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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經602905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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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木盲龜
警情通報的原話是【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並沒有說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如果辦案單位認為是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就必須要進行刑事立案,並公佈犯罪嫌疑人的簡要情況以及具體採取的強制措施。
所以還是要相信崑山警方的專業法律能力,耐心等待官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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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翔令狐沖
今天那個喪良心的周律師我真希望他下輩子投豬胎,心中一點正義都沒有他不配做律師,這種人如果在大庭廣眾之下應該會被扔雞蛋。
看到很多所謂防衛過當的律師和某些像畜牲一樣的人士的言論才能白人心有多麼惡毒和無知,難道緊緊是為了博取眼球嗎?
電瓶哥好好的在規定車道上被人撞,還要被接二連三的辱罵和歐打,甚至還有生命危險,
再躲過多次的襲擊之後或許是老天開眼了吧,龍哥手一抖,刀子掉了,電瓶哥眼疾手快,拿起刀具奮起反抗,寶馬一群人並沒有做出任何有停止對當事人繼續攻擊的意思,緊緊是因為龍哥向後退了幾部,所謂的律師和某些為了博取眼球的人士就判定電瓶哥已經脫離的危險,請大家不要總是盯著紋身哥和電瓶哥,因為這不單單是紋身哥和電瓶哥兩人之間的事,是寶馬車一群人對電瓶哥做出攻擊的動作,事情從始至終寶馬一車人沒有做出任何有停止對電瓶哥停止攻擊的動作或者語言,所以從始至終電瓶哥一直處在生命危險的邊緣,並沒有任何情況表明電瓶哥可以度過危險期,應該不容置疑的屬於正當防衛,那個周律師和某些博人眼球的狗東西,來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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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葬經註解
法律的專業人士是為保護黑勢力的!!!
從此案可看出!
一,紋身男是混黑的,故車裡放有砍刀,隨時可砍人,法律有許可帶刀的嗎?
=,佔道,證明紋身男的行為作為不行!
三,還要追打電瓶男,說明法律對紋身男是根本不存在的
綜合這幾點,紋身男是社會敗類!!國家敗類!!如律師為此紋身男打官司,說明此律師也是社會敗類,國家的敗類,應吊銷律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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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安48806856
律師的世界我不懂,我只想做個假設,如果電動車司機反抗不力或者紋身男足夠強大,死的是不是可能是電動車司機?!請大家從這個角度去理解電動車司機的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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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坐井侃房客
但各位考慮過當事人中騎電動腳踏車者的感受
我好好騎車回家,在自己的道上等紅綠燈,被個傻X司機撞了,然後這傻X司機下來打我,又拿刀來砍我,我為自保把刀搶過來,一刀把他給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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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葉落之後1137
大眾是有代入感,律師是吃的這碗飯,大眾在看了影片就能給出自己的答案,律師是看了證據再從證據中找出對自己當事人有利的方面,字面上大眾感性,律師理性,所以大眾是人,律師是,,,?(只針對北周狀師,不是所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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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可為奇12344321
讓子彈飛一會兒,畢竟這是一個刑事案,不要在法律沒有判決前搞成網路狂歡,等判決書下來後,希望有關部門公開細節,那時候再談論中國的法律合理性,而不是現在搞各種競猜,發洩各種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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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你讓我說你叫啥
相信國家,相信黨,會對這種持刀上路,隨意砍人的行為予以嚴厲的制止打擊,並給予白衣男以公正的判決,支援正當防衛,也是對這種囂張的黑惡勢力給予重擊,以此杜絕類似事件發生,讓這種隨意持刀砍人的事情成本上升,也讓手無寸鐵的百姓能更好的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提升人身自由保障權,也是給全國百姓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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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木子一一劉旭春
其實崑山砍人事件後,一些法律人士與大
眾輿論的兩極分化,這並不能構成對事件
如何定性的去向,只是各自對這次砍人事
件的看法而已。最後對案子的判定結果只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得出的結論才是本質的、準確的判定。
一般說來法律人士應當對法律比較熟悉,他們的意見似乎會更接近於事實,但這只是一般而已,不是絕對。況且在法侓人士之間也出現了不同意見,我個人做為大眾的一員,則更同意大眾的意見,認為這次事件中騎電瓶車的白衣哥做出的反映:拾刀砍向寶馬男是一種正當防衛,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其理由是:
第一:事件的發生是由於寶馬男把車開向了人行道,隨之發生了在人行道上,與騎電瓶車行走白衣哥的爭執。當時車上下來寶馬男一同行人員,爭論開始,併發生了肢體推搡。
第二:寶馬男下車後,與騎電瓶車的白衣男
發生了肢體衝突,隨後到車上取出了大刀砍向了騎電瓶車的白衣哥,這個時侯白衣哥的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尋找如何防衛,以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心理便自然的產生了。
第三,開始白衣哥是手無寸鐵,面對寶馬男砍來的刀,只有躲閃,並無還手之能力。幾經砍殺,白衣哥已經負傷,這時寶馬男手握的大刀意外脫落,被白衣哥撿起,正當防衛開始,白衣哥持刀砍向寶馬男,這似乎沒有爭議。關鍵是寶馬男負傷後第二次向車走去,白衣哥繼續砍殺的行為,被一些人認定是防衛過度,我個人則認為是正當防衛的繼續,也就是無限防衛。其理由是:
寶馬男雖然退去,但這並不意味著侵害終止。如果到車內拿出槍怎麼辦?如果開車碾向白衣哥怎麼辦?在這樣的情況下,白衣哥做出無限防衛的舉動,應當是正常的、是一種最起碼的本能反應,也許有人認為車內沒有槍或者白馬男不會開車碾壓,那麼請問你的根據是什麼?在這種事關生命的緊要關頭,無疑白衣哥做出的反映是合理的、是一種正當防衛,而絕不是防衛過度!應當得到法律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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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4207538184
大眾一般是情緒化,而且法盲多,感情用事。專家是法律專家,是依據法律看問題的。出現意見不一樣是必然的。一個農民起義指揮官,與一個黃埔軍校的指揮官,看問題能一樣嗎?
有一位律師已經跳出來了,說該事件是電動男故意殺人,而看了該律師平均的大部分人都在噴這位律師。
8月27日晚上9點36分左右,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的過程中,遇上一騎著腳踏車的騎車人,雙方發生糾紛。崑山寶馬紋身男砍人丟刀反被殺。
回覆列表
根據我瞭解的資訊顯示,8月27日晚,江蘇崑山一寶馬車司機持刀追砍電動腳踏車車主,反被砍傷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來了社會廣泛關注。
這起案件的報道和爭論文章我已經看了很多,現在大致分為兩派,一派為律師,這些律師的說法也是兩極分化,有的律師表示:電動車主在面臨死亡威脅,屬於正當防衛。另外一些律師表示:屬於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但社會網民幾乎一邊倒的支援電動車主,大家普遍認為,這是一起面臨死亡的正當防衛。
這起刑事案件的爭論焦點在於,寶馬車主倒地後被繼續追砍是否屬於防衛過當,需要考察所處環境和電動車主的主觀意圖。
綜上所述,我認為,那個說電動車主是故意殺人的律師,應該是為了想蹭關注,這起案件不論怎麼判,都不會被判故意殺人,只能在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之間選擇。這個律師不配做律師,他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只能暴露出自己的醜陋的嘴臉。
我認為,網民支援電動車男的行為是對的,如果這次不算正當防衛,只能助長一些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讓更多民眾在受到死亡威脅時而不敢反抗,這樣會導致以後會有更多的類似情況發生。在此,我強烈的支援電動車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