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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輝6870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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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球修理工777
有部分還款記錄就行了,不欠你錢,怎麼會打款給你呢?不用擔心訴訟時效,從還你5000元的時候,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就怕他抵賴說,還你的5000元不是還款,而是別的什麼原因,不過這點也站不住腳,因為欠條在先,而且他不能證明欠條的來源不合法,比如受到脅迫,欺騙等情形,那麼該欠條必須認可合法,既然合法,那他必須還款。一萬多塊錢(還了5000了,更少了),不用請律師了,標的低,訴訟費也不多,最多幾百塊錢,花幾百塊錢拼一下,但你還必須有他的身份證號,詳細地址,電話,單位,等等,越詳細越好,然後再在管轄權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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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寧夏鄭祥
有借條實際就已經夠起訴條件了,其他再收集下證據就更充分了。只是那人在異地,你要去那邊打官司,成本也不低,剩下也就七千多最好能協商解決。另,你手裡欠條如果是12400,對方也太無賴,你可以訴訟要求全額歸還,他得自己證明已經給你還了部分,你反而更主動,當然這也確實有些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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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間那些事兒
1、借條是債務糾紛的重要證據,對勝訴十分有利。題主手中有欠條,就可以證明借款存在,對方如果否認,需要提供借條造假證據或者已經全部歸還證據,否則法院會認定債務存在,需要歸還。
2、一般情況下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訴,準備起訴書、身份證、借條及相應影印件即可,並不複雜。但是,一定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資訊(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等),否則無法立案。
有借條,有還款記錄,就說明這筆借款確實有,直接去法院起訴他就好了。一萬多元,屬於小金額,法院不會非要轉款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