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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來還原一下整件事啊?能給一個完整的“劇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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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華安63271416

    最開始的,蛇行,搜出毒品和槍,沒有任何人不同意,最後連蛇行都沒有了。哪國都有腐敗法官警察,美國也不例外!毒品上沒有周的指紋,就不是他的!而且驗出了是誰的!我就不信,美國警方,法院知道了是誰的毒品不去查!

  • 2 # 使用者50873537831公益

    周立波金城脫逃,只要能從美國平安回中國,後面的事就到這裡為止!再後面就是用這些經歷過的事賺更多的錢,搞公益活動,讓中國的公益全面發展!讓美國佬害怕你周立波,讓中國公益走向世界,讓世界人知道美國佬的事!讓美國佬向你波波道歉!你再鬆手,不然一直玩下去,讓大家笑美國佬!讓他在世界上被人笑!波波該息息力了!存點力氣講講笑話讓華人笑笑翻!讓他錢賺賺飽再說!

  • 3 # kanazawa小號手

    曾經聽到一個網上的評論,由於周立波在國內得罪的人太多,很多人要搞死他。原來他避在加州,平安無事。他生性愛熱鬧,所以容易入套。這次案件明擺著是做局害他。前後過程很長。主謀應該在國內。有人估計整個流程花費應該在數千萬以上。這個事件才剛開始,後面不那麼容易平息。這個主謀不會只有一件事。周立波的案件有待那個主案敗漏才會真相大白。

  • 4 # 武松w

    再發一遍:相當部分而言,華人在外頭,外人面前很老實,絕對不敢惹白人,也不敢惹黑人,也不敢惹日本人甚至也不敢惹印度人,但是很能整自己人。先移民的看不起和欺負後移民的,後移民的看不起和欺負拿到綠卡的,拿到綠卡的看不起和欺負黑下來的,黑下來的看不起和欺負去旅行的。看看他們在這個鏈條中的哪個環節,就可以選擇相信哪一個和不相信哪一個。

  • 5 # 白雲185992810

    一個有罪而僥倖逃脫法律制裁的人怎麼可能再生事端,而對方都是惹不起的主,只有長期壓抑憋屈後的井噴之人才會這麼做,波波,既然遇上了,狹路相逢勇者勝,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相信你一定會贏!

  • 6 # 嘿師傅171642424

    周是標準的上海人,上海人精明。你去過上海就知道,周在美國什麼都不是,但回到上海灘就難說了。一個人的好和壞要看他為社會為國家做了什麼,一個人的性格是無法改變的,人無完人,但只要有了錢還是華人,還去關心改善窮人的生活。這樣的人我就支援。周立波是華人。是個好人。

  • 7 # 成東

    我們必須承認一個事實:華人考慮問題複雜。

    1、槍和毒品有兩個解釋,周同意別人提供或者不同意。同意就說明周不是好人,坐牢是罪有應得;不同意就說明別人陷害,欲置周立波於死地。但是,這裡面有一個關鍵,剛拿到貨就被警察檢查,說明這就是一個圈套。周立波不管同意與否,都是一個死局,這才是本案最喪失人性的地方。

    2、唐爽的發言指出一個事實,周立波需要槍和毒品,卻指責別人陷害,是個戲子。在這裡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周立波即使需要槍和毒品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只能自己爽,不會去害別人。而陷害他的人卻想他身敗名裂,參考被誣陷嫖娼的黃影星的下場。

    3、本案發生在美國,美華人根本不管這一套,周立波在美國就是一個普通人,所以周立波活了回來。

  • 8 # 溫柔的狼25192681

    槍是問別人借的或給別人稍帶的毒品自己用的。這都是犯法。根據案情美國司法是證據為主!而對非法證據排除嚴格!周的指控罪名就是非法攜帶注意這個攜帶毒品槍支既然搜出的槍支毒品作為非法證據排除當然就沒其他證據證明犯罪只能無罪!注意非法攜帶不管是誰的只要你攜帶就是犯罪

