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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老師208294507

    這種低階錯誤,就沒有資格做醫生。

    必須要有嚴格的行業規定,錯了就必須承擔責任,判刑停醫賠償是最起碼的處罰。

    但患者終身痛苦,甚至會因此沒命。

    如果沒有處罰,恐怕任何人都會變成“醫鬧”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

  • 2 # 掙脫枷鎖的囚徒
    “梁啟超在協和被西醫誤割健康右腎”,到底是怎麼回事?

    呵呵,“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的謊言仍在大肆傳播,似乎成了有些人攻擊“西醫”的殺手鐧。

    然而,這事從一開始就是由某些文人為了 抹黑攻擊“西醫”炮製出來。

    事實上,包括當事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公開的梁啟超的病歷,當事人梁啟超本人公開發表的迴應文章,以及梁啟超弟弟梁啟勳公開發表的澄清文章都證明“誤割健康腎”是謠言。

    事情是這樣的:

    1926年3月8日,梁啟超因尿血住進北京協和醫院,在X 光檢查中發現他的右腎有一個“陰影”,被診斷為腎臟腫瘤,決定進行右腎切除手術。

    手術由當時中國醫學界男一號北京協和醫院院長劉瑞恆主刀,一位美國醫生作助手。

    手術中,切除的右腎從外觀看並沒有異常;但當刨開腎臟後,發現其中有一個櫻桃大小的黑色腫瘤。病理檢查顯示,右腎腫塊是良性腫瘤。

    從當代醫學的視角看,協和當時的醫學處置的確並不恰當,在沒有完全確診的情況下貿然實施了生命攸關器官的切除術。

    梁啟超的病如果放在今天,醫學上有的是技術手段來確定尿血的病因,出血部位,出血病灶可能的病理性質。

    比如,CT、MRI、血管造影、放射性核素顯像等。

    還可以直接進行血管內或者腎臟內窺鏡檢查,甚至可以在檢查發現病灶的同時,獲取組織樣本,進行快速病理檢查,確定腫瘤的良惡性;如果是良性或者腎癌早期,可以直接進行區域性手術切除,冰凍,鐳射等消除腫瘤。

    但是,歷史不能假設,時光也不能倒流,時空穿越僅僅是幻想。

    囿於當時的醫學水平,協和當時的處理並不能算錯。

    問題是,在被切掉一個腎臟後,梁啟超的尿血並沒有停止,也就是說,協和醫院的確存在誤診誤治的問題。

    在當時中西醫論戰激戰正酣的歷史背景下,梁啟超的病被中醫保皇派的文人拿來大做文章,對“西醫”進行大肆抹黑攻擊。

    這個事件遂成為當時的社會熱點,成為一個輿論事件。

    媒體自然不會錯過推波助瀾的機會。

    5 月 29 日,《晨報副刊》做了事件專題,發表了大文豪徐志摩《我們病了怎麼辦》的文章,公開支援陳西瀅的論調。

    同日,也發表了署名為梁啟超弟弟梁啟勳的題為《病院筆記》的文章,介紹了“誤割健康腎”一說的由來:

    “迨檢查後,謂病在右腎……剖治時餘未參觀,但據力舒東(紅色御醫力鈞次子,也是當時的醫學大拿)之言,則當腰腎割出時,環視諸人皆陪然。力與劉 ( 劉瑞恆,主刀醫生 ) 作一諧語日:‘非把他人之腎割錯乎 ? ’劉日:‘分明從右肋剖開,取出者當然是右腎,焉得有錯。’乃相視而笑。力又云,做副手之美國大夫,亦發一簡單之語日:‘吾生平所未之見也。’以此證之,則取出之腎,顏色與形狀,一如常人,絕無怪異可知。繼乃將此腎中剖之,則見中有一黑點,大如櫻桃,即從照片(應該是指術前的X光片)上所見,疑以為瘤者,即此物也。”

    但是,梁啟勳的澄清似乎並不夠分量,6 月 2 日,梁啟超親自上陣,還是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了《我的病與協和醫院》的文章,承認協和醫院對於自己的病存在誤診誤治情況,手術後並沒有痊癒,仍在吃藥:

    “出院之後,直到今日,我還是繼續吃協和的藥,病雖然沒有清楚,但是比未受手術之前的確好了許多。想我若是真能拋棄百事,絕對休息,三兩個月後,應該完全復原。至於其他的病態,一點都沒有。雖然經過很重大的手術,因為醫生的技術精良,我的體質本來強壯,割治後 10 天,精神已經如常,現在越發健實了。”

