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對攜帶充電寶並沒有任何規定要求。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具體如下:
一、請勿攜帶手槍、步槍、衝鋒槍等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等爆炸物品類。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請勿攜帶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執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訊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裝置、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擴充套件資料
火車未禁止攜帶充電,飛機限制攜帶充電寶:
《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規定:
充電寶是指主要功能用於給手機等電子裝置提供外部電源的鋰電池移動電源。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火車上對攜帶充電寶並沒有任何規定要求。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具體如下:
一、請勿攜帶手槍、步槍、衝鋒槍等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等爆炸物品類。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請勿攜帶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執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訊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裝置、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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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未禁止攜帶充電,飛機限制攜帶充電寶:
《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規定:
充電寶是指主要功能用於給手機等電子裝置提供外部電源的鋰電池移動電源。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