  • 9 # 蜃樓hai

    雖然我討厭周,但就事論事,我來把事情經過猜一下,對不對就不一定了,唐是周未來女婿,周給錢給他留學,用了周不少錢,也許某某的女兒看上了唐,但是唐又不好拒絕周,所以某某在周去美國之際,陷害周和唐的關係,唐其實在鼓裡,哈哈,編不下去了

  • 10 # 我還是想出去走走

    縱觀整個事件,周趾高氣揚的如同一個傻瓜。無聲無息的走進了為他設定的局中。後知後覺是因為為虛名所累,哪裡還能靜下心來聽取別人的意見?聲名顯赫又如何?如日中天又怎樣?、讀不懂曾國藩的慎言,慎獨,在這些華麗的人群中。僅僅是簡單的一頓飯時間。你就輪作為他人的嫁衣。成為了別人製造輿論工具的棋子。而你卻沾沾自喜不自知。當你倒黴時,你就是他眼中的獵物。下手時決不會遲疑。對自己沒有準確的定位。有此一劫也在情理之中。人性深處的不可知,你永遠也發掘不完,你所處的位置必須有高處不勝寒的感受,它需你自己慢慢的慢慢的體驗。這次所受的屈辱,被別人作為利用的籌碼。你能不顧形象講出來、就是一種勇敢。對你而言,需莫大的勇氣。

  • 11 # 孫小爺咯

    周立波案件因一起交通案件引發。

    當地時間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因駕車“蛇行”,在長島萊亭頓被紐約州警方攔下,但是,警方在周立波駕駛的車內,搜出一把手槍,以及兩袋毒品。

    警方將周立波與副駕駛座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員唐爽控制。

    之後,周立波被控5項罪名,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開車時玩手機。

    後來,聘請莫虎擔任第一律師,因為周對於美國法律不瞭解,所以莫虎趁機敲詐70萬美元的費用。

    在6月4日,“周立波涉毒涉槍案”最終宣判,檢方選擇撤訴,法官判周立波無罪。

    同時,也體現了非法獲取證據在審判中不具有證明力。

    而在7月7號上午十點,該案件的另一個當事人唐爽發聲:望故人棄惡從善,否則絕不姑息。

    有點威脅的意味,其發文內容也引起了很多網友的謾罵。

    該事件孰是孰非,當事人應該最清楚不不過了,但同時也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

  • 12 # 山水之間130829480

    應該是被人設計陷害。從事件經過看,那些所謂的朋友,從頭到尾都是惡意狀態。槍和毒不能帶在車上,後果嚴重,這些,所謂朋友長住美國,肯定知道,但沒提醒周,這是惡意用心。更可能是朋友偷偷放到周車上的,周不知道。而從後來的官司程序看,唐爽躲起來不幫周作證,某某更是表現陰險,律師莫虎更壞,把周往更大的火坑裡推。這一切,都指向一個結論: 周立波是被陷害的

  • 13 # 陽光沙灘199

    周立波劣跡斑斑:打瞎前岳父的眼睛、坐過牢、吸過毒等等,到美國就是為了自由點,和同樣是一丘之貉的渣子過過毒癮、玩玩槍什麼的,沒想到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還是東窗事發,丟人丟到美國去了,還恬不知恥的說是被陷害的,真是渣子流氓的做法。

    試想一下,他在美國同逃犯的女婿之類的人混在一起,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能說他是什麼好鳥嗎,真正的一群人渣。一旦有事情都想撇的遠遠的,這就互相職責狗咬狗了,所以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 14 # 勤奮的茂子

    在事實真相沒有出來之前,我們做一個大膽的猜測:“某某”往周立波包裡放槍,周立波默許,只是沒想到有毒品,更沒想到會被警察抓!

    事情經過,我們用一個傳奇故事來描述吧。

    成名後的周立波時常去美國,雖然在美華人眼裡他是一個普通華人,但在當地華人眼裡,他也算是一個明星吧,於是眾多華人跟他結交朋友,包括他口中的“某某”。

    “某某”錢多、任性,平時喜愛結交各類朋友,包括唐爽,見到周立波來到美國,他自然也要去湊個熱鬧,於是兩人經人介紹認識。

    或許是為了顯示自己的闊氣、實力,“某某”初次見面就送上價值2、3萬美金的禮物,這讓波波有點意外,並對其保持了一定警惕:這夥計要幹嘛??

