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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馬捌零

    明顯男的不講理了!!再怎麼滴也不至於離婚!婚錢給了,事都做了。聰明的弟,會還給姐的。有這樣的姐姐,弟弟也不會差哪去。如此衝動,無用也!

  • 2 # 君宜看世相

    沒兩把大刷子,千萬別先斬後奏

    弟弟結婚你給出了十萬,老公知道了卻跟你離了婚。聽話聽音,給弟弟十萬塊錢結婚用,你根本就沒跟你的老公商量,而且離婚這個後果更是出乎你的預料之外。一件事,先是痛快了你的手,後又痛苦了你的心。

    先說弟弟結婚,姐姐出錢這件事,按說這是比較正常的事情。弟弟結婚,姐姐給禮金是應該的;又或者孃家經濟條件不好,作為姐姐幫襯一下,這都是應該的。而在你這,為什麼正常的變成了不正常的呢 ?

    問題在於你忽略了一個事實:你不是一個人過日子,重大的財務支出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結了婚就是成了家,你又有了新的角色轉變,你變成了一個妻子,有了與你朝夕相處的丈夫。你的生活重心也發生了轉變,當你與你的愛人組織起一個家庭的時候,你們就成了一個新的集體。 在這個集體中,你們當然有各自的自由,包括思想上的和行動上的,但是你們一定會有作為一個集體該應對的事情,就比如重大的財政支出問題。

    一個新家庭的獨立,除了夫妻在一起生活之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經濟的結合,這是一般傳統家庭必須的(當然也有夫妻AA制的新人類)。

    你的十萬元,對你的家庭來說,應該算是大的開支了,你之所以沒有提前跟你的丈夫說,我想你也可能怕你的丈夫不答應吧,於是你就先斬後奏了。很不幸,你的丈夫不能容忍這件事情,也許他心疼你們辛辛苦苦的積蓄頃刻之間化為烏有,也許他是真的生氣你沒把他放在眼裡。總之這一切都是你錯在先。

    一個家庭要和美,大家應該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有事多商量。千萬別有事先斬後奏,那樣常常沒有好結果!

  • 3 # 無所不能加一

    其實這樣的孃家,父母很陰險的。這麼大的事孃家人不打電話和女婿問清楚???我想孃家人打電話了或許結局就不一樣。因為孃家人考慮了女婿的感受。。父母都是過來人這點看不透,做不到家裡早晚出問題。。

  • 4 # 李三萬的三萬裡

    這個問題顯然不是出在十萬塊錢上,而是出在給錢卻沒有跟老公商量,是揹著老公給的。在古代,這也是犯了七出,可以休妻的理由。十萬在絕大多數家庭,都不是一筆小錢,揹著老公,先斬後奏擅自動用了那麼筆錢,在哪家也不會是小事,在經濟特別好的家庭,用這個理由離婚,是比較較真,但在情況一般的家庭,這個理由很充分了,不冤枉。要是農村那種一本正經花了彩禮抬進門的媳婦,這麼給自己孃家扒拉,那就屬於犯罪行為了,在農村這就實打實的是偷!媳婦淨身出戶,孃家還得把這十萬給還回來,否則夫家真的會去告法院,雖然媳婦不致於真當賊抓,錢肯定要還,一家人名聲還會臭的不行,這女的在當地絕對不會有人娶回家了,想要再嫁人,只能走出名聲傳播範圍,就是說跑出去打工地方嫁人,都不能去有家鄉人去的地方,起碼不能給人知道你也在那裡打工。所以這種事有多嚴重,要有心理準備,事後哭哭啼啼認錯,求著哄著老公混過去的到不是沒有,但最好還是不要冒這種險,越是覺得老公難說話,很難說的通的,越是不能這麼幹,除非就是情願離婚也要這麼做,那就求仁得仁唄,有什麼好說的呢?

  • 5 # 常在河邊走天天都丟鞋

    ①首先你上來提出這個問題,你想博取同情,或者想看看其他人的看法。

    ② 不好意思了,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跟你不是沾親帶故,不會偏袒你的,再一個大部分的人還是會分析這個理的。

    你不但是咎由自取。唉,再給你加上兩個字吧!活該。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以及全家人對吧?誰會陪你到最後當然是你老公啊,你做事情,什麼事情都是自己自把自為,自以為是。你有沒尊重過他?你有沒有相互謙讓?有沒有相互包容?而且你給的這10萬塊裡面,離婚不說,按道理還要在10萬塊拿回5萬給回你老公。為什麼?因為這10萬塊裡面你有一半,他有一半。一次看透直接離婚很爽很直接。做的非常乾淨利索。

    而且這種事情不是一件事造成的,你肯定在以前的時候有發生過類似這樣的事情已經做了伏地魔做的事情,這只是一個導火索而已。你不知道你們的財產是兩人共有的嗎?你不知道做事情要商量的嗎?難道你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嗎?還是你本身就是白痴有病需要治療。還是你是沒有腦子的傀儡,你腦袋裡放糨糊了。還是你想做女王?現在滿意了沒有?可以做女王了。

  • 6 # 美好生活記憶

    弟弟要結婚了,你不經老公同意給弟弟十萬元。現在老公要與你離婚,你這個典型的“扶弟魔”,現在慌了神,怎麼辦?

    十萬元對於一般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你能不經老公同意,直接給弟弟十萬元,說明你在家中掌握著財政大權。既然你能掌握經濟大權,就證明老公對你是充分的信任。可能,你會覺得我是姐姐,幫襯弟弟義不容辭,和老公結婚了,老公也有照顧弟弟的義務。 然而你辜負了他對你的信任,或許也擔心他不同意所以才“先斬後奏"。

    你這是不尊老公的表現,又或許你這已不是初次了。你老公對你已經忍無可忍,終於在沉默中爆發了。這次他,真的動怒了,他要離婚。所以要趁現在還沒有離婚,趕緊亡羊補牢。及時和老公溝通,告訴他這次自己錯了,以後有重大事情一定會和他商量,徵求他的意見。

    也許,你老公也是一時氣憤不過,說的氣話。也許你老公在意的並不是錢,而是,你處理錢的方式,及態度。只要你端正態度,你和老公畢竟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也許你們的婚姻就能柳暗花明。

  • 7 # 燕山居士10

    結婚後夫妻收入是共同財產。十萬元對一般家庭不是小數,你私自處理共財產,小裡說是對對方的不尊重!大里說是違法的。

  • 8 # 哥薩克騎兵1

    夫妻共同財產憑什麼你拿十萬給自己的弟弟?你真是一個不摻假的扶弟魔!你趕緊把錢從弟弟那裡拿回來9萬,留下1萬給弟弟當紅包足夠了。否則的話你的婚姻就到頭了。

  • 9 # 自我陶醉101

    因為只有離婚才會讓你扶弟的錢自己出。

    其實扶弟魔沒有問題,感情好幫助弟弟沒有錯,問題是你拿什麼來扶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看今天鶯歌被輪的,其實我想知道湖人想要把鶯歌培養成一個怎樣的球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