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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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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zuser
這個問題,首先說明地球誕生在46億年前,而人類誕生也已有三四百萬年了,可婚姻制度的建立最多隻有四五千年,在人類歷史上,男女的性關係有90%以上的時間處於群婚雜交狀態。
群婚雜交也有不同的形態,最原始的群婚雜交表現為父母輩和子女輩都可以。中國古代的《呂氏春秋》上說:“”昔太古常無君矣,無親戚兄弟夫婦男女之別與上下長幼之道”。《列子》上說“男女雜遊,不媒不聘”。說的都是遠古時代群婚的情況。《呂氏春秋》中所說“聚生群處”,在群居的情況下,群交是必然的。這些就足以證明古代的人是群婚的,如有不足之處,請大家指正。
史前人的群體性行為理解:
1.史前人只能算高等哺乳動物,參考現在的猩猩猴子等哺乳動物的社會群落構成不難看出基本都是一個首領帶領三妻四妾。史前歷史一段時期是母系社會,這個科學有一定證據證明,不難看出哺乳動物的社會構造有一定相同,所以說史前人有可能用群婚維持關係。
2.發展環境來說。什麼思淫慾,史前人的生活條件艱難,一大段發展時期都是遊蕩在溫飽線上下,科技落後人來湊,史前人後期的生活條件的改善一部分可以歸功於工具的使用,另一部分應該歸功於人口的發展,而且是同族同氏的人口發展,這在群昏社會現象下比較有優勢。
3.科學依據,DNA檢測技術和知識運用不斷進步,已經能夠證明人類DNA有相同的基礎片段,一部分的集權讓一類人的DNA特徵得以延續,但一部分人的特徵卻消失了,說明一部分史前人透過群婚不斷壯大發展。
史前人的群婚的證據現在沒有一個可以實實在在的證明,但是從社會構造,人類發展史以及社會進步要素來推理,還是可以得到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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