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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彩禮,這是一直的傳統,現在有人說,時代變了,彩禮作為糟粕就應該改變。但 彩禮這一傳統為什麼得到了過去人們的認可,這一定是利益的平衡。比如,女方要 嫁到男方,古代甚至女方的姓氏都不保留,給女方生孩子,孩子隨父親。所以,要 打破送彩禮這一傳統習慣,會有一系列的改變。不能只是女方不要彩禮,而男方還 具有原來的利益。你們說,應該有哪些改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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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棉花之語

    為什麼彩禮延續到現代,我想主要在於傳統對女人的態度:女人是屬於男人的,養女兒是不合算的投資,當女兒嫁出去就不屬於我家的了,當然用金錢做為補償,因為女兒生的孩子隨男方姓,注意血脈的華人覺得女兒無法繼承香火,加上傳統中國是農耕社會,所以重男輕女,而當代社會又是一切向前看,所以彩禮是很多窮人撈點錢的捷徑,為了讓新一代女孩認可,美其曰:為了你好,為了你將來不受苦,其實收彩禮對富的男方家庭來說是日後地位的資本,對窮的男方家庭來說加劇了貧困,對以後女兒的家庭地位來說沒有什麼幫助,很多女孩被洗腦了,認為這是一種父母的愛,其實這是自私的愛。男女之間要想真正平等婚姻應建在思想獨立,經濟獨立的基礎上,因愛在一起,不愛而分開,生孩子緣於母性,愛的傳承,在你承受痛苦時也享受了當母親的快樂,人的快樂根源於對事物的看法,看的越開越遠心中越明朗,四川,重慶地方彩禮不盛行反而女性地位高。我結婚時沒收彩禮也沒辦婚禮,可大家都覺得我老公優秀,會掙錢會做飯,脾氣好,以後我女兒出嫁我也不會要一分錢彩禮,貧窮與富貴都靠她自己,贏得別人尊重是人品與獨立!

  • 2 # 使用者和言悅色

    男人女人嚴重失衡,使女人價上漲,彩禮增加,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誰造成的?重男輕女啊,哈哈,都生男的,看你們上哪找女人去?時代人心鬧的,那也平衡不了了,這一代是無法挽回了。

    下一代女孩該多了,到時女孩多,房價如蔥,又有合適的了。

  • 3 # 使用者14178155924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應該是女人。首先這個說法就有問題,現代人的婚姻,早已沒有舊時代的意義,過去生產力落後,男人娶妻,是男方家裡添人進口,增加了勞動力,並且按照舊時代的習俗,女人婚後要相夫教子,三從四德,操持參與整個大家庭的家務,上至孝敬伺候公婆,下至和睦妯娌,協調家庭和諧,沒有夫家准許,都不能私自回孃家,也不能贍養伺候孃家父母(當然對孃家財產也無繼承權),女方家庭等於失去了一個勞動力,所以談婚論嫁時男人要給女方家一定的彩禮,俗稱下聘,作為對女方原生家庭的補償。而社會飛速發展的今天,早已沒有了這種現象,不管男女,婚後同樣可以贍養照顧伺候自己的父母,兒女有同等的財產繼承權。現在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是在外面上大學然後就業,即使那些沒上大學的,也大多選擇去大城市打工就業,甚至安家,哪一個不是遠離自己的原生家庭?所以有些人口中所謂的不能遠嫁,純粹是固步自封,窮守田園沒出息的論調,試問現在的中國,還有幾個人是幾代人不動,固守老家的?談到彩禮,現在的意義無非有三:一是女方家為炫耀,顯擺家裡女兒嫁人男人給了多少錢,滿足一下虛榮心,二是借女兒婚姻改變窮逼孃家的窘境,三是男人為表現自己的誠意,主動給女方一定的禮金,所以應該說的是彩禮不應該是索取,而是憑男人的誠意去給,那些個說明碼標價要彩禮是給女兒保障,是給女兒安全感的,你們不覺得自己心虛,不覺得自己問心有愧?試想,如果男人有50萬,就算女方不以彩禮的藉口索要,男人這些錢就會據為私有不用在家庭生活中嗎?而如果男人沒這麼多錢,而女方家非要超出男人的給付能力強行索要,這就算是女方家給女兒的保障嗎?即使男人四處借債把彩禮按女方要求給了,難道所有的女方家都會給女兒陪嫁回來,並且今後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當中嗎?男人債臺高築娶了媳婦,今後的日子就能過好嗎,受苦受罪的難道不是你女兒嗎?也許你會說,男人沒能力,給不了女人想要的生活,大不了離婚,那你們女人的目的就是為了用婚姻的名義從男人那兒攫取一筆錢財,然後離婚嗎?中國的女人難道都是以這種心思這種目的去結婚嗎?家是兩個人的,家庭的興旺富裕靠的是夫妻兩個人共同攜手努力創造,而不是透過婚姻靠男人把一切都給你準備充足,這樣的話,男人要女人幹什麼?性發洩工具嗎?那這個代價也有點太大了,還不如嫖娼打小姐呢,可以專挑年輕漂亮的,次次換人不重樣,不惹氣,不傷心,還用不著擔心被戴綠帽,甚至謀財害命

