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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挑燈看劍吹角連營

    殺潘巧雲一案,在水滸中描寫得十分精細,寫出了楊雄的心理微妙的變化,經過仔細推敲,發現楊雄殺潘巧雲並非因為出軌,而是因為她踩了更嚴重的紅線。

    楊雄一出場,就帶有神秘色彩,作為一名基層公人,在行刑結束後,遇到無賴糾纏,以他的武功,對付幾個無賴,應該是綽綽有餘。不過還是被無賴們給欺負了,石秀出現幫楊雄打跑了無賴。透過這個小片段,作者刻意表現出楊雄的隱忍性格,他不是武松,不是楊志,不是魯智深,更不是李逵,要換作他們幾人,借無賴一百個膽子也不敢找茬找到他頭上。他很珍惜自己的現狀,有個穩定的工作,有個漂亮老婆,看上去小日子過得很滋潤。他隱忍的性格客觀上也助長了潘巧雲的膽子。

    病關索楊雄

    打破這一平靜生活的是海和尚的出現,當然以前的平靜生活也有一定的潛在危機,他一個月有二十多天值夜班,潘巧雲獨守空房,這為海和尚提供了絕佳機會。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石秀髮現了一系列反常現象,潘巧雲和海和尚眉來眼去,楊雄家後面是個死衚衕,每天早晨都有敲木魚的頭陀,有一天凌晨他親眼發現海和尚從楊雄家裡跑出來。他告訴了楊雄,開始楊雄就想殺潘巧雲,可石秀說沒有憑據,殺人怎麼行?於是他倆定下了一個捉姦計劃,楊雄假裝值夜班,然後半夜回來敲門,那海和尚必然從後門逃跑,石秀在後門守株待兔,拿個現形,可以按法律光明正大懲罰姦夫淫婦,這個計劃非常完美。

    潘巧雲和海和尚

    可楊雄當天與石秀喝完酒後,又被叫到衙門,給縣令表演了一段武功,縣令賞他喝了十鍾酒。本來就有酒底,這下喝醉了。回家後,看到潘巧雲,就大罵“你這賤人賊妮子,好歹是我結果了你!”躺在床上,又罵“你這賤人,醃躦潑婦,那廝敢大蟲口裡倒涎(嚼舌頭、說閒話)。我手裡不到得輕輕放了你。”這是酒後吐真言,第一句是警告潘巧雲,第二句前半句也是罵潘巧雲,後半部分則是像罵石秀嚼舌頭、說閒話。潘巧雲聽出了問題,覺得有人給楊雄“說閒話‘了,誰呢,肯定是石秀。於是潘巧雲先下手為強,惡人先告狀,騙楊雄說石秀調戲她,還動手動腳。

    潘巧雲和石秀

    楊雄聽了大怒,天一亮就命令老岳父把殺豬的肉案和櫃子都拆了,石秀一看就知道什麼情況。但他肯定不背這個黑鍋,於是一人行動把敲木魚的頭陀和海和尚都殺了,剝了衣服拿走當物證,把刀子放在現場。案子一發,潘巧雲和楊雄都明白了,幾乎所有人都明白了,還有人專門寫了詩。石秀找到楊雄說了下一步計劃,把潘巧雲和迎兒騙到翠屏山,把物證拿出來,潘巧雲一看就崩潰了,迎兒先招出事情真相,潘巧雲也不得不承認事情經過。楊雄一怒之下手刃二人。

    楊雄和石秀

    我們回過頭分析一下,潘巧雲之死有許多因素,其中最關鍵的並不是出軌,而是搬弄是非,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第一,楊雄聽石秀說出潘巧雲出軌的事後,楊雄是什麼心態?雖然很生氣,但根本不想查出真相,反而是潘巧雲隨意編的瞎話給混過去了,難道楊雄這麼好騙嗎?絕對不是!楊雄基本上知道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要想證明誰是誰非,很容易,按石秀的計劃,能活捉姦夫。可然後呢?妻子必然要休了,自己又成了單身,不光如此,那全縣的人都知道楊雄的妻子偷和尚,太丟人了。之所以趕走石秀,是想忍忍,不再追究。

    楊雄其實不想殺她

    第二,潘巧雲給石秀扣上了一個調戲嫂嫂的大帽子,這使得石秀不得不反擊。朋友妻,不可欺!這是江湖規矩,石秀要是不反擊,自己揹著一個罵名,那在江湖上沒法混了,拼命三郎成了憋屈三郎!潘巧雲啊潘巧雲,本來就是你做出見不得人的勾當,還冤枉好人。把石秀逼到了不反擊不行的份上,那等待你的肯定是死路一條了。

