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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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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無處不在
在以前,這種做法是對學生負責任,但現在不是。
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改變而變化。
現在是民主平等的社會,是法制的社會。老師與學生同樣是平等的。《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教師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果教師還以體罰學生的方式來教育學生,那不就是知法犯法?
教育學生不一定非得體罰。這在一些西方國家,不但老師不能體罰學生,就連家長都不行。還記得“刮痧”那部電影吧。家長涉嫌體罰孩子都要被剝奪撫養權,何況老師?
體罰的手段簡單粗暴,很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健全的人格,這是簡單粗暴的方法,很難做到的。
新的時代要用新的方式來教育下一代。這是與時俱進,這是時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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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鵬哥聊事
教師動手打學生,體罰學生,在現今教育形勢下,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是有違師德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教師的任何行為都必在師德的規範下,在不對學生造成身心損害的前提下進行。
前些年,我所在地區發生過兩起因受老師打耳光而精神分裂事件。A學生因違任,被班主任當眾打了耳光。耳光不弄重,也沒造成身體傷害,可這學生覺得丟了臉面,再加上學習上的壓力,精神失常。畢業後,班內同學都考上了大學,A同學精神失常更厲害了。家長把責任全歸結於老師的那兩個耳光,過了好多年,仍在跟老師打官司。也許這兩個耳光只是個誘因,可給學生帶來的危害是一生的。B學生雖沒A學生嚴重,但造成B同學輟學。心理問題嚴重。多年還回校找老師算帳。噍這老師當得,失敗呀!
這是前一陣網上盛傳的一個老師打學生影片截圖。無論怎麼說,都有失教師風範。
你既然是為了學生好,你就不能傷害學生。有人可能說,自家的孩子有時也捱揍。不是也有打死自己親生孩子的嗎?那是值得提倡的事嗎?他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嗎?自己孩子打兩下,自己爸媽打,中國小孩都習慣了,也不會有大的不良後果。但後果嚴重了,同樣承擔法律責任。
最再重複一下我們教師的行為基本原則:遵守師德規範。以不損傷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做家長、學生滿意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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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泥吻蝸韃
首先對於打學生這個問題先給一個肯定的態度,這必然是不對的.那麼再講講打學生和對學生負責這件事,首先如果老師打學生原因一般有倆種第一學生做了讓老師憤怒的事情,第二老師和學生起了衝突。其實不論是哪個原因老師動手只能說明修煉的還不夠。明知道打了學生輿論的壓力都會在自己身上還這麼幹不是傻是什麼?那麼如果這樣說的話打學生應該還是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學生的。當然還是要把一些師德敗壞的人排除才行
最近回初中看望自己的老師,見到了久違的數學老師,那時候數學不好,考不及格經常被他用木圓規打手,現在想想還是很感激他的。在當今社會敢打學生的老師越來越少了,因為學生表現不好打學生是對學生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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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記得小學的時候,老師經常用書本、教棍,來警告我們,要好好學習,認真寫作業,不要考試的時候馬虎,批評學生成了家常便飯,那是他們恨鐵不成鋼,那時候的我們都害怕老師,只有乖乖的好好學習,不能有絲毫馬虎。
現在仔細想想,那時候的老師很嚴厲,對學生要求苛刻,完全是為了我們好,為我們的成績負責,為我們的前途負責。可是,現在的教師還敢打罵孩子嗎?不敢,因為國家有規定,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難道現在的老師不負責嗎?不是,那是響應國家號召,建立和諧社會,建立和諧校園,學生與老師和諧相處。
所以,現在的教師思想也在逐步轉變,用理性對待工作,對待學生,理性的看待表現不好的學生,偶爾適度體罰學生是不得已而為之,也是對學生負責的另一種表現,學生應一顆感恩的心來對待老師的“偶爾適度的體罰”。當然,一些變態心理的教育者除外。
以上建議不知道能不能幫到你!不當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