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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子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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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苦行僧
這是一個非常可笑的問題,提問者連基本的常識都不懂,不要把什麼屎盆子都扣到物業頭上,不知道是你無知還是想挑起物業與業主的矛盾,確實讓人費解。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共同使用的高低壓配電房的位置是在建築規劃設計時由建築設計師設安排的。內部的設施裝置是由專業的電氣設計院設計並經供電部門嚴格稽核批准,他要滿足國家設計規範及消防要求,對於高低壓配電房與住宅小區業主房屋的安全距離、輻射等都是有明確規定的,不是誰想幹嘛就幹嘛的。小區內高低壓配電房的選址、規劃、設計、審圖、施工、監理、驗收國家都有一套嚴格的規範和制度。這一切都是在物業服務企業進駐之前就已經完成的事情。因此,提問者所說的該小區的變壓器被物業安排在地下室是沒有依據的,就是胡說八道或者別有用心的挑撥業主與物業的矛盾。
業主在購房時小區的高低壓配電房位置已經是確定的,是經過規劃部門審批的,業主可以檢視由規劃部門審批的規劃藍圖。發展商通常會對靠近高低壓變電房的房屋的房價做適當的調整。因此業主在購房時一定要了解房屋周邊其他建築物的情況,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屋,而不是在入住以後要求更改原規劃方案,這是不可能的,也是辦不到的。在小區裡每一套房屋的定價都會考慮眾多的綜合因素,房子是否靠近高低壓配電房當然也是房價定價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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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61283955337
這問題簡直是無知無畏,物業哪有能力決定變壓器的位置?那都是建設圖紙決定的!你咋不說大路上的紅綠燈都是物業安裝的!
小區的各種設施應在業主入住前就已經固定到位了(尤其是電力裝置),變壓器也屬於電力公司管轄,物業怎會隨意動呢?若是屬於小區設施,條例也有規定,需小區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才可,即便是業主大會透過的若是侵犯了少數業主的合法權益,個別業主依舊可以依法提起法律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