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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片真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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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首都人家
要是我肯定不能給,和女方好好說是,按照當地的水平我還能理解,比較要尊重對方家的風俗習慣,但要是太過分了就不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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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雙子座駕到
這還用考慮嗎?拿著500塊錢,非要買輛賓士,就是強買了,用得起嗎?這是商品社會,女人都明碼標價了,買不起就不買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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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上人279
這很便當,你問問她準備陪嫁是人家的幾倍?打算陪些什麼?倘若她的陪嫁相當或超過人家三倍。那你只要少準備些東西(例如房子裝修,家用電器汽車……),讓她們來完成,不就得了。因為彩禮錢其實不是給親家用的。原來的舊習俗,彩禮錢是給女方買嫁妝的。而且女方也要花錢合起來買的。這就是俗稱“面子”。討媳婦,嫁女兒都要“面子”的。就由男方出面,女方出裡子。配成“面子”。也稱面子配夾裡(就像被子)。即使在舊社會我們這裡正常嫁女兒的就沒有人家敢爭彩禮錢的。除非少數老財敢爭,因為他們的陪嫁是不得了的。什麼都準備的,女兒嫁過去後是不需要用男方家東西的。都是家裡帶過去的。有的老財連田地,使換丫鬟,甚至連棺材也是女兒,女婿的都有。否則,怎麼叫女兒是“賠錢貨”呢?(我無意宣揚舊惡習,我就是希望大家不要誤會了“彩禮錢的用途。”)而給家長用的是另有紅包的。一般不怎麼多的。若真能好協商的話,合兩家之力辦一樁喜亊不是更有“面子”更風光麼。倘女方家長一定要多少多少彩禮錢什麼的。那就不叫彩禮錢了,已經變味。你們家兒子跟她們家女兒若感情很深了。那就好好協商吧,別躭誤了小孩的婚亊。不要親家還沒做就成了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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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一個老狼
女方向男方索要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三倍禮金,拿我們這個地方來說平均水平是10萬左右高於三倍也就是30萬,一般家庭還是難承受的,中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嚴禁買賣包辦婚姻,當然國歸國,家歸家,殘酷的現實還要面對。
遇到有錢的人家也無所謂,現在這個社會老闆,暴發戶還是比較多的,但是家庭條件差的就要犯難了,怎麼辦,我已過來人的身份有幾點建議。
1.到女方家裡遊說或請說客去,動之以理小之以情的說明高禮金的危害,對以後夫妻兩人感情不利,女方家長出於要面子的考慮應當會被說服,但如果有傳統思想作崇也難說服,但是女方家庭條件確實困難也沒法子。
2.如果雙方感情很深可以說服女方私奔,當然這要男方條件很優秀。女方離不開的程度。很難!
3.下下策就是但女方家裡做上門女婿,但要女方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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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地方的彩禮是有當地平均水平,如果給的過少會被當地人指指點點,如果過多則會由炫富的猜疑!就是說少了多了都會被本地人說一段閒話!其次就是看自己能否拿得出,拿得出對方不鬆口,婚還是得結,要是拿不出的話,人家不鬆口,還是娶不起!所以應該好好商量,不要站在輿論風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