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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舒錦川

    所謂的不能滿漢通婚,是指不能娶漢族女子,而那些漢人女子雖然說是漢族,但是都在八旗之中,在清初期更有“佟半朝”之說,(佟佳氏是漢軍八旗姓氏之一),比如醇王奕譞的側福晉(溥儀的嫡祖母)她是劉佳氏,雖然是漢姓,但她是漢軍正白旗的,到了光緒二十七年,慈禧太后才允許滿漢通婚的

    下圖是醇王府老福晉劉佳氏

  • 2 # 倪說歷史

    清朝確實有滿漢不婚的規定,直到清末才廢除。但清朝皇帝的後宮中,漢人嬪妃確實也不少。這並不是因為皇帝有特權打破這個規定,而是在滿人看來,漢人本來就分為兩個層次:入旗的漢人和不入旗的漢人。

    八旗是清代滿洲的社會組織形式,由努爾哈赤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創立,初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1614年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族軍隊。之後皇太極在滿洲八旗的基礎上又建立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天聰三年(1629年),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為左右二營。天聰八年(1634年),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天聰九年(1635年),在征服察哈爾蒙古後,皇太極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審,正式編為蒙古八旗。大約在天聰五年(1631年),漢軍單獨編為一旗。崇德二年(1637年),漢軍分為兩旗,崇德四年(1639年)分為四旗,崇德七年(1642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蒙古、漢軍八旗與滿洲八旗編制相同。八旗共計20餘萬人。據統計,入關後,僅北京一地,增編了滿洲八旗佐領8個、蒙古佐領8個、漢軍佐領47個。康熙年間增設滿州佐領342個,蒙古佐領72個,漢軍佐領53個。北京八旗及各地駐防八旗佐領總計達到2000餘個,比入關前的611個增加了三倍有餘。

    在滿清統治者看來,漢軍八旗那是他們自己人,所以他們之間通婚是非常正常的事。

  • 3 # 司徒伯雷

    清代以少數人入主中原,統治階層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婚姻政策做出過一系列規定,典型的案例即滿漢不婚。

    清代早期,規定旗漢通婚禁令,即旗人不得與漢人通婚,但這不是清代的一貫政策。實際上,滿洲入關後不久,順治皇帝就下令:“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員,皆朕臣子,欲其輯和親睦,莫如聯姻一事,凡滿漢官民,有欲聯姻者,皆從其願。”也就是說,順治皇帝是支援滿漢通婚的。

    不過多爾袞死後,康乾之世,清政府開始禁止滿漢通婚。清政府禁止滿漢通婚,除了政治上的考量外,最重要的是經濟上的考慮,特別是為照顧八旗生計,規定凡是宗室王公辦喜事領紅賞,如果與漢女結婚,則失去這種資格。八旗子弟為了不喪失這種資格,一直到清朝末年都不敢打破滿漢不婚的禁令。除了固定旗人不得娶漢女,清政府還規定,旗人女子不得嫁給漢人。

    到了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下令“開除此禁”,准許滿漢“彼此結婚,毋庸拘泥”。

    不過雖然有這樣嚴格的規定,但滿漢通婚一直未能完全終結,對於皇室和達官貴人而言,娶漢家女子再正常不過,康熙、雍正、乾隆都納漢人為妃,而據學者考證,雍正皇帝漢族血統佔八分之一;乾隆皇帝漢族血統佔十六分之一。

    在民間,通婚更為頻繁,清代中期以後,通婚現象更加明顯。據瀋陽市滿堂鄉調查,滿漢人民或用“頂名婚”,或用“私相聘取”等辦法,達到滿漢通婚的目的,所謂“頂名婚”就是令欲與滿洲旗人通婚的漢族姑娘,“頂上漢軍旗人已出嫁的女兒名字上冊”。

    等到光緒年假廢除通婚禁令後,滿漢通婚變得十分頻繁,那時候滿漢通婚成為正常事,不會再受到輿論譴責了。

  • 4 # 新知傳習閣

    自從1644年清兵入關後,建立了清朝,他們就對漢人保持警惕態度。

    因為當時滿清只有20萬人口,而漢人有上億人口。

    滿清政府為了強化對漢人的統治地位,規定滿漢不婚,把漢人當成二等人,連奴才都不如。只有滿清的大臣可以稱奴才,漢人大臣連稱奴才的資格都木有。既然連奴才都不如,自然是不能和滿人結婚了。