    但這點錢,在“某某”眼裡其實不算啥,就是想圖一樂子,沒想到波波同學那眼中飄過的一絲疑慮讓他心中暗自不爽:你特麼以為我來巴結你不成?

    並且,我猜測,“某某”帶周立波參觀的,不止是武器庫這麼簡單,肯定還有更多的普通老百姓可望不可及的東西,比如吸毒。

    他的意思很明確:在美國華人圈,我是老大,你波波在這邊,得識相點,趕緊拜大哥吧。

    結果呢,周立波同學不吃這套: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咱倆井水不犯河水,犯不著跟你共事,我也不需要給你拜碼頭!於是在雙方交往過程中,周立波說話不太客氣,這讓“某某”心中頓感不爽:你小子什麼玩意啊,給臉不要臉是不?

    於是就想出招收拾一下他。

    也就是說:槍是怎麼進去的,周立波是知道的,但他確實不知道會有毒品這東西,要是知道,他應該不會接受。

    結果,在離開“某某”家的時候,他招呼人報警,說有輛車的車主,非法攜帶槍支跟毒品,正行駛在哪裡哪裡,於是乎警察就追了上來……

    然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庭審忽略)

    回國後,周立波越想越不對頭:你個混蛋玩意,別人介紹我們認識,咱也就是泛泛之交,你特喵憑啥陷害我!

    這事周立波越想越氣、越想越不對頭,好歹自己在國內也是一線名人了,走到哪裡都是人人敬仰,沒想到到了美國被你一個小癟三欺負。

    好嘛,既然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於是周立波開始接受採訪,將“某某”的事情抖摟了出來。

    在此過程中,周立波把自己說成是一個無辜、飽受陷害之人,其實在跟“某某”接觸之前,或許他也有點私心,想從“某某”那裡得到某些庇護之類的,可能是“某某”太自大、自負、目中無人,這讓周立波漸生退意,但也不至於說的是那麼的單純、無辜。

    所以,唐爽感覺有點看不下去了:波波,你在我眼裡不是那麼的無辜嘛,幹嘛裝綠茶婊,於是出來懟他……

    那個莫虎律師同樣,雖然他收費太特麼高了,但就從案子本身來講,他也很清楚周立波那點小心眼,太急於洗白自己,把其他人都說成十惡不赦的壞人,尤其是曝光他收費過高一事,讓莫虎心裡不爽,所以,他也站出來懟周立波……

    以上段子純屬個人猜測哈,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喜歡俺的回答,那就關注一個再走唄……

  • 15 # 雨生百穀420

    周某透過唐某認識了某某,由於周某言語表達直接得罪了某某,某某便想給周某點顏色瞧瞧,於是就出現了車上出現了槍支和可卡因。

    周某唐某被拘,周某聯絡了在美唯一認識的莫某(律師),莫某隨即保釋出了周某唐某(保釋金很少)。但當聽說是某某的意思時,莫某便與某某進行了溝通(某某勢力大,腿很粗),領會了某某的意思!而此時唐某知道了事情原委,便主動向某某求情,某某答應唐某:就只是想讓周某破點財而己。事件就出現了莫某天價律師費(5000保釋金,律師費20萬)。此時唐某已得到某某的承諾不會把事做絕只讓周某破點財教訓一下後便兩不相幫了。

    劇情反轉是周某更換了律師,並且從新律師口中得知這事應該不會有罪,敏銳的發現事情應該有人害自己後,就倒推整件事情了,估計應該懂得事情的原委。

    但由於法庭尚在審判期便一直沉默(猜想這個時候應收集了不少證據了),法庭宣佈無罪後,便迅速回到國內,以周某的性格不願吃了暗虧忍氣吞聲,便找高人指點後藉助網際網路向某某進行反擊。由於莫某在過程中確實存在不當行為,又得罪不起某某,便主動背了第一鍋⋯未完待續(純屬猜想)