  • 4 # 作家李媛媛

    據我所知 ,我們大學一個宿舍的八個女生結婚都沒有要彩禮,都是北京家庭,師大畢業。

    陪嫁只是象徵性的被褥床單。

    房子都是婚後兩個人或兩家幫忙湊錢買的,當然也都算共同財產。

    基本上都不和男方父母一起住,家務誰先到家誰有空誰做。

    沒想過孩子要跟媽媽姓,基本就是依照習慣。

    有的地方習俗要彩禮,應該回歸到感謝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禮節性表示,而非拼死拼活要的越多越好,這樣等於一開始就為新人之間埋下情感隱患,兩口子就算不計較,雙方父母也會各有看法。

    傳統也要與時俱進。自尊,自信,平等的婚姻關係還是要回到感情為主。

    減少阻礙,誠懇善意麵對。

  • 5 # 翟改琴

    我們先說男方為什麼給女方送彩禮的來源。古時候,小戶人家是“男耕女織”的生活方式,男人是勞動力,女人也是勞動力,當一個女孩子長大成人,成為勞動力時,嫁給了男方,她一生的勞動是奉獻給男方的,這對生她養她的家庭是有些不公平,所以結婚得有彩禮,彩禮是對女方家庭養育女孩的一種生活補貼。大戶人家給彩禮那就給的多了,那個彩禮則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徵了。

    過去小戶人家也罷,大戶人家也罷,結婚給彩禮也沒有人叫屈,叫冤,說什麼不公平,娶親給彩禮是大家約定俗成的風俗。這個婚俗延續到現在,有了不同的聲音。認為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的聲音,認為彩禮是讓男方陷入貧困的罪魁禍手的聲音,認為女方要彩禮是男女不平等的聲音,一句話,取消彩禮,讓男方沒有經濟負擔,輕輕鬆鬆娶媳婦。

    出現這些反對彩禮的聲音,原因:一是有些女方家庭貪得無厭,彩禮要價太高,遠遠超出了當地人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同區域別的女方家庭要彩禮的數額。二是有些男方家庭經濟收入低,七八萬元的彩禮,對別人家庭覺得能承受,對他們家庭來說則是“重負”,甚至是父母一生的積蓄,當然不願意拿出來。三是有些男方家庭經濟狀況雖好,但認為給彩禮不公平,所以不願意出。四是現在離婚率提高,男女結婚一年半載就離婚了,而男方給女方的彩禮也打了水漂,這讓他們非常不平衡,覺得太吃虧。由於這些原因,很多人尤其是男方認為結婚要彩禮是文化糟粕,應該取消。取消彩禮的原因雖然多,但歸根結底,是婚姻的矛盾問題太多,是婚姻的不確定性因素太多,男方不願再為婚姻投入太多而引起。彩禮只是藉口而已。在取消彩禮和女方在男方的房本上加名,男方願意哪一個?答案不言而喻。

    10年前曾一度炒的時髦的“裸婚”以無數女人的淚水而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嫁人要房要車要彩禮,比過去有增無減 ?為什麼?因為實踐證明物質保障比男人感情的保障更可靠。所以,我覺彩禮以自願為原則,男方不願意出是自由,女方願意要也是自由,能接受,結成兩姓之好,不能接受,另覓佳偶。沒必要對彩禮口誅筆罰,怨聲載道。彩禮實在不是婚姻幸福不幸福的決定因素。彩禮對一個家庭生活好與壞也不起決定性作用,貧困的家庭即使兒子娶親沒給女方花一分錢,家庭依然是貧困的。別把男方家庭貧困的原因都歸罪於彩禮。

