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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車享旅途

    大貨車肯定有責任,但後車酒駕追尾應擔負的責任更大。

    按照交通規定,道路上是禁止停車的。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爆胎,部件損壞等致使車輛無法行進的,應把車停靠在路邊,開危險訊號燈,並在車後方一,二百米處安放危險標誌,等待救援。

    而題主所說的大貨車沒有開雙閃,也沒有擺放警示標誌,顯然是違章的。若有正常通行的車輛和行人撞上,發生事故的話,大貨車要佔主要以上或全部責任。

    不過,這次事故中,後車單憑酒駕這一點,就應該負全部責任。鑑於大貨車也有違法的行為,並且也因為大貨車的違停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因此酒駕的車輛可以不負全責,但要接受平等責任以上的責任劃分。

    至於保險這方面,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要想減少點損失,只能和大貨車方商量,讓其多承擔些責任,以便多得些賠付。不過,這也不一定能行得通,事故發生後,沒有誰願意往身上攬責任。

  • 2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很多人都想把責任歸咎於大貨車。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大貨車有保險,但是我覺得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我們應該如何認定責任呢?

    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民警會及時趕到事故現場,蒐集相關的證據。事故民警將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小車酒駕追尾發生了交通事故,就憑這兩個違法行為,我認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都是正常的。

    提問者提到了大貨車在停車的時候,在後方沒有放標誌,也沒有打雙閃。我認為這並不是大貨車停車必須要做的。因為我們大貨車的尾部都是有反光條的,而且大貨車在臨時停車的時候並不需要必須做到這些行為。

    大貨車是否存在有責任的可能?

    大貨車如果在臨時停車的時候將通行的路面進行了遮擋,通俗地講就是大貨車在停車的時候,影響了正常車輛的通行。在這種情況下,大貨車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因為大貨車的特殊性,在臨時停車的時候一般不要選擇在拐彎兒的地方,這樣容易造成車輛視線不好,剛拐彎發生交通事故。

    我們在判斷大貨車是否有過錯行為的時候,主要考慮的是大貨車的過錯行為是否與交通事故的發生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

    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

    隨著我們國家法制化的不斷程序,相關的法律規定不斷地完善。在大貨車的交通事故的定責上面,我們要一定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以前的很多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上,讓大貨車的司機和大貨車的車主吃虧,主要的原因是大貨車的車主和司機對車輛購買了保險。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容易解決人民內部的矛盾糾紛。

    但是現在我們一定要遵循《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當事人有過錯行為才能定責,沒有過錯行為是不能定責的。對交通事故的成因一定要認真地分析,不能一味地總是想著將大貨車司機定責。

    我的個人建議。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後方車輛的駕駛人員和乘坐人受傷非常的嚴重,但是這不能影響到交警的事故定責。

    酒駕和追尾在交通事故中是發生的最根本原因,作為小車的司機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作為司機駕駛人員存在喝酒的情況是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這起追尾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我認為與喝酒也有很大的關係,因為駕駛員喝酒之後會影響到駕駛員的注意力,發生追尾的交通事故與駕駛員的飲酒有必然的關係。

  • 3 # 小公子49

    大貨肯定有責任,沒多有少,國家就是這麼規定的!大車賠小車!如果機車撞了你的小汽車,你同樣的有責任!只要是大車和小車發生事故,大車肯定有責任,大車沒違章或者小違章佔次要,如果大車違章嚴重就是主要甚至全責!

  • 4 # 一笑風雲過

    這個問題的核心是,首先區分酒駕行為屬於違法還是犯罪,因為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80mg/100ml的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應予追究刑事責任。

    在酒後駕駛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駕駛員就是案件的主犯,而同車人員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況下如果未予以及時制止,則成為同案犯,關於這一點很多人可能不太理解,其實換個例子,某A叫某B,某C去打群架,在明知的情況下不拒絕,不勸阻還跟著一起去,那麼這種行為就涉嫌犯罪,當然聚眾鬥毆罪有其他立案標準,而在酒駕涉及的危險駕駛罪中,立案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血液酒精含量。

    在構成刑事案件的前提下,駕駛員、乘客均為犯罪嫌疑人,汽車屬於作案工具,而在推定主觀要件上,嫌疑人的心態表現為持續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即明知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依然希望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而在交通事故中明確指出行為人的主觀心態為過失,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則不構成交通事故,涉案嫌疑人需承擔全部犯罪導致的後果,就像鑽窗盜竊的嫌疑人,即便在爬樓過程中手滑摔死,也不能因為樓太高太陡去起訴住戶。

    而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未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則屬於行政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再認為駕駛員的心態是故意了,應當推定為疏忽大意或者過度自信的過失,尤其是在酒駕行為中,過度自信的心態是極為常見的,很多老司機都覺得,喝點兒酒也沒啥事,躲開警察就好,但是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歷史的經驗不容忽視,不過是不是構成交通事故,還要看大貨車在路邊停車,這個路邊的具體位置很重要,如果已經駛下了公路,在法律規定允許停車的位置停車,那麼即便未設定停車標識,開啟雙閃大貨車也無責,而如果停留在道路上,依法必須履行警示後車的責任,沒有履行就是過錯,需要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最後談談如何減少損失,涉嫌犯罪,那就別想了,大車司機不向嫌疑人要錢修車就不錯了,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即便有過錯,也只是減輕嫌疑人的責任,少判幾年,可沒有倒過來賠錢這回事,而如果是交通事故,小轎車追尾停著的前車,就要負事故主要責任,再加上個酒駕,就算是賠償,大貨車要賠償的錢也不會太多,更沒有掏錢給後車看病的義務,另外酒駕導致事故保險也不會賠,所以我的建議就是,抓緊賣房看病,病好了以後,一定要吸取教訓,至於該和大車司機要多少錢,還是去法院起訴吧,當然了,捱罵也得自己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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