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 通感就是把不同感官的感覺溝通起來,借聯想引起感覺轉移,“以感覺寫感覺”。通感技巧的運用,能突破語言的侷限,豐富表情達意的審美情趣,起到增強文采的藝術效果。 舉例子來說吧:欣賞建築的重複與變化的樣式會聯想到音樂的重複與變化的節奏;聞到酸的東西會聯想到尖銳的物體;聽到飄渺輕柔的音樂會聯想到薄薄的半透明的紗子;又比如朱自清《荷塘月色》裡的“ 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 --------------------------------------------------------------------------------------------------------------- 最典型的例子: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清香乃是嗅覺,歌聲乃是聽覺,作者將兩種感覺互通,即為通感。 再比如,“你笑得很甜”,這就是通感。“甜”是用來形容味道的,這裡卻用形容味覺的詞來形容視覺,就是通感。 詳細解釋如下: 人的認識活動,一般是從感覺、知覺、到表象,進而形成概念、判斷和推理。 人的各種不同的感官,只能對事物某些特定的屬性加以認識,因此在人們從感覺、知覺到表象的過程中,實際上也是各種感覺器官相通的過程。人類藝術活動的“通感”實際上就是人們的認識活動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 審美是人類特有的活動。通感,就是在人們的審美活動中使各種審美感官,如人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多種感覺互相溝通,互相轉化。錢鍾書先生說過,“在日常經驗裡,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線……”。可見,通感廣泛的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著滿園的春色,會哼起“春之歌”一樣。現實生活的文字的印記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記。例如,“搖曳的音調”、“表情冷漠”、“一彎寒月”等詞語中,視覺、聽覺、觸覺構成了通感。人們常用“甜美”形容歌聲,“甜”本屬於味覺印象,“美”屬於視覺印象,“歌聲”則屬於聽覺感受。人的五種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視覺與聽覺。運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維定勢,深化藝術。通感哲學基礎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則,客觀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通感同樣也可以用聲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達人類的感情,它成為了寫作實踐中一種重要的藝術表現手段。在現代文學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讀者各種感官共同參與對審美物件的感悟,克服審美物件知覺感官的侷限,從而使文章產生的美感更加豐富和強烈。 錢鍾書的文藝論著《通感》 中國詩文有一種描寫手法,古代批家和修辭家似乎都沒有理解或認識。 宋祁《玉樓春》有句名句:“紅杏枝頭春意鬧。”李漁《笠翁餘集》卷八《窺詞管見》第七則別抒己見,加以嘲笑:“此語殊難著解。爭鬥有聲之謂‘鬧’;桃李‘爭春’則有之,紅杏‘鬧春’,餘實未之見也。‘鬧’字可用,則‘吵’字、‘鬥字’、‘打’字皆可用矣!”同時人方中通《續陪》卷四《與張維四》那封信全是駁斥李漁的,雖然沒有提名道姓;引了“紅杏‘鬧春’實之未見”等話,接著說:“試舉‘寺多紅葉燒人眼,地足青苔染馬蹄’之句,謂‘燒’字粗俗,紅葉非火,不能燒人,可也。然而句中有眼,非一‘燒’字不能形容其紅之多猶之非一‘鬧’字,不能形容其杏之紅耳。詩詞中有理外之理,豈同時文之理、講書之理乎?”也沒有把那個“理外之理”講明白。蘇軾少作《夜行觀星》有一句“小星鬧若沸”,紀昀《評點蘇詩》卷二在句旁抹一道墨槓子,加批:“似流星!”