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報銷制度 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節約成本費用,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業務招待費用支出範圍 1、業務費:指招待來訪客戶所需的茶葉、煙、水果、飲料以及贈送客人、客戶的紀念品等費用; 2、招待費:指因工作關係招待有關人員發生的就餐費、娛樂費以及宴請客人、客戶(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煙及食品等費用。 二、業務招待費的使用原則: 業務招待費應堅決貫徹“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參與可不參與接待人員,不參與”,“可發生可不發生費用,不發生”,“態度熱情,費用從簡”的原則。 業務招待費使用嚴格執行規定限額和招待標準,嚴格執行分檔次接待原則,堅決控制非業務性接待,嚴禁隨意超標進行業務招待,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經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招待,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嚴禁發生隨意招待現象。業務招待費發生前要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辦公室根據申請,請示副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後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後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接待用餐時,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實行對口接待。原則上陪客人數不得超過對方人數的半數。 三、業務招待費的審批程式 業務招待費的支出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管理方式。 一、業務費的審批許可權:一律由辦公室負責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其他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安排。 二、招待費的審批許可權: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單次預算500元(含酒水)以內限額的招待費,公司總經理審批單次500元以上限額的招待費。 招待費又分為工作餐和客餐兩種:工作餐即指平時員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來公司辦理業務臨時就餐。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專門為宴請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1、工作餐的審批程式:加班部門或對口接待部門負責人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詳細註明招待的事由、參加人員以及人數,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或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由加班部門負責人安排用餐或對口接待部門相關人員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審批程式:由對口接待部門負責人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詳細註明招待的事由、參加人員以及人數。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後,送辦公室確定用餐標準及膳食餐廳,並由辦公室通知財務部準備煙及酒水。 四、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標準 1、業務費的支出標準: 用於接待客人、客戶的煙、茶葉、水果、飲料等及贈送客人、客戶的禮品原則上由財務部統一購買、保管、發放。 ①、單次接待購買水果、飲料標準為不超過50元。 ②、日常接待及辦理業務用煙標準為:副總經理5盒/月、辦公室3盒/月、財務部及銷售部1盒/月。由各部門負責人按月領取,超量不補。 ③、贈送客人及客戶的禮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安排。 ④、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單獨購買的,向辦公室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並註明事由、購買的具體專案、贈送的具體物件、金額,由總經理審批後,安排財務部門購買。 2、招待費的支出標準 ①、工作餐的標準:員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15元;部門及部門經理招待的工作人員,每人20元; ②、客餐的標準: a、政府部門、上級機關、關聯單位主辦以上人員每餐標準為每人6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50元/瓶以下,紅酒30元/瓶以下; b、政府部門副職以上幹部、集團部門經理級別人員每餐標準為8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c、政府部門及集團公司一把手每席不超過1200元(含酒水),酒水標準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d、招待用白酒每席一般不超過2瓶,特殊情況最多一次不能超過3瓶。如無特殊原因,客餐用煙定為16元/盒的黑蘭州,且每席用煙不得超過3盒。大型或專題會議接待用餐標準按照總經理審批的預算執行。 客餐接待本公司陪同人員需2人以上且不得超過對方人員半數。 ③、公司總經理發生的招待費用,憑發票據實報銷。 ④、客餐招待時發生的車輛費用按所安排餐廳至客人居住地計程車計價標準實報,不允許虛報及多報。 ⑤、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客人餐後娛樂等其他活動,如必須安排,需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 五、業務招待費的報銷 經辦人須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以及點菜酒水清單,並附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交由財務部門稽核,金額超過伍佰元的需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就餐發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定額髮票印章要清晰可識別,印章不清的不予報銷,未中獎的發票必須保持兌獎區完整,不可隨意撕毀,不完整的發票不予報銷。單次報銷必須為同一單位提供的發票,同面額的發票必須連號,不同次的發票可不連號。發票歸屬地與費用實際發生地必須一致。 2、手工開具的發票必須如實填寫,不得提供套開、虛開的發票,發票填寫必須規範,發票內容必須完整,不符合規定開具的發票不予報銷。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同一單位且連號的發票,需寫明具體情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4、原則上不允許用餐票代替其他單據報銷,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通知財務部門,經確認後寫明情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5、招待用餐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原則上由接待人承擔,特殊情況須由經辦人說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員證明並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 6、經總經理批准的特殊招待費用據實報銷。 7、經辦人員可預先根據《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的用餐標準,在財務部門借支餐飲費,在招待結束後貳天內到財務部門報銷(節假日順延),如遇特殊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正式發票,可先取得酒店出具的證明以及點菜酒水清單,並附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同行人員共同簽字後在財務部門報銷,事後再補取正式發票。 8、如報銷單據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直接將單據退回報銷人,超出一週內未做出改正的,需經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門方准予報銷。 六、罰則 接待人多報就餐人數或用餐標準,除退回報銷超標準部分金額外,另罰款50—100元。 凡公司人員弄虛作假,借業務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實,且到公司報銷的,一經查實,除退回報銷金額外,對經辦人和當事人罰款100元—200元。 公司人員虛報或多報招待費用,情節惡劣的可給予辭退。
