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問題是,現在房價高上了天,普通老百姓買間住房已經捉襟見肘,哪還有能力精挑細選鄰居?碰到奇葩鄰居,敬而遠之就好。除此之外,也可考量一下如何尊重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尋求和他者的和平相處之道。
我做過本小區業委會的秘書長,對諸位鄰居自認為有所瞭解。有些難纏難說話的鄰居不是奇葩,而主要是自私自利,把自己的訴求自己的利益視為應然。大家不讓著他,別人不變通,那就奇葩難纏起來。
我們這個小區業主層次、建築結構比較複雜,有原住民的回遷房,有同一個開發商開的七層板樓和帶電梯的高層,還有一棟別的開發商建到一半捐款逃遁,由政府強行併入本小區的。業主形形色色,有正人君子,亦有流氓無賴,大部分是不好不壞、時好時壞、亦好亦壞的烏合之眾。
經過多次工作,本小區的水電暖實現了一戶一表,直接向水務、電力、熱力公司簽約繳費,物業公司每戶每月收幾十元的物業費,按說矛盾不該很多,但是事實遠非如此。
上面說的那棟並過來的樓盤,多數住戶不願意繳納物業費,要求物業自知。鬧騰幾回,物業公司、社群政府都同意了。他們商定每戶人家每月交三十元費用,委託幾個賦閒在家但身體尚可的老爺子老太太負責安保和保潔。
這確實比交物業公司管理,立省一半費用。但是,住在四樓的張先生,一個人買了左右兩套房子,自己住一套兒子住一套。能一把買下兩套門對門的房子,經濟狀況肯定不差,但是他堅決不交兩套房子的物業費,只願意交一份,理由是:“大家商定的業主自治規則是每戶每月繳費三十元,不是每套房子繳費三十元。我家雖然是兩套房子,但是一戶人家,戶口本是一個戶口本,吃飯是一口鍋,咋能是兩戶,為什麼要交雙份?你們這是欺負人啊!”
他說什麼都不叫,白紙黑字的協議上確實寫的是“每戶”而不是“每套”,張先生伶牙俐齒、能言善辯,收錢的倆老頭真辯不過他。
他這裡不足額繳費,眾鄰居立即有樣學樣,都表示自己不是傻屌,不是冤大頭,下回也不繳費了。
在拒絕繳費、保護個人利益方面,我同胞從來說話算話、立即執行,下回收費時果然有一半人家揚言“他交我就交,他不交夠,我一個子兒也不出。”
社群、業委會都去上門做工作,張先生說:“我不差錢,我比你們都有錢,但我爭的是理。大家定好的自治協議,我遵守就是了,但是不能拿我的冤大頭,不能欺負我!”任你苦口婆心,正反兩方面舉例子做工作,他就是不鬆口。
社群、業委會以及眾鄰居能奈他何?錢收不上來,沒有經費支撐,業主自治不攻自破。
門崗沒了,保潔沒了,這棟樓很快髒亂差起來。此時,當初主張物業自治那幾個挑頭人迅疾成為眾矢之的。有人說他們貪汙大家的血汗錢,有人說他們跟老張有串通,負責保潔安保的幾個老人追著他們要工資。
物業公司一邊看笑話,一邊冷言冷語地諷刺帶挖苦,說:“一幫烏合之眾,還想自治。沒有我們物業公司,你們自己就得先打掉頭。”
事已至此,社群、業委會只能反過頭來做物業的工作,把這棟樓重新管起來。物業經理拿堂一陣,順坡下驢,就貼出告示讓該樓業主來簽署委託合同,繳納物業費。這時候,張先生沒有二花了,屁都沒放就把自己家兩套房子的物業費交了,因為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是“套內面積”,以一個房本為一套,有物價局的批示檔案。
另一個著名鄰居,其著名也和繳費有關。他家住在高層的一樓,按規定也要繳納電梯使用和維修費,每個月幾十元吧。這家兩位老人,兒子媳婦和孩子白天幾乎不在家。起初,他們對這項收費沒有異議,後來不知是自己覺得不公,還是有人挑唆,突然提出不再繳納這項費用,理由是自己住一樓,從來不用電梯,為什麼要繳納電梯使用和維修費。這理由天經地義,但物業公司拿出檔案,說全市的商品住宅小區都是這樣收費的,你們有意見去找市政府修改檔案。檔案未改之前,只能按檔案收費。
