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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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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精神分裂的的人有時知事有時呆痴,結婚是有效的。如果一個正常的男女和精神分裂的異性結婚,生下的後代都是呆傻的人。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李大爺今年七十歲,二十五時家裡貧窮,他為了傳宗接代,和周邊患精神分裂的女人陳美蘭結婚,陳美蘭有時知事,有時糊塗,發病時還到處亂跑,李大爺做事把她帶著不離。四十多年來兩人生活在一起養了二女二子,大女兒李婷婷也患有精神病,二女兒李佳佳也患有精神病,大兒子李吉祥糊神也不正常,小兒子李太平講話失語傻乎乎的,一家出現了四個呆子。現在一家六口人就有五人是精神分裂症。近幾十年來,他一家人住的是土磚瓦房,生活過得艱難。2015年國家對他家實行了"低保",有四人入住了教老院,由別人照顧著生活!寫悟空問答,用事實說話!歡迎關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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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汐煒醫生
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有效嗎?
法律並沒有明確阻止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但在急性發病期禁止結婚,因為患病之時患者的思維、情感以及生活能力均明顯下降,且沒有對事物的辨別能力。
所以,如果患者不是在急性期結婚,是有效婚姻,反之則是無效婚姻。
對於成年男女,談婚論嫁本沒有錯,對於精神病人來說,的確存在一些弊端。作為醫生,我將可能出現的後果簡單說一下:
一,精神分裂症屬於精神科最嚴重的疾病,具有高風險、高致殘率。患病個體可能出現不協調的情感反應,這樣在發病期時,很難與配偶產生情感共鳴;
二,長年服藥,一旦考慮生育,對孩子畸形風險很高,而且,疾病本身具有很高的遺傳傾向;
三,高離婚率: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在發病期間,殘留人格缺陷,情感淡漠,社會功能退縮,而且會隨著病程進展而不同程度的加重,有調查,精神病人的離婚率高達20%以上。
上訴我只是從醫療角度來分析疾病可能給家庭帶來的相關風險,當然,最後的決策權還在於患者雙方及監護人。說到監護人,接下來說說,監護人的確立問題。對於題主關心的監護人問題,倘若患者的配偶去世,那麼接下來應該按照如下順序確立監護人:患者的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親屬以及原因承擔監護責任的朋友。當以上關係都已喪失的情況下,病人原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也可以。
當以上關係都不存在時,那麼患者屬於“三無人員”,應該由民政部門負責收養和治療。目前全國各地都有民政部門的精神醫院,當發現街邊有流浪病人時,可先請求救助站負責幫忙聯絡相關部門,確定患者無監護人的情況下,可送入當地民政部門進行救治。
回覆列表
精神分裂症患者結婚有效嗎?
有效!當然有效,精神分裂症不是國家規定不宜結婚的重大遺傳疾病,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男女,即使有精神分裂症,依法結婚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精神分裂症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最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為認知功能受損嚴重,導致社會功能日漸減弱。精神分裂症還是精神病院內最多見的精神障礙疾病,主要原因並不是發病率多高,而是精神症狀確實特別嚴重。
中國保守估計也有1000多萬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每個患者都有結婚的權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在婚姻存續期內要跟精神分裂症的配偶離婚,是必須確保患者不在精神分裂症發病期內的,因為處於發病期的患者很難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決定。
喪偶的精神病人監護權問題問題很確定,也很尖銳。我們都知道,配偶是法定第一監護人,但是如果喪偶,一般是患者父母為法定最高監護人,在其之後為患者的子女,患者的兄弟姐妹,患者的其他親屬。如果患者子女未成年,監護權是要往下順延的。
實在沒有親屬和監護人的,由社群政府臨時承擔監護權,並積極尋找患者家屬。如確實無家屬人員,則由相關民政部門負責患者監護權。
最後的建議精神疾病患者雖然可能給他人帶來困擾和不便,但是同樣是人,需要家人,需要親情,需要理解和關愛,需要家人的支援!希望我們的社會多給一些理解,多給一些關愛,畢竟這是一個我們無法忽視的龐大群體,同樣也是整個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