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交接應注意事項:
1.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2.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
3.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4.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會計交接應注意事項:
1.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2.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
3.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4.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