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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田園裡的蒲公英

    地方政府首先要協助成立業主委員會,讓業主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確立業主的主導權,物業必須明白自己就是保姆,不是老爺,當然,業主也要尊重保姆,但業主的主導地位是毫無疑義的,黑惡物業必須剷除。要引導業主自治,減少物業投入。

  • 2 # 起個啥名好49

    物業、業委會、業主都要有契約精神。業主素質要提高,要有公德心。也要提高民主素養,積極參與社群重大事項的表決。比如頂樓漏水,樓下的都看熱鬧,不讓啟用維修基金。就是自私的表現。業主什麼事都不管,小區管理的好壞全看物業怎麼樣。小區業主無賴多,就看業委會是否有力度。如果小區業主素質高,能理性的表決小區事物,那麼物業公司怎麼樣一點都不重要。給物業足夠的利潤,物業不好隨時可以更換,有錢賺,有的是物業願意接手。

  • 3 # 原色media

    產生矛盾的因素主要還是沒有協調好,各抒己見,各說各的理。按物業法規定及所在小區的特珠情況,三方制定適中協議,三方簽字三方監督,能有效解決一些日常產生的矛盾。我個人認為,物業也好業委會也罷,主要還是為廣大業主服務的,能多從業主角度考慮實際情況,不擺架子,和氣交流,闡明觀點有理有據,相信大家還是能和睦相處的。

  • 4 # 手機使用者25223172338

    制度化,公開化,程式化。一切都有制度,一切事項公開,按程式辦事。有疑問按程式辦事。少數服從多數。業委會成員有合理報酬(公開),不講奉獻。物業公司公開招標

  • 5 # 古井月影老大

    你的文章內使用‘小區業主無賴多’這個用語不僅發生爭議甚至被責罵,在道理上根本說不通。如果大多業主被你稱作‘無賴和素質差’,那恰恰證明物業公司素質差很無賴。可以肯定地說,會有其他評友也持有與我相同看法。

  • 6 # 物業小明

    說起來理論很簡單:首先業委會必須是業主選的,能代表業主意見的!如不能代表,那就換成能代表的!這樣矛盾就減少了一部分!只剩下物業的了。

    把真正訴求告知物業,並和物業公司坐下來協商好物業費及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接下來,物業幹物業的事情,業委會及業主監督,不足的及時指正。個別不講理的業主由業委會主責物業公司配合溝通。

    這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 7 # 竹林飛仙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或者說根本不是問題,只要遵重小區是業主的家即可,也就是說業主才是主人,家是放縱自我的地方,只要不犯法不違公德就行。但現在反過來了,業主回家成了犯人,物業用他有組織的強勢欺負業主甚至動用黑手段,這才是矛盾的根源。

  • 8 # 衝浪151978880

    如果各級政府部門都能依據《物權法》,《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辦事,就不會產生這樣的矛盾,物業就是為業主服務的,該得的利益透明,公開。該做的事不折不扣的做好,就不會有矛盾。由於地方政府部門,特別是社群不依法辦事,才導致現在的局面。

  • 9 # 一殺豬者一

    多簡單的事,業委會取消了就行了

    小區人多沒法團結,今天王阿姨說業委會幹得好,明天張大叔說業委會幹的不好,小區不同年齡段不同階級不同文化層次不同工作職責造成矛盾重重。

    年輕人覺得網購方便業委會工作應該手機投票電子系統操作,老年人覺得網購不方便業委會工作手機投票電子系統操作是瞎搞

    上市公司做的覺得業委會就是小區董事會,要有監事會,要有小區財務內審,要有工程預算決算內審,質檢保證,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做的覺得業委會流程就應該怎麼簡單怎麼來,講究效率,其他的都是瞎搞。

    同時高層和底層的矛盾,不同樓地理位置與不同樓地理位置矛盾,矛盾重重,沒法全部兼顧,工作中會妥協,生活中作為業主大家平等,不會輕易妥協,死嗑到底。

    搞事情是沒有成本的,只要不要臉,一哭二鬧三橫躺。

    取消物業只會帶給小區更多更復雜業主之間的矛盾,取消業委會,就是業主和物業矛盾。物業就是作為一個小區矛盾發洩點,最最最重要的是,物業的行為有法律作為紅線底線,有政府部門進行監管,政府部門承擔相關監管責任,物業承擔相關行為責任。業委會的行為是業主大會監管,僅次而已,業委會的底線深不見底。。。。。。

  • 10 # 使用者6523858795685

    不可能化解。物業公司是弄錢為最高目的的,業主委員會是被物業公司操縱的,業主是弱勢群體,任由物業公司宰割的,物業公司是服務的,現在成了主人,業主是主人,現在卻成了僕人,這矛盾可以化解嗎?唯有取締物業,真正讓業主自己管理自己,小區才會和諧!

