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並 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工作 的專業人員。其執業範圍包括:(1)建設專案投資估 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2)工程概算、預 算、結算、竣工決算、招標標底價、投標報價的編制、 稽核;(3)工程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索賠金額的 計算;(4)專案建設各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5)工程 經濟糾紛的鑑定;(6)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編制、審 核;(7)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其他事項。
造價工程 師執業資格制度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 執業資格範圍,建立於1996年8月。凡從事工程建 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造價諮詢、造價管理等單 位,必須在計價、評估、稽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 備有執業資格的造價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 統一組織的辦法。
考試合格者由國家人事部與建設
部共同頒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 全國範圍有效。持證人在取得證書後三個月內,由 聘用單位向省、部級註冊機構申請初始註冊,取得 《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方可上崗執業。造價工程師 享有下列權利:(1)使用造價工程師名稱;(2)依法獨 立執行業務;(3)簽署工程造價檔案,加蓋執業專用 印章;(4)申請設立工程造價諮詢單位;(5)對違反國 家法律、法規的不正當計價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 報。
應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 道德;(2)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技術水平;(3)在 執業中保守技術和經濟秘密;(4)不得允許他人以本 人名義執業;(5)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工程造價資料。
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並 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工作 的專業人員。其執業範圍包括:(1)建設專案投資估 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2)工程概算、預 算、結算、竣工決算、招標標底價、投標報價的編制、 稽核;(3)工程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索賠金額的 計算;(4)專案建設各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5)工程 經濟糾紛的鑑定;(6)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編制、審 核;(7)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其他事項。
造價工程 師執業資格制度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 執業資格範圍,建立於1996年8月。凡從事工程建 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造價諮詢、造價管理等單 位,必須在計價、評估、稽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 備有執業資格的造價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 統一組織的辦法。
考試合格者由國家人事部與建設
部共同頒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 全國範圍有效。持證人在取得證書後三個月內,由 聘用單位向省、部級註冊機構申請初始註冊,取得 《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方可上崗執業。造價工程師 享有下列權利:(1)使用造價工程師名稱;(2)依法獨 立執行業務;(3)簽署工程造價檔案,加蓋執業專用 印章;(4)申請設立工程造價諮詢單位;(5)對違反國 家法律、法規的不正當計價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 報。
應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 道德;(2)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技術水平;(3)在 執業中保守技術和經濟秘密;(4)不得允許他人以本 人名義執業;(5)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工程造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