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轉文職人員的條件有:1、在文職人員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準內有相應的崗位空缺;2、依據部隊的需要;3、依據《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89號)第三十條規定。
《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第三十條 文職人員崗位確定和調整、辭職、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按照軍隊規定的程式辦理。
文職人員職務的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
現役軍人轉文職人員的條件有:1、在文職人員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準內有相應的崗位空缺;2、依據部隊的需要;3、依據《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89號)網頁連結第三十條規定。
現役軍人轉文職人員的條件有:1、在文職人員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準內有相應的崗位空缺;2、依據部隊的需要;3、依據《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89號)第三十條規定。
《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第三十條 文職人員崗位確定和調整、辭職、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按照軍隊規定的程式辦理。
文職人員職務的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
現役軍人轉文職人員的條件有:1、在文職人員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準內有相應的崗位空缺;2、依據部隊的需要;3、依據《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89號)網頁連結第三十條規定。
《華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第三十條 文職人員崗位確定和調整、辭職、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按照軍隊規定的程式辦理。
文職人員職務的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