這表示他並未懂那句的意義,誤以為它就像司空圖所寫:“亦猶小星將墜,則芒焰驟作,且有聲曳其後。”宋人常把“鬧”字來形容無“聲”的景色,不必少見多怪。 晏幾道《臨江仙》:“風吹梅蕊鬧,雨細杏花香。”毛滂《浣溪沙》:“水北寒煙雪似梅,水南梅鬧雪千堆。”馬子嚴《阮郎歸》:“翻騰妝束鬧蘇堤,留春春怎知!”黃庭堅《才韻公秉》:“車馳馬驟燈方鬧,地靜人閒月自妍。”又《奉和王世弼寄上七兄先生》:“寒窗穿碧流,潤礎鬧蒼蘚。”陳與義《夜賦》:“三更螢火鬧,萬里天河橫。”陸游《開歲...有賦》:“百草吹香蝴蝶鬧,一溪漲綠鷺鷥閒。”范成大《立秋後二日泛舟越來溪》:“行入鬧荷無水面,紅蓮沉醉白蓮酣。陳耆卿《與二三友遊天慶觀》:“月翻楊柳盡頭影,風餚擢芙蓉鬧處香。”又《挽陳知縣》:“日邊訊息花爭鬧,露下光陰柳變疏。”趙孟堅《康不領...長賦》:“鬧處相挨如有意,靜中背立見無聊。”從這些例子來看,方中通說“鬧”字“形容其杏之紅”,還不夠確切;應當說:“形容其花之盛(繁)”。“鬧”字是把事物無聲的姿態說成好象有聲音的波動,彷彿在視覺裡獲得了聽覺的感受。馬子嚴那句詞可以和另一南宋人陳造也寫西湖春遊的一句詩對照:“付與笙歌三萬指,平分彩舫聒湖山”。“聒”是說“笙歌”,指嘈嘈切切、耳朵應接不暇的聲響;“鬧”是說“妝束”,相當於“鬧妝”的“鬧”,指花花綠綠、眼睛應接不暇的景象。“聒”和“鬧”雖然是同義詞但在馬詞和陳詩裡分別描寫兩種不同的官能感覺。...... 在日常經驗裡,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限。顏色似乎會有溫度,聲音似乎會有形象,冷暖似乎會有重量,氣味似乎會有體質。諸如此類,在普通語言裡經常出現,譬如我們說“光亮”,也說“響亮”,把形容光輝的“亮”字轉移到聲響上去,就方法彷彿視覺和聽覺在這一點上有“通財之誼”(遠山拙注:指古人好友之間錢財混有,不分你我)。又譬如“熱鬧”和“冷靜”那兩個成語也表示“熱”和“鬧”、“冷”和“靜”在感覺上有通同一氣之處,結成配偶,因此范成大可以離間說“已覺笙歌無暖熱”。李義山《雜篡-意想》早指出:“冬日著碧衣似寒,夏月見紅似熱”。我們也說紅顏色“溫暖”綠顏色“寒冷”,“暖紅”、“寒碧”已淪為詩詞套語。
通感 通感就是把不同感官的感覺溝通起來,借聯想引起感覺轉移,“以感覺寫感覺”。通感技巧的運用,能突破語言的侷限,豐富表情達意的審美情趣,起到增強文采的藝術效果。 舉例子來說吧:欣賞建築的重複與變化的樣式會聯想到音樂的重複與變化的節奏;聞到酸的東西會聯想到尖銳的物體;聽到飄渺輕柔的音樂會聯想到薄薄的半透明的紗子;又比如朱自清《荷塘月色》裡的“ 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 --------------------------------------------------------------------------------------------------------------- 最典型的例子: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清香乃是嗅覺,歌聲乃是聽覺,作者將兩種感覺互通,即為通感。 再比如,“你笑得很甜”,這就是通感。“甜”是用來形容味道的,這裡卻用形容味覺的詞來形容視覺,就是通感。 詳細解釋如下: 人的認識活動,一般是從感覺、知覺、到表象,進而形成概念、判斷和推理。 人的各種不同的感官,只能對事物某些特定的屬性加以認識,因此在人們從感覺、知覺到表象的過程中,實際上也是各種感覺器官相通的過程。人類藝術活動的“通感”實際上就是人們的認識活動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 審美是人類特有的活動。通感,就是在人們的審美活動中使各種審美感官,如人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多種感覺互相溝通,互相轉化。錢鍾書先生說過,“在日常經驗裡,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線……”。可見,通感廣泛的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著滿園的春色,會哼起“春之歌”一樣。現實生活的文字的印記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記。