話不投機,兩口子氣哼哼地交了費就走了。誰知從第二天起,上下班高峰時段,老兩口一人一個大馬紮坐進了電梯,每層樓挨個按一遍,還對鄰居說:“你們也別有意見,我們也一分不少交了電梯使用和維修費。要想公道打個顛倒,要是光讓你們繳費,不讓你們使用,你們咋想、咋辦?有意見,請大夥找物業去。”
住宅樓裝的是小型電梯,兩人坐下來佔了一半空間,又每層必停。上班時好多人著急下樓,下班時好多人著急回家,能沒有意見嗎?可是,他們沒有理由也沒有膽量招惹兩位老人,就一窩蜂找物業提意見。
物業沒招啊,找到兩位老人好話說盡,就差磕頭叫爺爺奶奶了,可是二老不為所動。中間報過警,可是人家花錢坐自家樓宇的電梯,警察能奈何?有次一個年輕經常繃出一句“為老不尊”,老兩口二話沒說就投訴。電梯有監控,警察佩戴有執法記錄儀,辱罵無辜群眾且鐵證如山,搞得這個可憐孩子的領導、父母幾次拎著禮物登門道歉。
物業請業委會去做工作,我們自知無能為力,建議說:“一個月幾十塊錢,你們給他免了就是了。他家本身住一樓,又這麼難纏,花錢消災吧。”
物業經理說:要能免我早免了。一樓住了十八戶,免了他家的,別人如法炮製怎麼辦?一樓全免,二樓也要求免,或者少交怎麼辦?還有三樓~
此事一直無解,就有鄰居詛咒二人生病出事啥的。
此事最後還真是以悲劇方式解決的。有一天,二老又在電梯裡鬧騰到晚上七點多。出來電梯回到家,老頭突然嘴歪眼斜,人就倒地不醒了。被急救車拉到醫院,救了幾天,最後還是落下來偏癱。老太太忙前忙後要照顧他,從此該單元的電梯才回復既往秩序。
鄰居無人對其給予同情,甚至說其活該。
物業經理悄悄對我說:“看了,我還真沒有幹過缺德事,老天爺有心關照我。他那天要是早幾分鐘發病,倒在電梯裡,我們物業可就倒黴了,不出點兒血別想脫清干係。”
老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問題是,現在房價高上了天,普通老百姓買間住房已經捉襟見肘,哪還有能力精挑細選鄰居?碰到奇葩鄰居,敬而遠之就好。除此之外,也可考量一下如何尊重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尋求和他者的和平相處之道。
我做過本小區業委會的秘書長,對諸位鄰居自認為有所瞭解。有些難纏難說話的鄰居不是奇葩,而主要是自私自利,把自己的訴求自己的利益視為應然。大家不讓著他,別人不變通,那就奇葩難纏起來。
我們這個小區業主層次、建築結構比較複雜,有原住民的回遷房,有同一個開發商開的七層板樓和帶電梯的高層,還有一棟別的開發商建到一半捐款逃遁,由政府強行併入本小區的。業主形形色色,有正人君子,亦有流氓無賴,大部分是不好不壞、時好時壞、亦好亦壞的烏合之眾。
經過多次工作,本小區的水電暖實現了一戶一表,直接向水務、電力、熱力公司簽約繳費,物業公司每戶每月收幾十元的物業費,按說矛盾不該很多,但是事實遠非如此。
上面說的那棟並過來的樓盤,多數住戶不願意繳納物業費,要求物業自知。鬧騰幾回,物業公司、社群政府都同意了。他們商定每戶人家每月交三十元費用,委託幾個賦閒在家但身體尚可的老爺子老太太負責安保和保潔。
這確實比交物業公司管理,立省一半費用。但是,住在四樓的張先生,一個人買了左右兩套房子,自己住一套兒子住一套。能一把買下兩套門對門的房子,經濟狀況肯定不差,但是他堅決不交兩套房子的物業費,只願意交一份,理由是:“大家商定的業主自治規則是每戶每月繳費三十元,不是每套房子繳費三十元。我家雖然是兩套房子,但是一戶人家,戶口本是一個戶口本,吃飯是一口鍋,咋能是兩戶,為什麼要交雙份?你們這是欺負人啊!”