    可見,雖然以當代醫學的視角看,梁啟超的病在當時的確存在誤診誤治,但是絕不是“誤割健康右腎”。

    坊間廣泛流傳的“梁啟超在協和被西醫誤割健康右腎”,“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等說法都是有人炮製的謠言,與事實大行徑庭。

    “錯摘健康腎”,在當代法律體系下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當事醫生難逃刑事責任

    不管題主“錯摘健康腎,大利3醫生被判刑停醫賠款”說的是不是事實,在當代法律體系下,“錯摘健康腎”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當事醫生難逃刑事責任。

    “錯摘健康腎”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人體兩個腎中的一個發生嚴重病變,不僅完全失去功能,病灶的存在還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不得不手術切除。

    這樣,醫生如果在手術中錯誤地把原本健康的腎臟切除,反而把應該切除的腎臟落下,意味著這個病人連一個有功能的腎臟都沒有了,陷入“無腎”境地。

    沒有腎臟,在過去沒有腎移植和透析的年代,人會在幾天最長十幾天的時間內因為“尿毒症”死亡。

    即使,今天有了透析和腎移植,即使沒有腎臟也不一定意味著死亡。但是,“錯摘健康腎”畢竟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放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當事的醫生都難逃刑事責任。

  • 3 # 王成大夫

    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

    這句話僅是一種傳言。歷史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當事的有數幾個人清楚。

    1926年3月,梁啟超在協和醫院做了右腎摘除手術。關於梁啟超被錯摘健康腎,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梁啟超因血尿在協和醫院住院檢查時,x線片發現右腎有黑點。醫生診斷他的右腎生瘤,於是便做了割去右腎的手術,但右腎取出後,發現並無腫瘤。血尿仍然存在。

    還有一種說法是,“值班護士就用碘在肚皮上標錯了地方”,本來該切除的是左腎卻標成了右腎。主刀醫生也未查對x線片,錯誤地將右腎切除。

    第二種說法,可信度較小,甚至可以說完全不可信!根據常識,是切除左腎還是右腎,術前院方一定會向患者及其家人溝通,並且要求患方簽字。對待國內大佬的梁啟超,簽字程式可能會省掉,但溝通談話肯定比普通人更詳細、更充分!至於術前標記,是由醫生操作,標記時會再次向患者確認手術部位。此時,患者尚未被麻醉,神志是清楚的。如果手術要切左腎,護士卻在您肚皮右側(實際上腎臟手術部位在腰部)做記號,您會同意嗎?梁啟超會同意嗎?再說,即使護士標錯手術部位,主刀醫生就不核查了嗎?面對普通患者,動刀前主刀都要核查,對待名人更不會犯如此低階錯誤!

    梁啟超術後因血尿並未消失,外界紛紛議論協和醫院誤診。 梁啟超寫了一份英文宣告,題目是《我的病與協和醫院》,至今儲存在病案中。宣告被翻譯成中文,發表在《晨報》上,“右腎是否一定要割,這是醫學上的問題,我們門外漢無從判斷。據當時的診查結果,罪在右腎,斷無可疑。”

    如果術前告知要切左腎,術後卻切除右腎,梁啟超及其家人再大度,也不會幫醫院掩飾吧。

    1926年5月29日,梁啟勳在《晨報》副刊發表《病院筆記》,對兄長的右腎被割掉而血尿未見好轉一事非常不滿,公開責備“協和醫院的手術是失敗的”。裡面提到,醫生和梁家家屬手術前都知道要切的是右腎。當時,梁啟超之弟梁仲策問主治醫生:“不一定是癌吧?”醫生答:“不一定不是癌。”再問:“怎麼治?”再答:“全部割除。”

    從這些記錄可以看出,術前標錯手術部位而致手術開錯右腎實際上是個荒謬的謠言!

    至於梁啟超的右腎應不應該切除,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右腎無疑是不應該被切除的!

    對於血尿懷疑腎腫瘤患者,並不能依靠x線片診斷,而是主要依靠超聲、超聲造影、增強CT和及核磁等影像學檢查。確診則需病理學。

    增強CT示左腎錯構瘤(良性腫瘤)

    增強CT示左腎癌

    X線片判斷腎臟腫瘤?臣妾做不到啊!

    治療上除了患腎全切外,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僅切除腫瘤保留腎臟的腎部分切除術。

    梁啟超的右腎放在今天任何一家三甲醫院,都不會被誤切。然而,處在近一百年前的醫療條件下,僅x線片可供參考診斷,即使在醫療水平最高的協和醫院,也無法做出準確判斷,做出當時認為正確的決定,切除右腎,實則是醫學發展的侷限性所造成的錯摘右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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