例如,“搖曳的音調”、“表情冷漠”、“一彎寒月”等詞語中,視覺、聽覺、觸覺構成了通感。人們常用“甜美”形容歌聲,“甜”本屬於味覺印象,“美”屬於視覺印象,“歌聲”則屬於聽覺感受。人的五種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視覺與聽覺。運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維定勢,深化藝術。通感哲學基礎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則,客觀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通感同樣也可以用聲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達人類的感情,它成為了寫作實踐中一種重要的藝術表現手段。在現代文學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讀者各種感官共同參與對審美物件的感悟,克服審美物件知覺感官的侷限,從而使文章產生的美感更加豐富和強烈。 錢鍾書的文藝論著《通感》 中國詩文有一種描寫手法,古代批家和修辭家似乎都沒有理解或認識。 宋祁《玉樓春》有句名句:“紅杏枝頭春意鬧。”李漁《笠翁餘集》卷八《窺詞管見》第七則別抒己見,加以嘲笑:“此語殊難著解。爭鬥有聲之謂‘鬧’;桃李‘爭春’則有之,紅杏‘鬧春’,餘實未之見也。‘鬧’字可用,則‘吵’字、‘鬥字’、‘打’字皆可用矣!”同時人方中通《續陪》卷四《與張維四》那封信全是駁斥李漁的,雖然沒有提名道姓;引了“紅杏‘鬧春’實之未見”等話,接著說:“試舉‘寺多紅葉燒人眼,地足青苔染馬蹄’之句,謂‘燒’字粗俗,紅葉非火,不能燒人,可也。然而句中有眼,非一‘燒’字不能形容其紅之多猶之非一‘鬧’字,不能形容其杏之紅耳。詩詞中有理外之理,豈同時文之理、講書之理乎?”也沒有把那個“理外之理”講明白。蘇軾少作《夜行觀星》有一句“小星鬧若沸”,紀昀《評點蘇詩》卷二在句旁抹一道墨槓子,加批:“似流星!”這表示他並未懂那句的意義,誤以為它就像司空圖所寫:“亦猶小星將墜,則芒焰驟作,且有聲曳其後。”宋人常把“鬧”字來形容無“聲”的景色,不必少見多怪。 晏幾道《臨江仙》:“風吹梅蕊鬧,雨細杏花香。”毛滂《浣溪沙》:“水北寒煙雪似梅,水南梅鬧雪千堆。”馬子嚴《阮郎歸》:“翻騰妝束鬧蘇堤,留春春怎知!”黃庭堅《才韻公秉》:“車馳馬驟燈方鬧,地靜人閒月自妍。”又《奉和王世弼寄上七兄先生》:“寒窗穿碧流,潤礎鬧蒼蘚。”陳與義《夜賦》:“三更螢火鬧,萬里天河橫。”陸游《開歲...有賦》:“百草吹香蝴蝶鬧,一溪漲綠鷺鷥閒。”范成大《立秋後二日泛舟越來溪》:“行入鬧荷無水面,紅蓮沉醉白蓮酣。陳耆卿《與二三友遊天慶觀》:“月翻楊柳盡頭影,風餚擢芙蓉鬧處香。”又《挽陳知縣》:“日邊訊息花爭鬧,露下光陰柳變疏。”趙孟堅《康不領...長賦》:“鬧處相挨如有意,靜中背立見無聊。”從這些例子來看,方中通說“鬧”字“形容其杏之紅”,還不夠確切;應當說:“形容其花之盛(繁)”。“鬧”字是把事物無聲的姿態說成好象有聲音的波動,彷彿在視覺裡獲得了聽覺的感受。馬子嚴那句詞可以和另一南宋人陳造也寫西湖春遊的一句詩對照:“付與笙歌三萬指,平分彩舫聒湖山”。“聒”是說“笙歌”,指嘈嘈切切、耳朵應接不暇的聲響;“鬧”是說“妝束”,相當於“鬧妝”的“鬧”,指花花綠綠、眼睛應接不暇的景象。“聒”和“鬧”雖然是同義詞但在馬詞和陳詩裡分別描寫兩種不同的官能感覺。...... 在日常經驗裡,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限。顏色似乎會有溫度,聲音似乎會有形象,冷暖似乎會有重量,氣味似乎會有體質。諸如此類,在普通語言裡經常出現,譬如我們說“光亮”,也說“響亮”,把形容光輝的“亮”字轉移到聲響上去,就方法彷彿視覺和聽覺在這一點上有“通財之誼”(遠山拙注:指古人好友之間錢財混有,不分你我)。又譬如“熱鬧”和“冷靜”那兩個成語也表示“熱”和“鬧”、“冷”和“靜”在感覺上有通同一氣之處,結成配偶,因此范成大可以離間說“已覺笙歌無暖熱”。李義山《雜篡-意想》早指出:“冬日著碧衣似寒,夏月見紅似熱”。我們也說紅顏色“溫暖”綠顏色“寒冷”,“暖紅”、“寒碧”已淪為詩詞套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