    說白了,滿清就是利用滿漢不婚來證明自己的正統性,證明自己比漢人高一等。

    清朝皇宮也是有漢人後妃。

    因為滿清人口太少,且在戰爭中死亡的又不少。為了擴大軍隊人數,滿清組建了漢八旗,同時還有蒙八旗。

    不管是漢八旗還是蒙八旗,旗民官員只有四品以上人家的女兒年滿13到18歲的健康女子都得如宮選秀。如果被選中,就有可能被立為妃子。

    漢八旗的地位比滿人低,但比其它漢人又高,是可以和滿人結婚的。所以這些人家的女子可以入宮為妃。但入關之後的漢人是不可能有這樣的情況的。

    康熙皇帝的妃子,順懿密太妃王氏,純裕勤太妃陳氏,襄嬪高氏,高廷秀之女,乾隆皇帝的妃子 中有 敦妃和汪氏等,這些都是漢人女子在清宮國為妃子的。

    直到了清朝滅亡後,滿清子弟才失去了過去優越的社會地位。為了避免被漢人清算,他們紛紛改用漢姓,同時有不少人家也與漢人通婚。

    最明顯的我們可以參考闖關東中的那文,作為格格,嫁給普通漢人。在歷史上也是有這樣的真事的。

  • 5 # 卡巴斯基他爸

    假如規定,北京人(北京戶口)只能和北京人結婚,一北京人想和一山東人結婚,怎麼辦,很簡單,把山東戶口換成北京戶口就可以了。抬入旗籍就成滿人了,滿族能以20萬人統治漢族近1億人,靠的就是這種變通(後世子孫太差勁了),這點比蒙(元)聰明。

  • 6 # 弓長雪曉

    現今,也許是清宮劇多了,有很多人都詬病清晚會朝滿漢不通婚的規定,但真正說來是旗民不結親。滿人建立清政權後,為了鞏固政權,推行了旗制。滿漢不通婚是滿族人的旗制或者說諮詢,並非大清律例。可儘管沒有律例滿人依舊基本守著定規,而帝王之家更是為了血統純正阻撓滿漢通婚,比如《多情江山》、《大清後宮》、《雍正王朝》等。然當時滿人剛入關,漢人對滿族的強制性剃頭很不滿也造成了比較大的反抗後來為了更好的統治學習漢文化,遺憾的是統治者忘了通婚是最好的融入。所以華夏文化的創造力視乎也就嘎然而止了,明清之間有明顯的斷承。不通婚的後果就是旗人尤其是滿族人很難由遊牧民族轉為定居族,水土、飲食習慣都是重大的考驗,皇帝選秀只從八旗子女挑選也一定程度阻礙了漢文化的發展。

     隨著清王朝政權的鞏固,滿洲人作為統治階級已成為現實,他們掌握著國家機器,掌握著生殺大權,大多數漢人對滿族人的態度不得不發生轉變,開始接受這個政權,由敵視轉為臣服。不少漢官想方設法與滿族人聯姻,以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清後宮的漢妃也幾乎是旗人,出自於漢八旗比如乾隆的慧賢黃貴妃高佳氏、嘉慶的生母孝儀純皇后魏佳氏等漢旗女子都是後宮的一二把手,地位崇高。所以如果皇帝看上漢族女子,並要將其迎進宮的話,只要採用“抬旗”的辦法,賜其旗人身份就可以了。

    清末,由於漢族同化力量強大,光緒年間漢滿兩族長期雜居,使得滿族人的生活習俗日漸淡化,漢、滿風俗習慣逐漸融合,早已沒有什麼真正純正的滿族人,與1901慈禧發懿旨廢除滿漢不通婚的祖制,以籠絡漢人子弟,但是原把旗及一些高官大戶還是不少不願與漢族結親,還在堅持“旗民不結親”、“滿漢不通婚”的傳統習俗。儘管清朝的“新政”是為了維護其搖搖欲墜的統治,但這措施客觀上有利於社會的進步。

  • 7 # 歷史研習社

    讀者朋友們受到清宮劇的影響,可能會有一種印象,就是在清代滿洲一般不和漢族通婚,那麼,清代是否施行過“滿漢不婚”的制度呢?

    “滿漢不婚”實際上是“旗民不婚”

    實際上,在清代,“滿”的概念在法令中並不是很凸顯,在清朝經常出現在法令中的概念是“旗”,也就是八旗。不過八旗並不是只有滿洲八旗,早在努爾哈赤時期就已經開始編設蒙古旗,到了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就編成蒙古八旗。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開始編設漢軍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制。所以八旗實際上包含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

    圖/八旗

    “旗民不婚”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這裡的婚指的是正房,納妾自然是不在此規定之列的。

    所謂“旗漢不婚”的制度開始於順治年間,到了清末,光緒二十七年(1902年),慈禧太后下旨:“滿漢臣民,朝廷從無歧視,惟舊例不通婚姻。……已歷二百餘年,自應俯順人情,開除此禁。”廢除此條禁令。