    第三,楊雄石秀在翠屏山上審潘巧雲和迎兒時,開始楊雄沒想殺人,但石秀始終在激怒他,聯想到自己趕走石秀,面子上很不好看,自己一個大男人,妻子偷和尚,外人知道,並且為了他,石秀已經殺了兩個人,自己如果不殺這兩人顯得太不爺們了。楊雄在宣佈殺潘巧雲理由時說:”你這賊賤人,我一時間誤聽不明,險些被你瞞過了。一者壞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不如我先下手為強。“看,楊雄殺潘巧雲的原因不是因為出軌,而是因為壞了兄弟情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楊雄的心中女人和兄弟沒法比。在極度生氣的情況下殺了潘巧雲和迎兒,可他卻非常後悔和無奈,不知自己何去何從,石秀提議上梁山,楊雄還有顧慮,自己是公人,上梁山人家不收怎麼辦?說明他之前沒考慮殺人,沒有打算以後如何生活。

    潘巧雲說的話有理

    今日一悟:夫妻兩人鬧矛盾,如果僅僅是小兩口在場,可能矛盾很快就能解決,但如果有其他人在場,往往越勸越厲害。在楊雄殺潘巧雲的過程中,石秀就是起到了這個作用。當然,石秀也沒做錯。錯的是潘巧雲,偷情就偷情吧,還冤枉別人,如果楊雄醉酒罵她時,她能及時收手,堅決不放香案,石秀找不到證據,楊雄本來也沒想找證據,那這事也就算了,可她偏偏錯打了算盤,把自己給害了,也讓海和尚、頭陀和迎兒丟了命。

  • 2 # 子鵬17

    在朋友兄弟的面前顯示自己是英雄好漢,對當時社會女人對男人不忠的痛恨,決定與當時政府的絕裂,逼上梁山,說明當時英雄好漢要幹事的決心和膽識,最終體現在英雄好漢這四個字上。

  • 3 # 易家巷

    是石秀剝光了他嫂子的衣服吧。迎兒,楊雄仨都看到小潘赤身裸體綁在樹上。

    立馬潘和她家石表叔看楊屠殺丫頭,《水滸傳》第四十六回:

    "石秀也把迎兒的手飾都去了,遞過刀來說道:哥哥,這個小賤人…一發斬草除根。

    楊雄:…我自動手。

    迎兒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楊雄手起一刀,揮作二段。那婦人在樹上大叫道: 叔叔勸一勸。…揚雄…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

    老楊是劊子手出身,頭腦有點問題,石秀幕後可指劃他。

    和尚偷嫂子,又不是石親表嫂,一個打工者喜多管閒事,殺豬賣肉行堂不好乾,整日盯迷著老闆娘嫂子,是誰都會望夫開除這一不是玩意秀東西。

    枕邊風一吹,老楊急了,又聽婦人講比他小一歲28大男石弟"從背後伸出手來摸我胸前道:嫂嫂,你有孕也無?",雄起,氣得快要吐血。

    二天,秀雄又和好了,所石秀一定要下決心完成他的宿願,不辜負嫂子期望。所二男二女上了墳山,一聽雄哥下令:

    "兄弟,你與我撥了這賤人的頭面,剝了衣服,我親自伏侍他。"

    好嘞,石秀話末聽完,笑嘻嘻領了這一光榮使令。

  • 4 # M周教授

    楊雄原本根本就沒想到自己會殺了潘巧雲,更沒想到會因為潘巧雲和裴如海苟合,被兄弟石秀髮現,從而逼迫自己不得不殺了潘巧雲。看起來,這更像一種對潘巧雲的羞辱而已。

  • 5 # 含糊平靜

    先來回顧一下楊雄殺妻的前後經過:石秀髮現潘巧雲出軌,告知楊雄,潘巧雲反咬一口說石秀調戲與她。石秀為證明清白,幹掉了姦夫,讓楊雄帶潘巧雲及丫環上亂墳山對質。弄清真相後,楊雄殺了潘巧雲和丫環。

    這位看官注意到了一個細節:楊雄殺妻之前,讓石秀剝了婦人的衣服,這是為什麼呢?楊雄是這麼說的:“你這賊賤人!我一時誤聽不明,險些被你瞞過了!一者壞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我想你這婆娘,心肝五臟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說罷,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在封建社會,“三從四德”是婦女必須遵守的道德標準,出軌的事情不多見。雖然《水滸傳》裡有幾例,但絕對是小機率事件,哪個男人攤上這事都難壓怒火。何況,楊雄在當地還算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他不相信這事落在自己頭上,更無法接受這件事實。所以,他要羞辱潘巧雲、發洩憤怒,還要看看淫婦的心是不是黑的。

    如果楊雄生在當今社會,我想,他不會如此衝動。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改變了,法律意識增強了。而且,楊雄作為一名“公務員”更不會做出傻事。

  • 6 # 邏輯文史游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如果你有絕對的能力手刃仇人,你是想直接給她一刀讓她趕快見閻王呢,還是要稍微帶有施虐性質的羞辱其一番。顯然,潘巧雲對楊雄造成的傷害雖然算不上有多大,但這個女人破壞了他和石秀的兄弟情,所以在他眼裡便不配為人,而是一隻牲畜,所以無論他做出什麼樣的舉動,都不要覺得奇怪。