  • 16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可能是一起蓄意陷害案。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

    1、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及唐爽等在美國長島萊亭頓涉嫌駕車‘’蛇行‘’,被紐約州警方攔下,然而,警方在車內卻搜到一把手槍和兩袋毒品。

    2、警方隨即將周立波和唐爽控制,後,唐爽被釋放,而周立波被警方以五項罪名執行逮捕。

    3、周立波便聘請莫虎擔任第一律師為他辯護,並付給莫虎20萬美元辯護費。但沒有作用。後周立波又陸續聘請多名律師為其辯護,但均無效果。

    4、直到6月4日第十次開庭,最後一名律師 以警方搜查為違法行為,屬於非法取證,並辯護槍和毒品上沒有周立波指紋,才使案件審理出現反轉,檢方撤訴,法庭宣佈周立波無罪,當庭釋放。後,周立波回國。

    5、周立波回國後,接受媒體採訪,周立波對媒體說,美國持槍藏毒案是有人故意陷害他,並指出陷害他的人背景不一般。

    6、7月7日,唐爽在微博發聲,‘’望故人棄惡從善,改過自新,否則絕不姑息‘’,雖然沒指名道姓,但明顯劍指周立波。

    7、周立波立即迴應:拿人手軟,吃人嘴短,古已有之,我不怪你,但我可憐你‘’。

    我的分析:

    表面上看,警方查出車內有槍和毒品純屬偶然,因為,警方攔車的原因是駕車‘’蛇行‘’,但如果我們反向思維,警方查車是偶然,查出槍和毒品是必然,因為,如果是有人蓄意嫁禍他人,即使周立波駕車不蛇行,也可能被人有意製造其它事情引誘警方查車。

    有人說,如果唐爽和那個神秘人合夥陷害周立波,可唐爽不是也被逮捕了嗎?沒錯,但唐爽是坐在副駕駛座位的,只要槍和毒品沒有唐爽的指紋,唐爽就不會有事。但唐爽應該知道真相,只要他不做證和周立波無關,周立波就有可能坐牢。

    再想,如果槍和毒品的確是周立波所藏,證據確鑿,用得著開十次庭嗎?說明什麼?只能說明沒有確鑿證據,法庭不能判決,但有人從中作梗,再加之前幾位律師抓不住實質問題,因此遲遲不能結案,只好一次次開庭。

    雖然最終法庭以警方搜查違法檢方撤訴和槍和毒品上沒有周立波指紋為由,宣判周立波無罪,但最主要的是沒有確鑿證據證明車內的槍和毒品是周立波所藏。

    我認為,周立波是華人,應該沒有美國合法持槍證,因此,即便再傻,應該不會把槍和毒品很隨便放在自己車上,讓警方很容易搜出,自己害自己吧?因為我們看過販毒者或吸毒者是怎樣將毒品藏在車內的,即便是警方也很難搜出。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不是周立波自己藏的,那麼是誰呢?應該不是陌生人乾的,至少是有人僱人乾的,那麼,這個人一定和周立波認識,是熟人,而僱主應該是和周立波有過節的,故意陷害他。

    現在,周立波雖然沒有指名道姓陷害他的人是誰,但他應該心裡很清楚,只是暫時沒有證據,因此不能直接指名道姓。但沒有不透風的牆,做了案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相信周立波不會輕易放過陷害他的人。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周立波所為,如果真是這樣,即便這次能僥倖逃脫,下一次就不會這麼幸運了。不過,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 17 # 絢彩年華火熱青春

    周立波先生早已經反覆說明了遭到了沒有想到會設陷阱陷害自己的幾個小人(可能是未成年的人吧!)的陷害!他想對陷害自己的幾個小人追查到底的!!!…………

    後續可能會更變化莫測!更精彩絕倫、人們想不到的事情百出的!!!…………讓我們試目一待好好等著看更精彩的吧!!!…………

  • 18 # 99隨便

    老實說,我對於周立波這個人物一直是很佩服的。

    他有能力,將上海滑稽戲推上了一個新的高度,他主持的節目,在帶給我們歡樂的同時,也帶給我們思考,他在國內無數陳詞濫調的綜藝節目中,好像一朵清新的奇蕊。

    當然了,我不認為周立波是完美的,對他的評價最多三七開,七分是好的,剩下三分不好。不好的是他在“私”的一方面,包括不良嗜好,以及對待他的前妻。

    但,我們必須明白,所謂公眾人物的“私”與“公”,一定要區分開,我們只要欣賞站在舞臺上的周立波,那就夠了,任何人都不是聖人,周立波有缺陷,恰好證明了他的率性而為,他的真實。

    周立波案的真相是什麼?

