應根據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1、登記會計賬簿時,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人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
3、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在簿頁格子上留有適當空間,不要寫滿格子,一般應占格距的1/2。
4、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參考資料
回覆列表
(1)劃線更正法。在結賬之前,如果發現賬簿有錯誤,而記賬憑證無錯誤,應採用劃線更正法更正。 (2)紅字更正法。一般適用於下列兩種情況:第一情況是記賬以後,發現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符號、科目或金額有錯誤時,可採用紅字更正法更正。 第二種情況是在記賬以後,如發現記賬憑證和賬簿記錄的金額有錯誤,而原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會計科目並無錯誤。記賬錯誤表現是:所記金額大於應記金額(即正確數與錯誤數之間的差數)用紅字填寫一張記賬憑證,用以沖銷多記金額,並據以記入賬戶。 (3)補充登記法。記賬以後,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上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並無錯誤,但所填金額小於應填金額,可採用補充登記法來更正,即再填一張補充少記金額的記賬憑證,並將其補記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