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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南趙北春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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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右拾遺
題主問的可能是教師對學生下得去手(體罰),對自家孩子手下留情吧(捨不得體罰)?如果是這樣,題主就錯了。
老師對自家孩子管教從來都是下得去手的,並且下手還很重;主要的手段有不給吃、責罵、毆打;毆打又分為打耳光,打手心,揪耳朵,打屁股。教師凡是能在學生使用的手段都會在自己子女身上使用。但
是為什麼給像題主教師對待自己孩子嚴厲不起來的印象呢?我想主要是因為這幾個原因:
第一,教師責罰自己孩子一般都是在家裡。我有一個同事,女兒高三時,因為放寒假沒有做完規定作業,被他扇了兩個耳光,後來,女兒讀大學了,因為對待母親態度不好,還被父親狠狠地踹了一腳!
我本人也是一位老師,對於自己孩子管教也從來沒有放鬆過,言行舉止,稍有不符合規矩,輕則遭批評,重則捱打。數落起來絕不嘴軟,打起來也絕不手軟!
第二,教師責罰孩子一般不會鬧出糾紛。這是因為,教師管教自己子女時,不會因為下手重,愛人去學校找校長理論,更不可能上告到教育主管部門,都是內部矛盾,在家裡自己就解決了。就像每一位家長責罰自己孩子,有幾個因為下手重而夫妻之間吵鬧起來的。
性相近,習相遠,每個孩子不是天生的英才或者頑童,都是教育的結果。只要是教育,就沒有像題主想象的那樣,溫和不嚴厲。相反,教師比起對待別人孩子,對待子女更嚴格。
在外人看來,教師家孩子學習成績好,習慣好,成才率高,背後除了家庭有做教師的父母的影響,其實更主要的是平時嚴格要求和管理。
本人恰恰相反,對自己的孩子嚴厲,對學生好言好色,耐心十足,現在心裡後悔,何必為學生付出那麼多,而愧對自己的孩子,愧疚感在心中揮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