    圖/慈禧太后

    不過即使是所謂“旗民不婚”在實行的過程裡實際上也並不嚴苛,在漢軍旗裡,娶民人為正妻的現象屢見不鮮,連乾隆皇帝也說,“漢軍每與漢人結親,歷年已久。”就是漢軍旗人喜歡與民人結婚,而且已經持續很長時間。就算是在滿洲旗裡,娶民人為正妻也並非嚴格禁止,在記載中還是偶爾可以見到一些例子。不過,娶妻是一方面,嫁女又是另一方面,滿洲旗人嫁女給普通民人,在歷史上則鮮有記載。

    實際上,早在清代就已經有人總結過,《清稗類鈔》中說“滿洲、蒙古之男女類皆自相配偶”,就是大部分滿洲旗人都會和旗人婚配,但“間或娶漢族之女為婦”,偶爾也會有娶民人為正妻的,不過“若以女嫁漢族者,則絕無僅有。”就是很少有滿洲旗人嫁女給民人的。

    圖/《清稗類鈔》書影

    所以說,在清代確實有過限制婚姻的政策,不過不是“滿漢不婚”而應該表述為“旗民不婚”,而且就算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在實施的過程中也並沒有很嚴苛。

    參考資料

    橘玄雅:《清朝穿越指南》

    《清稗類鈔》

  • 8 # 歷史課課代表

    清朝並沒有“滿漢不婚”的規定,甚至清朝很多皇帝的生母、妃嬪都是漢人。 比如康熙帝玄燁的生母佟佳氏,雍正帝胤禛的妃嬪齊妃李氏、貴妃年氏、裕妃耿氏等,乾隆帝弘曆的貴妃高氏,嘉慶帝顒琰的生母魏佳氏等,全都是漢人。 不過,這些人並非單純的漢人,在清朝,她們都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旗人”。 清朝在沒有入關之前,就設立了八旗制度,除了滿洲、蒙古,還有大量的漢人與歸順的北韓、斡羅斯、達斡爾、錫伯等。編入旗籍者成為“旗人”。在清朝,旗人是能夠互相通婚的,不能與滿洲人通婚的,是沒有旗籍的漢人,而不是所有的漢人。 清朝將不在旗籍者稱為“民”,入旗籍者稱為“旗人”,真正的是旗民不婚,而不是滿漢不婚

    清末最終廢除“滿漢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實質上,“滿漢不通婚”是個誤傳,按血統倒推,佟養性還是中原入滿的漢人,其後多為滿人皇后嬪妃。

    到了光緒朝,漢滿兩族因為長期的雜居,早已沒有什麼純正的滿人。但是“滿漢不通婚”的規定仍然十分嚴格。百日維新雖然失敗,但經歷山搖欲墜原本強烈抵制變法的慈禧太后也開始推行較之前更為徹底的新政,慈禧在1901年在西安宣佈“變法”開始,幾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滿漢通婚。

    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慈禧太后下旨正式廢除滿漢不通婚。1902年,清政府選派八旗子弟出洋遊學;再次宣佈准許了滿漢通婚。

  • 9 # 澹奕

    其實清朝從沒所謂的“滿漢不通婚”,而是“旗民不婚”,指的是擁有八旗旗籍的旗人,不與不在旗籍的普通民眾(主要是漢人)通婚。

    整個清朝,直到清朝末年慈禧太后葉赫那拉氏才廢除了這條規定。清朝後宮的妃嬪中有不少擁有漢人血統(出身漢軍旗),然而清朝皇后僅有乾隆帝弘曆孝儀純皇后魏佳氏一人。

    滿清作為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統治天下自然是非常困難,而為了保持血統不至於被同化,滿清採取了眾多分治政策。其中就包括了“旗民不結親”之政。最初,順治朝多爾袞攝政時代,規定“滿漢一家”,允許甚至鼓勵通婚。然而多爾袞死後,開始禁止滿洲與漢人通婚。

    然而,並不是所有,當時的“漢人”指的是沒有編籍入八旗的尋常漢人,而滿清入關之初,大量漢人被編入八旗,與普通漢人區分開來。清朝並不限制旗籍漢人與滿洲通婚,而皇帝選秀的時候,也從沒有將漢軍旗出身的秀女排除在外。甚至清朝宮廷中,漢軍旗出身而出眾的妃嬪比比皆是。雍正朝,貴妃年氏、齊妃李氏、謙妃劉氏均出身漢軍;乾隆朝,貴妃高氏、純妃蘇氏、惇妃陳氏等也是如此。

    一來,這些妃嬪並非漢人,在當時來說漢軍旗者已經不是漢人;二來,所謂“不婚”指的是正室,納妾並不限制。妃嬪皆為妾,清朝皇后除了孝儀純皇后魏佳氏之外,並沒有漢人血統者。而佟佳氏並非漢姓抬旗,也非漢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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