    到目前為止,包括周立波本人,現場“目擊證人”唐爽,周案第一任律師莫虎,全都發表了言論,但也正因為這三個人的發聲,讓事件更加撲朔迷離。

    尤其周立波和唐爽的胡懟,看的我們目瞪口呆!

    當初在事發汽車上的這兩個人,已經成了仇人,周立波把唐爽叫作“精緻的利己主義者”,認為唐爽是陷害自己的人的“幫兇”,而唐爽則嘲諷周立波是“戲子誤國”。

    真的比電影情節還要精彩啊!

    既然是電影,那就讓我來猜測一番“完整的劇本”是怎樣的?

    (1)2017年1月18日,周案事發。

    (周立波本人描述)

    當日,周應邀去旅美華人某某家中做客。某某提議打獵,收拾東西時,將他的私人物品(包括槍支藥品等)放入周的雙肩包內,並將包放入車內(周的女兒的賓士轎車),但後來打獵未成行。

    晚上11時40分左右,因為唐爽第二天要上班,周開車送唐爽回家。

    轎車開出某某家幾分鐘,兩名警察尾隨而來,並攔車搜查,短短几分鐘內完成了搜車搜包的全過程,搜出一把“子彈上膛的手槍”和兩包可卡因。

    但美國警方公開的理由,是警察巡視中,發現了“駕車蛇行”的周立波,所以才截停他的賓士車,並按照慣例,進行了搜車。

    根據美國法律,周的罪名一旦成立,將面臨3年半至15年監禁。

    【我認為,周對於當天事情的描述,基本屬實。其中一個關鍵處是“子彈上膛的手槍”,哪怕沒摸過槍的人也明白,一把上膛的手槍很危險,沒人會把一把子彈上膛的手槍,藏在自己包裡,除非他趕著去打仗。但事實上,周是在開車送唐爽回家。】

    【從常理判斷,手槍不可能是周本人的!事後證明,這把槍上沒有周的指紋,也就不奇怪了。】

    (2)案件進入延期審理階段。

    違禁物品被查出,周立波和唐爽都被扣留了,直至第二天,周的妻子胡潔和律師莫虎出現,來接周保釋離開警察局。

    據周稱,胡潔和莫虎來接他時,帶來了一個訊息:槍是合法的,不用擔心。

    事後某某也向周承認,槍和可卡因都是他放入包內(周稱自己有證據)。

    但接下來的事情就出現意外了!

    首先莫虎是誰?

    祖籍廣西,是個很牛的華裔,律師,1960年10歲時移民美國,1976年被任命為紐約曼哈頓檢察官和紐約市特別檢察官,是這個位子上的首個華裔。

    由於周夫婦在美國只認識這一個律師,又是華裔,於是胡潔第一時間找到莫虎,簽下20萬美元的聘請律師合同。同時,又簽下一份協議書,案件一旦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需要追加50萬美元律師費。

    莫虎受聘後,先是用5000美金將周保釋出來,後在2017年4月7日第一次開庭時,申請延期審理。

    對於美國律師莫虎,周是這樣認為的:他原以為莫虎是基於朋友關係,“免費幫忙”,但事發兩三個月後才知道,對方收了天價律師費。更糟的是,莫虎為了達到讓案件進入陪審團階段的目的,想說服周主動認罪,換取較輕處罰。

    基於以上判斷,周更換了律師。

    【假如周所說屬實,美國華裔律師莫虎,真的是個流氓律師!這個人憑藉自己的華人背景,以及曾擔任檢察官的經歷,專門為華人,華人打官司。律師收費無可厚非,但這個人為了賺錢已經沒有底線,心很黑。】

