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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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鹿遊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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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痛打哈叭狗
女人越這樣就跟女方要。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我大年二十九去她家要錢,就象黃世仁,賴著不給不走人,她一看推不掉,大年三十上午全部歸還。說明一點,為了要錢我也先和老婆離了婚,就是為了光棍對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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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urode
我可以認為這夫妻倆人逃避就是債務嗎?只管去起訴他倆,你要知道民政部門的協議離婚是個P,只管得了收回結婚證發本離婚證證明他們法律意義離婚了,管不了財產分割、小孩扶養、債權享受債務承擔的問題的執行,就因民政部門沒強制執行力,但法院有,所以你得到法院起訴他倆,由法院判定該誰還你錢或兩個共擔並執行給你。如果法院出的調解書協議離婚,叫他拿調解書給你看,沒債務怎麼承擔就是隱瞞債務,絕對算逃避債務。起訴沒錯。
這個問題沒有說清楚婚內借錢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還是一方的名義;如果是以一方的名義借的錢借錢的是男方還是女方。如果是以男方的名義借錢且借的錢是用於男方個人目的,那麼離婚後女方就沒沒有還錢的義務了,但是如果以男方名義借錢用於夫妻共同目的,那麼女方即使離婚也有還款的義務;如果以夫妻共同名義借的錢被男方用作個人目的,女方沒有從借錢中受益,那麼女方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花這筆錢,那麼女方就沒有還款的義務了;也就是借來的錢誰花了誰來換,夫妻雙方都花了那麼雙方都要還,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