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和詩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弟弟蘇轍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蘇軾生平】他的父親蘇洵,即是《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家。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在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高中進士第二名。嘉佑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裡。熙寧二年(1069)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裡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後,任用王安石支援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相國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這樣持續了有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仕大臣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為自己起的。宋神宗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學士。俗語:“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被外放穎州。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和詩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弟弟蘇轍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蘇軾生平】他的父親蘇洵,即是《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家。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在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高中進士第二名。嘉佑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裡。熙寧二年(1069)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裡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後,任用王安石支援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相國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這樣持續了有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仕大臣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為自己起的。宋神宗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學士。俗語:“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被外放穎州。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