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熱映的電影《戰狼II》,以其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得到了廣大觀眾的認可,不僅贏得了高票房,而且贏得了市場的尊重。該影片之所以能夠成功靠的不僅僅是戰火紛飛的大場景、威武雄壯的軍容,更是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的軍人氣質、誠摯熱烈的愛國主義情懷。
影片中有一場戲看哭了不少觀眾:當丁海峰飾演的海軍編隊指揮員雙目通紅充斥著淚水,面部扭曲高喊出“開火”的時候,052D型驅逐艦艦艏垂髮裝置大開、巡航導彈呼嘯而出,精準命中目標。許多人熱淚盈眶,掌聲在電影院裡紛紛響起,這一幕也成為了電影的經典鏡頭。
也有觀眾提出疑問:目睹僱傭軍的殘酷殺戮,為何等到最後才開火?對此,影片中有交代,艦長在得知已經得到了批准之後,立馬下令“開火”。儘管影片中沒有充分展開,但其中是暗含正義的動武也是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式的,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藉此之機,我們可對戰爭行為的法律性質判定作一些研究。在國際法上,對於戰爭性質的法理判定,是指以現行國際法和與戰爭問題相關的國際社會的習慣法、條約、檔案等作為依據,對戰爭行為是否合法作出的判定。戰爭是否合法、是否正義,意義重大,影響民心所向和歷史前進方向。
可以說,國際法發展演進的一個直接動力,來自於人類規範戰爭行為的願望和對於戰爭認識的不斷提高。在經歷了20世紀人類兩次巨大的災難之後,為了避免重蹈歷史的悲劇,世界各國共同努力成立了聯合國,共同簽署了《聯合國憲章》,標誌著現代國際法體系的形成。隨著聯合國作用的日益增強,國際法和國際關係行為準則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其公正性和國際社會的認同程度正逐漸提高,成為評判戰爭正義性的重要依據之一。正如有的學者所說,國際法上戰爭的“合法與非法的劃分,同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是一致的”,甚至有觀點認為,當代社會對戰爭性質的評價,主要是對戰爭合法性的衡量。可見,國際法原則在區分戰爭性質問題上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已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接受和認可。
在現行國際法體系中,有關戰爭合法性的判定標準可以分為兩類,即“正義的戰爭”標準和“戰爭的正義”標準。前者也被稱為“訴諸戰爭的權利”,旨在約束對戰爭行為的選擇。後者則稱作“戰爭法規”,主要以戰爭執行過程為調整物件。
正義的戰爭——關於訴諸戰爭的權利。該權利包括的一般原則主要有:正當的理由和正當的手段。《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只在兩種情況下使用武力是合法的:一是單獨或集體自衛;二是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組織的、意在履行集體安全職責的武裝行動。
根據國際法的精神,戰爭只有作為對不合法行為的反應,就是說,只有作為國際法所規定的一定的國家行為的反應,才是被允許的。
今天,國際社會的基本行為主體依然是主權平等的各個國家,因此,國際法特別注重主權原則是有積極意義的。主權是國家的根本屬性,被認為是國家對內最高的、對外獨立的權力。國家主權具有排他性、獨立性和完整性。就國家內部關係而言,國家主權意味著在一個主權國家內不得有別的國家或任何其他權威行使主權的任何權力;就國際關係而言,國家主權意味著國家獨立,即在法律上一個主權國家不依賴於世界上任何其他權威而存在。
根據主權原則的規定,領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對某國主權、領土和政治獨立的侵犯即被視為是對該國的侵略,而一切侵略戰爭都是“非法”行為,是非正義的行徑。
國際法對待國家分裂一直是採取否定性態度。這種否定態度反映在《聯合國憲章》及相關國際關係宣言中,反映在相關國際條約中,還反映在長期以來國際社會對各國維護主權統一行為的態度,以及對新誕生國家承認的實際做法上。這不僅因為國際法是建立在主權國家基礎之上的法律體系,而且因為一旦對某些分裂勢力讓步,只能導致越來越多的戰亂和災難,危害世界和平。因此,國際法允許主權國家以武力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允許主權國家對武裝分裂勢力採取軍事行動。
戰爭的正義——關於戰爭的法規。戰爭法規主要分屬兩大體系:一個是海牙法體系,以限制戰爭的手段和方法為基本內容;另一個是日內瓦體系,以保護平民、合法戰鬥員和戰爭受難者為其宗旨。經過幾個世紀的不斷髮展,戰爭法體系日益完備,主要體現為五大類國際條約,即有關作戰規則的條約;有關限制作戰手段和方法的條約;有關戰時人道主義保護規則的條約;關於懲處戰爭犯罪的條約;維護和平、禁止侵略以及非法使用武力規則的條約。戰爭法規包括的一般原則主要有:限制原則、相稱原則、區分原則、保護原則和人道主義原則等。這些一般性原則不是基於單獨的國際法淵源,而是建立在條約、習慣或一般法律原則的基礎之上。
多年以來,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對戰爭法的研究和運用,把它作為確定戰爭方略的重要依據、規範戰爭行為的基本準則、調整交戰國與中立國關係的有效手段和懲治戰爭罪犯的有力武器。儘管國際法還存在很多不盡完善之處,有時被少數國家所操縱或利用,成為偽造“正當性”理由和掩蓋戰爭罪行的工具,但它仍為維護世界和平、反對和限制戰爭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為判定戰爭性質提供了一個較為公正且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標準
