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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417633067606

    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折舊基數×逐年遞減的折舊率=(原值-預計淨殘值)×尚可使用的年限/1+2+…+n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吧:

    2007年12月,長江公司購入一臺裝置,當月投入使用。該裝置的原值為158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淨殘值為8000元。

    第一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5/(1+2+3+4+5)=50000(元)

    第二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4/(1+2+3+4+5)=40000(元)

    第三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3/(1+2+3+4+5)=30000(元)

    第四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2/(1+2+3+4+5)=20000(元)

    第五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1/(1+2+3+4+5)=10000(元)

    擴充套件資料:

    年數總和法,是指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稱為折舊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總和年限法、折舊年限積數法、年數比率法、級數遞減法或年限合計法,是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一種。

    年數總和法的主要用於以下兩個方面的固定資產:

    (一)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 月折舊率

    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體現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桶裝醋與散裝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