  • 11 # hh70005051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小區全體業主的一個自己業主的組織機構。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是業主委員會委派人小區業主,是由全體業主發工資為業主工作的,他代表業主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的乙方。乙方和甲方的合做是經過甲方招聘的,有合約合同的。有什麼矛盾可言。乙方不按甲方約定服務,解除乙方合約另招聘就完了。

  • 12 # 又一天了1

    我覺得先要提高業主們的認知。懂得要給不懂的普及一下。讓懂的人更多能更好理解並管理相關的規定,理解後心裡舒服了,問題才好解決。

    都漠不關心吃虧的是業主

  • 13 # 手機使用者59908770401

    物業是隔著業主與政府之間的一道黑幕,業主每天都在面對花錢僱來的噁心人的當家人。能和諧嗎?政府不能把這個事麻煩,按照這樣的發展下去後果很嚴重,不可設想。

  • 14 # 姓Qin名Jason字不知

    小區前兩天貼通知業主委員會代表名單,清一色老頭老太,50歲以上,什麼時候選的都不知道,都沒有通知下來,在一問物業都是街道安排過來的,能說這三者都是坑嗎,一條褲子的。

  • 15 # 萬里祥雲11

    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設計存在致命的缺陷。從第一天起就埋下了矛盾的種子。取消物業公司這種形式的小區管理是唯一的出路。

  • 16 # 使用者7939889372253

    物管辦只負責登記註冊物業公司,把管理權交給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只負責提供服務不能收費。物業費交由業委會授權的銀行來收取,由銀行進行催收。每個小區必須由2_3家物業公司同時分割槽提供服務。年底業主大會對物業公司進行打分,業委會把得分提交銀行,銀行按得分比例將物業費打入物業公司帳上。社群居委會不再管理物業公司,把物業公司的管理權徹底交給業主委員會,業委會由全體業主監督執行。房產開發商對業委會進行物業質量負責,物業公司競標小區服務時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業委會制定物業服務質量細則及獎懲措施一併交業主大會審議透過並上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備案。這些措施可以讓如今的現象徹底改變。有人會說這樣沒有物業公司肯做了,那麼就換一批新成了的物業公司來做,老的全部淘汰吧。

  • 17 # 休閒娛樂HLR

    物業公司在我們國家存在這麼多年了,由於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哪個物業能做到收費合理,到頭來矛盾重重。物業公司已經走到頭了沒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讓百姓有一個好的心情好的生活環境就必須政府來管理,也就是街道辦事處來接管物業公司,也可以物業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是街道辦事處,把物業公司變成街道辦事處的一個服務部門或者物業科。只要把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擺在前面應該沒有做不好的事。

  • 18 # 198816935

    如何化解物業,業委會,業主的矛盾,最好是無為而治,就是不管他,讓他們鬧的精疲力竭,沒力氣鬧騰時自然會相互妥協和解。就像一群小狗在互相咬架,你越想幫助其拉架,反而咬得更兇,不管他狗咬狗一地毛,得勝的嗷嗷叫,失敗的落荒而逃,問題就解決了,就像社群裡吵架一塌糊塗,吵不過的搬家走人,留下的就安靜了。

  • 19 # 老男孩186322729

    關鍵是業委會成員都不是專職的。小區的管理應該交給社群,一是可以安裝下崗失業人員,二是可以更好的讓社群親近居民,瞭解居民,及時調解和解決居民中的問題。

  • 20 # 明無間

    迴歸社群管理,國家也在提倡,增大社群管理範圍。同時,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員工餘熱退休制度,在正式退休前三年,本人自願,可以提出申請到社群工作,充實社群力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社會,是越有錢就越了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