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委主要職能:(一)負責全市經濟和資訊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資訊化 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提出全市新型工業 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程序中的重大問題。 擬訂並 組織實施工業和資訊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年度計劃。 擬訂工業和信 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 制度並組織實施。(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執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 析全市經濟執行態勢, 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 調節經濟日常執行, 協調解決經濟執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組織協調煤電油運 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排程。 負責全市煤 炭經營監督管理。(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 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 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 責資訊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 務。 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 聯絡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 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 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 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專案的申報、實施和督查。(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 業發展以及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 按照分工, 組織擬訂有 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 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 資訊化領域 的落實。 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負責組織國家 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專案工程進度。負 責協調電力、 煤炭生產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電力、 煤炭統計工作。 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 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 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規範煤炭經營, 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 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 擬訂並組 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 通訊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發展迴圈 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 劃。 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專案 佈局。釋出產業資訊,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 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 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 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絡協調工作。(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 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 品市場執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 擬訂企業開拓市場 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十)指導工業、資訊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 出口動態監測。 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 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 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 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 指導外商投 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資訊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 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 規範企業行為。 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 企業大集團、 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 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 業制度建設。 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專案。 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 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十二)統籌推進全市資訊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 決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促進電信、 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 和重要資訊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十三)負責提出資訊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資訊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 按規定負責部門 預算內的政府資訊化專案的稽核,組織規劃重大資訊化建設專案。(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 與管理。負責無線電臺(站)設定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資訊保安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 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資訊系統與基礎資訊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協調處理網路與資訊保安的重大事件, 承擔跨部門、 跨地區和重要時 期的資訊保安應急協調工作。
市經委主要職能:(一)負責全市經濟和資訊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資訊化 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提出全市新型工業 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程序中的重大問題。 擬訂並 組織實施工業和資訊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年度計劃。 擬訂工業和信 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 制度並組織實施。(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執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 析全市經濟執行態勢, 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 調節經濟日常執行, 協調解決經濟執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組織協調煤電油運 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排程。 負責全市煤 炭經營監督管理。(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 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 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 責資訊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 務。 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 聯絡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 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 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 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專案的申報、實施和督查。(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 業發展以及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 按照分工, 組織擬訂有 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 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 資訊化領域 的落實。 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負責組織國家 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專案工程進度。負 責協調電力、 煤炭生產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電力、 煤炭統計工作。 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 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 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規範煤炭經營, 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 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 擬訂並組 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 通訊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發展迴圈 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 劃。 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專案 佈局。釋出產業資訊,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 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 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 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絡協調工作。(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 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 品市場執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 擬訂企業開拓市場 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十)指導工業、資訊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 出口動態監測。 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 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 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 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 指導外商投 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資訊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 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 規範企業行為。 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 企業大集團、 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 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 業制度建設。 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專案。 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 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十二)統籌推進全市資訊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 決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促進電信、 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 和重要資訊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十三)負責提出資訊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資訊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 按規定負責部門 預算內的政府資訊化專案的稽核,組織規劃重大資訊化建設專案。(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 與管理。負責無線電臺(站)設定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資訊保安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 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資訊系統與基礎資訊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協調處理網路與資訊保安的重大事件, 承擔跨部門、 跨地區和重要時 期的資訊保安應急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