    (3)關於神秘人物某某。

    周的猜測是,他是個媒體人,有機會接觸到一些圈子裡的秘密,再加上自己口無遮攔,可能他不經意間的一個玩笑,已經觸及了某些人的敏感神經。

    於是,有人就找到了某某這個神秘人物出手,栽贓陷害周。

    周在美國只是個外華人,非法持槍和非法持有可卡因,後果非常嚴重。

    【下面這段話的一些字詞,可能釋出出來,乾脆上圖了。關於周立波的這個猜測,很多人有懷疑,但週數次提到他有證據,相信不久後,周應當將部分證據拿出來,否則,他也不可能繼續他的立波秀了。】

    (4)關於事件中心人物之一,唐爽。

    1986年生,四川人,曾就讀復旦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攻讀理學博士。26歲時與崔瑟豪斯教授,共同提出"唐爽-崔瑟豪斯理論" ,被評為2012年4月24日麻省理工學院主頁封面人物。

    【唐爽是個優秀的科研工作者,這一點從他的履歷中已經能看出。大學考入復旦,留學麻省理工學院,提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學術理論,可以想象,如此人物在學術上一定是極為優秀的,全中國的同齡人中,能與之媲美的已經不多。】

    在周立波被判無罪,回國前後,突然丟擲了“被陷害”的說法,揭露某某和莫虎。

    但出乎周的意外,跳出來“反擊”的,卻是唐爽。

    唐爽發出名為《關於某案某家庭之辨》的說明,稱“望故人棄惡從善,改過自新,不要加害無辜”,否則“絕不姑息”。

    周對於唐爽的發文,非常憤怒,立刻予以回擊。

    周稱唐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並稱唐爽和周家已經交往五年,接受了周的資助(有證據和證人)。

    周同時指認唐爽是某某的幫兇,稱某某花費3.5萬美元為唐爽聘請律師,又把唐爽接到家裡住了一個多星期,並在成都為唐爽購買住房一套。

    言下之意,唐爽之所以跳出來,是被某某收買了。也正是因為唐爽被收買,拒絕作證,才導致周案拖了一年半之久,最終才結束。

    【唐爽到底有沒有被收買?從現有情況看,是有可能的。第一,周並未攻擊唐爽,而唐爽是主動跳出來的。第二,唐爽所說的“不要加害無辜”,明顯指的是某某,從這一點判斷,唐爽是在幫助某某,反擊周立波。】

    【如此優秀的學者,科研工作者,為何要為某某鳴不平呢?因為,搞學術的也要生活,也要有人資助金錢,而某某顯然是有錢人。簡單說,一個人學術水平高,不代表他的人品同樣很好。】

    (5)目前事件進展。

    2018年6月4日,歷時近一年半之後,美國紐約州拿騷縣地區法庭宣佈結果:周立波因交通違章被罰款150美元。同時,檢方對四項罪名撤訴。

    一個出人預料的結果!

    周立波被判無罪!

    當然了,周被判無罪,主要原因是周聘請的新律師,擁有50年刑事辯護經驗的美國律師史蒂芬-斯卡林,抓住了警方程式違法的漏洞,使案件根本未進入陪審團階段。

    【負責任地講,這個無罪判決只是法律上的,不代表事實真相。因為,美國法律講的是“無罪推定”,只要案件不能百分百證明有罪,嫌疑人就是無罪的。關於周案,基於美國法律的原則,根本沒有進入實質審理階段。】

    6月30日,周立波和妻子胡潔回國!

    此時的周立波,已經是國內最亮眼的明星人物了,圍繞著他的一宗宗新聞,已經把他的熱度徹底炒了起來。

    周立波說:我是個很會計較的人!

    周立波說:槍毒怎麼會到周立波包(車)裡的,請聽下回分解,我一定會給大家一個交代!

