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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紅的甜心

    會計交接應注意事項:

    1.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2.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

    3.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4.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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