業務招待費報銷制度 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節約成本費用,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業務招待費用支出範圍 1、業務費:指招待來訪客戶所需的茶葉、煙、水果、飲料以及贈送客人、客戶的紀念品等費用; 2、招待費:指因工作關係招待有關人員發生的就餐費、娛樂費以及宴請客人、客戶(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煙及食品等費用。 二、業務招待費的使用原則: 業務招待費應堅決貫徹“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參與可不參與接待人員,不參與”,“可發生可不發生費用,不發生”,“態度熱情,費用從簡”的原則。 業務招待費使用嚴格執行規定限額和招待標準,嚴格執行分檔次接待原則,堅決控制非業務性接待,嚴禁隨意超標進行業務招待,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經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招待,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嚴禁發生隨意招待現象。業務招待費發生前要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辦公室根據申請,請示副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後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後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接待用餐時,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實行對口接待。原則上陪客人數不得超過對方人數的半數。 三、業務招待費的審批程式 業務招待費的支出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管理方式。 一、業務費的審批許可權:一律由辦公室負責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其他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安排。 二、招待費的審批許可權: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單次預算500元(含酒水)以內限額的招待費,公司總經理審批單次500元以上限額的招待費。 招待費又分為工作餐和客餐兩種:工作餐即指平時員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來公司辦理業務臨時就餐。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專門為宴請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1、工作餐的審批程式:加班部門或對口接待部門負責人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詳細註明招待的事由、參加人員以及人數,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或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由加班部門負責人安排用餐或對口接待部門相關人員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審批程式:由對口接待部門負責人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詳細註明招待的事由、參加人員以及人數。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後,送辦公室確定用餐標準及膳食餐廳,並由辦公室通知財務部準備煙及酒水。 四、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標準 1、業務費的支出標準: 用於接待客人、客戶的煙、茶葉、水果、飲料等及贈送客人、客戶的禮品原則上由財務部統一購買、保管、發放。 ①、單次接待購買水果、飲料標準為不超過50元。 ②、日常接待及辦理業務用煙標準為:副總經理5盒/月、辦公室3盒/月、財務部及銷售部1盒/月。由各部門負責人按月領取,超量不補。 ③、贈送客人及客戶的禮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安排。 ④、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單獨購買的,向辦公室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並註明事由、購買的具體專案、贈送的具體物件、金額,由總經理審批後,安排財務部門購買。 2、招待費的支出標準 ①、工作餐的標準:員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15元;部門及部門經理招待的工作人員,每人20元; ②、客餐的標準: a、政府部門、上級機關、關聯單位主辦以上人員每餐標準為每人6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50元/瓶以下,紅酒30元/瓶以下; b、政府部門副職以上幹部、集團部門經理級別人員每餐標準為8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c、政府部門及集團公司一把手每席不超過1200元(含酒水),酒水標準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d、招待用白酒每席一般不超過2瓶,特殊情況最多一次不能超過3瓶。如無特殊原因,客餐用煙定為16元/盒的黑蘭州,且每席用煙不得超過3盒。大型或專題會議接待用餐標準按照總經理審批的預算執行。 客餐接待本公司陪同人員需2人以上且不得超過對方人員半數。 ③、公司總經理發生的招待費用,憑發票據實報銷。 ④、客餐招待時發生的車輛費用按所安排餐廳至客人居住地計程車計價標準實報,不允許虛報及多報。 ⑤、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客人餐後娛樂等其他活動,如必須安排,需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 五、業務招待費的報銷 經辦人須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以及點菜酒水清單,並附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交由財務部門稽核,金額超過伍佰元的需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就餐發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定額髮票印章要清晰可識別,印章不清的不予報銷,未中獎的發票必須保持兌獎區完整,不可隨意撕毀,不完整的發票不予報銷。單次報銷必須為同一單位提供的發票,同面額的發票必須連號,不同次的發票可不連號。發票歸屬地與費用實際發生地必須一致。 2、手工開具的發票必須如實填寫,不得提供套開、虛開的發票,發票填寫必須規範,發票內容必須完整,不符合規定開具的發票不予報銷。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同一單位且連號的發票,需寫明具體情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4、原則上不允許用餐票代替其他單據報銷,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通知財務部門,經確認後寫明情況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5、招待用餐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原則上由接待人承擔,特殊情況須由經辦人說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員證明並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 6、經總經理批准的特殊招待費用據實報銷。 7、經辦人員可預先根據《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的用餐標準,在財務部門借支餐飲費,在招待結束後貳天內到財務部門報銷(節假日順延),如遇特殊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正式發票,可先取得酒店出具的證明以及點菜酒水清單,並附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同行人員共同簽字後在財務部門報銷,事後再補取正式發票。 8、如報銷單據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直接將單據退回報銷人,超出一週內未做出改正的,需經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門方准予報銷。 六、罰則 接待人多報就餐人數或用餐標準,除退回報銷超標準部分金額外,另罰款50—100元。 凡公司人員弄虛作假,借業務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實,且到公司報銷的,一經查實,除退回報銷金額外,對經辦人和當事人罰款100元—200元。 公司人員虛報或多報招待費用,情節惡劣的可給予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