    周立波說:(在被問到是否還會有立波秀)立波秀我想會的!(在被問到是否有新節目)我的節目天天會新的!(在被問到有什麼創新)創新的只有看到了以後才知道,因為我也不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

    【看到這裡,我想說,很多人也許正在等著周立波說出真相。但真相也許已經沒有了。】

    【當週立波在國內走下飛機,面對攝像機鏡頭的時候,他所說的事情,已經脫離了“真相”範疇,從根本上講,他還是一個演員,一個主持人。他現在現在所做的一切,等於是在給自己打廣告,給他以後的節目打廣告。】

    結束語:我也很想看到真相,但真相或許只能是猜測。比如說,周這次真是被人陰了一把,但他運氣不錯,憑藉美國律師的手段,順利脫困。再比如說,華裔律師莫虎真是個黑心律師。再比如,唐爽因為某種不得已的原因,真的做了不該做的事。最後,周立波命中註定,他會憑藉這次事件,再次火一把,不!他現在已經火了!

  • 19 # 打虎拍蠅

    三個人之中,肯定有人說了謊話,至於是誰,真相未明之前,只能是猜測。

    看到一些評論,還是蠻好玩的,他們一方面說不能以一個人的過去來評判他的現在,潛臺詞就是周立波雖然過往的生活有些“汙點”,其老婆胡潔女士的過往也有一些爭議(這些網上都有,感興趣的可以自行度娘),但是人要向前看,不能將人一棍子打死,另一個方面又說因為周立波做慈善,還設立了專門的基金會,所以他就是好人。

    可見,很多人對一個人的評價多麼簡單,非黑即白,可是人哪有那麼簡單?

    一些事或許是有的,比如周立波所說的某某,否則他上哪裡去編排出這樣一個人物呢,但說是某某陷害他,又說不出具體理由,這不禁讓人生疑。雖然口口聲聲說要拿出證據,可卻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聯想到周立波的前妻張潔曾在2009年發表博文,揭發周立波的過往,所以讓人不得不產生合理的懷疑,車內的毒品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要知道此案最終判周立波無罪不是因為證據不到位,而是因為警方取證的程式不合法,導致證據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要明白問題的關鍵,就像美國的辛普森殺妻一案,大家都知道辛普森是兇手,但是因為程式問題,辛普森在法律上被認定無罪,所以法律事實與實際事實真相,並不完全一致。

    不下結論,等著精彩大戲上演!

  • 20 # 喵星人大作戰火力全開

    看大家都在寫我也想說點了,分析在前面,總結在最後

    首先,我必須指明一點,我認為周立波先生所說的大部分情節合情合理。

    但是為啥我這兩天利用週末一直關注這事呢,因為我覺得裡面的關鍵細節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說有太多聯想的地方,該死的處女座情節讓我想辯個明白~(推理小說賽高)

    第一,還是槍毒的事

    周的說法是,槍用來打獵,所以這說明他對槍是知情的。

    一般來想,打獵是不需要帶毒的,所以這裡就出現幾個問題:

    周的說法,某女婿在陷害他,偷著放進去大麻,而且某女婿是蓄謀已久,可能是自己得罪了他老丈人之類的原因。

    這當然是一種可能,但是我產生一個疑問,既然女婿取消了打獵,周決定回家,那麼為啥就帶著槍走人了?貌似周說過,包是他自己的吧?不是女婿偷著放了個包吧?

    況且這裡還讓我疑惑的是,既然周知情的槍都沒能檢測出指紋,那麼所謂的槍毒都沒有指紋也有點站不住腳了。

    或者是手套,或者是女婿親自放在包裡之類的情況都有了可能?對不對?

    再說直白點,這個問題解釋不清,誰知道那槍毒是放的還是送的?

    第二,律師

    咱們先喝口水冷靜下來,畢竟咱們又不出國,這麼激動的帶節奏幹啥?

    首先那個莫虎為啥這麼腦抽我是沒看明白,身為律師竟想洩露客戶隱私?這是不想幹了?就算周在給他編排幾個小三他也得認命,否則職業道德不要了?