    取消不取消彩禮,因人而異,因家庭而異,自古以來,女方倒貼男方的婚姻也有的是,不必千篇一率。

  • 6 # 59255318972

    我們這裡都是男方給多少彩禮結婚都帶過去,孃家一樣給陪嫁的,這就是兩家給孩子過日子用的家產,用這些錢或者東西來組成一個家,有的地方可能是給孃家,那是那地的風俗,給多少都是一份心意,親戚真成了錢是小事,感情好才是真的,這也要看家庭生活的條件說話,好一點的多給點,差的少給點,現在不同了,姑娘太少年輕人也不會過日子,給多少錢都不夠花的,過不好還要離婚,過去沒多少錢,過的挺好沒那些事,現在越來越看不懂這個社會啦,總之做父母的都很累。謝邀請

  • 7 # 楊發明26

    彩禮錢是中國傳統習慣,適當,有錢的大號,三妻四妾,老百姓也就是象徵性的給些彩禮錢,新時代了城市裡的婚姻,基本上不要彩禮,農村人要彩禮錢,要的多,變了味,加上房子車子票子 被一些人找到了發財樹,騙婚,社會發展了,有錢人也多了,有些地方給的彩禮錢多,老百姓一刀切的幾十萬給彩禮錢會行嗎?女孩子值幾十萬嗎?價值觀,有沒有,以前女孩子家大多數是處女,現在有幾個是處女;呢?以前結婚為目的的,白頭到老了。現在女孩子家結婚,三年二年離婚了,還什麼不離不棄的承諾,說的好聽,有幾個能做到。女孩子自己也不覺得離婚丟人,大不了重來,男人還得給彩禮錢,二婚女比頭婚要的更多,真是醉了,社會成什麼樣了,彩禮錢不能理解了。取消吧。

  • 8 # 使用者105464968831

    男方送給女方彩禮,然後女方嫁到男方家裡,我認為這既不是文化糟粕,也不是利益的平衡。

    首先肯定的說,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以來留下來的一種傳統,歷史己經很悠久。要想打破這一傳統習慣,必需要做到男女真正意義上的平等。

    就現今來看,好多地方都存在著男女不平等現象,男孩是自家的,女孩是人家的。好多家庭都重視對男孩的培養,而對女孩就有些忽略。女孩長大成人,要嫁人了,自然要對對方的婆家要些彩禮,一則是認為自己辛苦養大付出的回報。二則是認為,女方到了婆家,就應該全方位孝敬公婆,伺候好孩子和丈夫,自然對生養了自己的父母親就照顧有限,公婆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親爹親媽。

    所以我認為,女方要彩禮,它既不是文化的糟粕,也不是利益的平衡,是一種傳統文化的折射。

  • 9 # 自立667

    其實,這是一種傳統的文化糟粕。不說太遠,就說民國時期吧,女兒出嫁後,基本上算是男方家裡人了,除了每年的一些特定節日(比如每年的三月三等),可以回孃家看看,而且還說是走親戚,孃家就覺得,自己含辛茹苦的養大了的姑娘,等於白送好別人家了,所以要一些彩禮,人們也覺得無可厚非。但現在已是二十一世紀,男女結婚後,在同一城市(或同一鄉鎮)的還是多數平時沒事,隨時可以回孃家,有些男人,由於住房緊張,乾脆就住在女方家裡,平時也是隨時回家看望父母,根本就不分孃家婆家,雖是這樣,但,要彩禮的惡俗卻一直在進行著,主要還是女方的面子問題,比如,別人家都要彩禮,我如不要的話,就覺得面子上過不去,好象是,我家姑娘就那麼不直錢,說娶走就娶走了?同時,還背不住,聽一些長舌婦,說些酸話,所以,一些女方就獅子大開口,絲豪不考慮小兩口經後如何生活,久而久之,互相攀比的惡俗,總也揮之不去,而且還有越演越烈之勢,所以,要想廢除這種傳統的文化糟粕,必須從年青人開始,形成一個良好的環境,才能使男女婚姻,走向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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