他說什麼都不叫,白紙黑字的協議上確實寫的是“每戶”而不是“每套”,張先生伶牙俐齒、能言善辯,收錢的倆老頭真辯不過他。
他這裡不足額繳費,眾鄰居立即有樣學樣,都表示自己不是傻屌,不是冤大頭,下回也不繳費了。
在拒絕繳費、保護個人利益方面,我同胞從來說話算話、立即執行,下回收費時果然有一半人家揚言“他交我就交,他不交夠,我一個子兒也不出。”
社群、業委會都去上門做工作,張先生說:“我不差錢,我比你們都有錢,但我爭的是理。大家定好的自治協議,我遵守就是了,但是不能拿我的冤大頭,不能欺負我!”任你苦口婆心,正反兩方面舉例子做工作,他就是不鬆口。
社群、業委會以及眾鄰居能奈他何?錢收不上來,沒有經費支撐,業主自治不攻自破。
門崗沒了,保潔沒了,這棟樓很快髒亂差起來。此時,當初主張物業自治那幾個挑頭人迅疾成為眾矢之的。有人說他們貪汙大家的血汗錢,有人說他們跟老張有串通,負責保潔安保的幾個老人追著他們要工資。
物業公司一邊看笑話,一邊冷言冷語地諷刺帶挖苦,說:“一幫烏合之眾,還想自治。沒有我們物業公司,你們自己就得先打掉頭。”
事已至此,社群、業委會只能反過頭來做物業的工作,把這棟樓重新管起來。物業經理拿堂一陣,順坡下驢,就貼出告示讓該樓業主來簽署委託合同,繳納物業費。這時候,張先生沒有二花了,屁都沒放就把自己家兩套房子的物業費交了,因為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是“套內面積”,以一個房本為一套,有物價局的批示檔案。
另一個著名鄰居,其著名也和繳費有關。他家住在高層的一樓,按規定也要繳納電梯使用和維修費,每個月幾十元吧。這家兩位老人,兒子媳婦和孩子白天幾乎不在家。起初,他們對這項收費沒有異議,後來不知是自己覺得不公,還是有人挑唆,突然提出不再繳納這項費用,理由是自己住一樓,從來不用電梯,為什麼要繳納電梯使用和維修費。這理由天經地義,但物業公司拿出檔案,說全市的商品住宅小區都是這樣收費的,你們有意見去找市政府修改檔案。檔案未改之前,只能按檔案收費。
話不投機,兩口子氣哼哼地交了費就走了。誰知從第二天起,上下班高峰時段,老兩口一人一個大馬紮坐進了電梯,每層樓挨個按一遍,還對鄰居說:“你們也別有意見,我們也一分不少交了電梯使用和維修費。要想公道打個顛倒,要是光讓你們繳費,不讓你們使用,你們咋想、咋辦?有意見,請大夥找物業去。”
住宅樓裝的是小型電梯,兩人坐下來佔了一半空間,又每層必停。上班時好多人著急下樓,下班時好多人著急回家,能沒有意見嗎?可是,他們沒有理由也沒有膽量招惹兩位老人,就一窩蜂找物業提意見。
物業沒招啊,找到兩位老人好話說盡,就差磕頭叫爺爺奶奶了,可是二老不為所動。中間報過警,可是人家花錢坐自家樓宇的電梯,警察能奈何?有次一個年輕經常繃出一句“為老不尊”,老兩口二話沒說就投訴。電梯有監控,警察佩戴有執法記錄儀,辱罵無辜群眾且鐵證如山,搞得這個可憐孩子的領導、父母幾次拎著禮物登門道歉。
物業請業委會去做工作,我們自知無能為力,建議說:“一個月幾十塊錢,你們給他免了就是了。他家本身住一樓,又這麼難纏,花錢消災吧。”
物業經理說:要能免我早免了。一樓住了十八戶,免了他家的,別人如法炮製怎麼辦?一樓全免,二樓也要求免,或者少交怎麼辦?還有三樓~
此事一直無解,就有鄰居詛咒二人生病出事啥的。
此事最後還真是以悲劇方式解決的。有一天,二老又在電梯裡鬧騰到晚上七點多。出來電梯回到家,老頭突然嘴歪眼斜,人就倒地不醒了。被急救車拉到醫院,救了幾天,最後還是落下來偏癱。老太太忙前忙後要照顧他,從此該單元的電梯才回復既往秩序。
鄰居無人對其給予同情,甚至說其活該。
物業經理悄悄對我說:“看了,我還真沒有幹過缺德事,老天爺有心關照我。他那天要是早幾分鐘發病,倒在電梯裡,我們物業可就倒黴了,不出點兒血別想脫清干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