    所以這裡莫虎的發聲,確實有可能跟女婿有關係。

    然而有一個我沒看懂的地方,咱們捋一捋,首先周從被查車發現大麻,就開始懷疑女婿陷害,畢竟不是你的毒品被放在車上嘛。

    然後幾個月後,周跟莫虎去女婿家,莫虎還收了女婿三萬美刀。

    之後呢,莫虎還打算繼續給周打官司,還要求三十萬美刀律師費。

    我完全看不懂這一節。就是把人當成傻白甜去坑也有個限度,這明顯有一方在鄙視其他人的智商。要不就是莫虎太自信,要不周在說謊。

    我說話直,還有個可能得罪人(水軍)的話題,周在節目裡拿出的證據只能證明莫虎收了20萬,之後要沒要錢,白人律師收了多少都是他一人說的,反正也沒人能去求證。

    順便普及一下,就我所知有個美食大v在前倆月就表示,他在美國查證過了,周賣了一套名下的房產,所以大家才開始推算律師費在200萬以上,天價律師費的理由大致就是這樣傳開的。

    第三個,唐爽

    明面上最關鍵人物,我先百度一段過來:

    關於搜車的合法性,Anthony Litterello警官稱,由於周立波不懂英語,車內的乘客唐爽充當翻譯,在唐爽的幫助下,警方查驗了周立波的駕駛證件。隨後的搜查行動,均在唐爽的翻譯下,在周立波點頭同意後進行。

    然後周脫罪的理由是表示自己聽不懂英語,未同意搜車。

    唐爽未出庭作證。警方敗訴。

    多大的矛盾點,若果綜合唐爽的發文表示自己受到威脅。。。

    所以,當週說唐爽收了女婿的錢要害他時,我更蒙了,既然要害為啥不直接出庭?而是寫長文聲討?

    唐爽但凡出庭,配合警方的證詞可謂萬無一失,壓根不用擔心偽證罪。連庭都沒有出,證明了唐爽當時還是在幫周,亦或是被威脅。

    這樣真應了王局那段:唐爽一出來,事情就變複雜了!

    再接下來一個說自己是他恩人,一個表示自己有全額獎學金不須要資助。

    情理上分析,首先唐爽全額獎學金的事不太可能是假的,畢竟這都公開說了,那麼多同學導師,總不至於都是瞎子,學校也有記錄。

    若是有獎學金,確實不太可能需要資助,全額獎學金難的要命,給的錢用來生活也足夠,有親戚朋友留學的應該都知道。

    況且一個能靠學力獲得全額獎學金的人,恐怕也不會花天酒地之類導致經濟困難,畢竟成天光學習去了,哪有那個美國時間。

    但是周也表示自己有資助的證據和證人,這個暫時沒法確信誰說謊,只能說周若是想證明自己,就要拿出發票之類的鐵證,這樣毫無疑問唐爽在撒謊。事件瞬間明瞭。

    總結:

    在周這邊,整個故事有了一個大體的脈絡:周出國交友不慎,深陷槍毒官司,莫虎不光沒能力還在考慮坑人,最後請的大律師才力挽狂瀾。由於對手勢力太強,甚至多年好友唐爽都為錢反目!

    但是光從文字上看,槍毒不能確定是自願還是栽贓。

    唐爽一開始並未出庭作證,所以周才有了撤訴機會。表面上看唐爽應該是站在週一方,然而出來發聲表示受到威脅,這讓事件變得複雜,只能期待周拿出鐵證。

    所以整個事件隨時有可能變成:周收了朋友槍毒當禮物,被查後打算撇清自己,朋友憤怒之下打算透過莫虎周旋,周開除莫虎並抹黑,唐爽雖然知情,本來打算置身事外,然而周在王局節目裡提到唐爽收錢,於是唐爽氣不過名譽受損,站出來跟周對著幹。

    以旁觀者角度來看,真的不希望好戲就這麼落幕,但願能像某過世主播跟蛇哥事件一樣,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ps,我今天才反應過來的一點:

    周對於唐爽的宣告中,不光知道他在成都買了房子,還知道他在杭州收了十萬,在紐約收了3萬,而這段時間,週一直在美國保釋,相當於軟禁。

    這能量也怪嚇人的。。怎麼什麼都知道。。這好像不是保護朋友而是防賊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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