目前,正在熱映的電影《戰狼II》,以其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得到了廣大觀眾的認可,不僅贏得了高票房,而且贏得了市場的尊重。該影片之所以能夠成功靠的不僅僅是戰火紛飛的大場景、威武雄壯的軍容,更是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的軍人氣質、誠摯熱烈的愛國主義情懷。
影片中有一場戲看哭了不少觀眾:當丁海峰飾演的海軍編隊指揮員雙目通紅充斥著淚水,面部扭曲高喊出“開火”的時候,052D型驅逐艦艦艏垂髮裝置大開、巡航導彈呼嘯而出,精準命中目標。許多人熱淚盈眶,掌聲在電影院裡紛紛響起,這一幕也成為了電影的經典鏡頭。
也有觀眾提出疑問:目睹僱傭軍的殘酷殺戮,為何等到最後才開火?對此,影片中有交代,艦長在得知已經得到了批准之後,立馬下令“開火”。儘管影片中沒有充分展開,但其中是暗含正義的動武也是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式的,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藉此之機,我們可對戰爭行為的法律性質判定作一些研究。在國際法上,對於戰爭性質的法理判定,是指以現行國際法和與戰爭問題相關的國際社會的習慣法、條約、檔案等作為依據,對戰爭行為是否合法作出的判定。戰爭是否合法、是否正義,意義重大,影響民心所向和歷史前進方向。
可以說,國際法發展演進的一個直接動力,來自於人類規範戰爭行為的願望和對於戰爭認識的不斷提高。在經歷了20世紀人類兩次巨大的災難之後,為了避免重蹈歷史的悲劇,世界各國共同努力成立了聯合國,共同簽署了《聯合國憲章》,標誌著現代國際法體系的形成。隨著聯合國作用的日益增強,國際法和國際關係行為準則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其公正性和國際社會的認同程度正逐漸提高,成為評判戰爭正義性的重要依據之一。正如有的學者所說,國際法上戰爭的“合法與非法的劃分,同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是一致的”,甚至有觀點認為,當代社會對戰爭性質的評價,主要是對戰爭合法性的衡量。可見,國際法原則在區分戰爭性質問題上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已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接受和認可。
在現行國際法體系中,有關戰爭合法性的判定標準可以分為兩類,即“正義的戰爭”標準和“戰爭的正義”標準。前者也被稱為“訴諸戰爭的權利”,旨在約束對戰爭行為的選擇。後者則稱作“戰爭法規”,主要以戰爭執行過程為調整物件。
正義的戰爭——關於訴諸戰爭的權利。該權利包括的一般原則主要有:正當的理由和正當的手段。《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只在兩種情況下使用武力是合法的:一是單獨或集體自衛;二是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組織的、意在履行集體安全職責的武裝行動。
根據國際法的精神,戰爭只有作為對不合法行為的反應,就是說,只有作為國際法所規定的一定的國家行為的反應,才是被允許的。
今天,國際社會的基本行為主體依然是主權平等的各個國家,因此,國際法特別注重主權原則是有積極意義的。主權是國家的根本屬性,被認為是國家對內最高的、對外獨立的權力。國家主權具有排他性、獨立性和完整性。就國家內部關係而言,國家主權意味著在一個主權國家內不得有別的國家或任何其他權威行使主權的任何權力;就國際關係而言,國家主權意味著國家獨立,即在法律上一個主權國家不依賴於世界上任何其他權威而存在。
根據主權原則的規定,領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對某國主權、領土和政治獨立的侵犯即被視為是對該國的侵略,而一切侵略戰爭都是“非法”行為,是非正義的行徑。
國際法對待國家分裂一直是採取否定性態度。這種否定態度反映在《聯合國憲章》及相關國際關係宣言中,反映在相關國際條約中,還反映在長期以來國際社會對各國維護主權統一行為的態度,以及對新誕生國家承認的實際做法上。這不僅因為國際法是建立在主權國家基礎之上的法律體系,而且因為一旦對某些分裂勢力讓步,只能導致越來越多的戰亂和災難,危害世界和平。因此,國際法允許主權國家以武力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允許主權國家對武裝分裂勢力採取軍事行動。
戰爭的正義——關於戰爭的法規。戰爭法規主要分屬兩大體系:一個是海牙法體系,以限制戰爭的手段和方法為基本內容;另一個是日內瓦體系,以保護平民、合法戰鬥員和戰爭受難者為其宗旨。經過幾個世紀的不斷髮展,戰爭法體系日益完備,主要體現為五大類國際條約,即有關作戰規則的條約;有關限制作戰手段和方法的條約;有關戰時人道主義保護規則的條約;關於懲處戰爭犯罪的條約;維護和平、禁止侵略以及非法使用武力規則的條約。戰爭法規包括的一般原則主要有:限制原則、相稱原則、區分原則、保護原則和人道主義原則等。這些一般性原則不是基於單獨的國際法淵源,而是建立在條約、習慣或一般法律原則的基礎之上。
多年以來,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對戰爭法的研究和運用,把它作為確定戰爭方略的重要依據、規範戰爭行為的基本準則、調整交戰國與中立國關係的有效手段和懲治戰爭罪犯的有力武器。儘管國際法還存在很多不盡完善之處,有時被少數國家所操縱或利用,成為偽造“正當性”理由和掩蓋戰爭罪行的工具,但它仍為維護世界和平、反對和限制戰爭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為判定戰爭性質提供了一個較為公正且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