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一間賣人參,鹿茸的店,需要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 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六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許可權。
擴充套件資料: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裝置設施佈局、操作流程等檔案;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裝置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絡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開一間賣人參,鹿茸的店,需要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 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六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許可權。
擴充套件資料: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裝置設施佈局、操作流程等檔案;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裝置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絡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