    潘巧雲很美,身材也很棒,不然石秀怎麼第一次見到這位嫂嫂就開始浮想聯翩了呢。潘巧雲和潘金蓮不同,她心中有所愛之人,所以對叔叔並沒有表現出多麼強烈的攻勢。當石秀髮現嫂嫂和別人在苟且時,這個耿直的漢子第一時間去告訴了楊雄,楊雄本想靜觀其變,不想他喝酒誤事罵了潘巧雲,之後潘巧雲知道了自己的姦情要暴露了,只能倒打一把,說石秀調戲她,於是楊雄一怒之下把石秀趕出了門。

    所以潘巧雲身上有兩個很大的黑點,一是不守婦道,二是挑撥離間。這兩點雖然不光彩,但放在哪個時代都比不上殺人放火的大罪吧。

    石秀身為外人,大可以一走了之,祝願楊雄頭上的綠色越發盎然起來。但石秀覺得委屈,要為自己正名,於是他先殺裴如海,再一步步的讓楊雄看清潘巧雲的真面目。到了翠屏山下,屠戮開始了。

    若當時只有楊雄在場,以他的性格最多隻是把潘巧雲休了罷了,但在石秀言語的激發下,楊雄的職業病發作,劊子手的殘忍一覽無餘。

    我好心待你,你卻揹著我偷漢子,你還離間我們兄弟之間的感情。

    其實楊雄的心足夠大了,在那個年代,能允許妻子高調的祭奠前夫基本是不可能的事。而潘巧雲之所以會出軌,是因為楊雄基本夜夜不在家,缺少了對妻子的關懷和呵護,缺乏了陪伴,你賺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呢。

    或許楊雄看到落魄不敢的潘巧雲也會憐憫,但石秀一直在逼迫他,讓他用盡可能殘忍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嚼舌根的人。楊雄可能也沒想到自己處決和拷打犯人的手段會用在妻子身上吧,此時在他眼裡潘巧雲已不再是人,而是牲畜,屠宰牲畜就要用屠宰牲畜的方法,自然先要扒下她身上多餘的人皮。

    所以,不要覺得這是一種情色,而是一種殘忍。

    不僅如此,楊雄還把潘巧雲的五臟六腑都劃了出來,這樣大家也都清楚了,楊雄是在屠宰牲畜,而不是殺人。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武松身上,在為哥哥報仇時,武松要仇人的人頭來獻祭,獻祭的物品一般是牲畜的頭顱,所以在他眼裡潘金蓮也是牲畜,自然就會一把抓住她的胸脯將其虐殺了。

    說歸說聊歸聊,施公對於這些身上自帶性誘惑的女性還是有深深的歧視的,這樣多少讓人感到不舒服。要想成為,就要原理女性的糾纏,既然張揚不了人性,那就把男女之情壓抑起來吧,壓抑的久了,慢慢變成了敵視。

    所以慶幸吧,你所生活的年代其實是最好的年代。

    如果李師師敢破壞招安,也會被燕青挖心的…

  • 7 # 田獲三狐

    這個有偷窺之嫌的鍋石秀決定不背!事實上,潘巧雲的衣服是石秀應楊雄的要求動手剝下來的:

    楊雄道:“兄弟,你與我拔了這賤人的頭面,剝了衣裳,我親自伏侍他。”石秀便把那婦人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

    我覺得這屬於《水滸傳》中好漢的一波常規操作,不用想的太多。

    在此之前,清河縣的武二就在哥哥武大郎的靈前親手撥開嫂嫂潘金蓮胸前的衣服,然後挖出五臟六腑放在靈桌上,用來祭奠哥哥的在天之靈。

    還有,宋江路過清風山市時,也曾被山上的小嘍羅抓上山來,綁在柱子上。王英也是要求小嘍囉要撥開他的衣服,挖出他的心來做醒酒湯喝,只是後來宋江情不自禁地報出了自己的名號才免了這場禍事。這怎麼也不能看成王英在宋江臨死前,讓他在小嘍囉面前春光乍洩一把吧!

    眾所周知,矮腳虎喜歡的是異性。

    從以上事例不難看出,《水滸傳》中的好漢證明自己是狠人的方式之一,就是敢給別人開膛破肚,挖人心肝。

    如果說楊雄的這波兒操作和其他幾個案例相比還有疑點的話,那就是為什麼他不親自剝潘巧雲的衣服再動手,而是讓石秀去幹這活兒,這很耐人尋味。

    我想,這絕不可能是楊雄抱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讓潘巧雲臨死之前也做一點兒好事兒,滿足一下石秀這個毛頭小夥兒的好奇心。

    最有可能的一點是楊雄說這話的本意是希望石秀能夠勸解一下:算了,大哥!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具體怎麼回事兒你也已經瞭解了,兄弟我也洗清了清白,你和大嫂回去好好談談吧,看看怎麼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大嫂以後改正錯誤,你們兩個還可以好好的過日子。而我犯下了人命案,繼續留在這兒也不合適,就不打攪了,另謀生路去了。

    如果石秀這樣說,楊雄可以馬上指著潘巧雲臭罵一頓,發一通火兒。然後順坡下驢,給石秀一點兒盤纏,兩個人就分道揚鑣,從此各安天命了。

    這就和現在兩口子吵架時,好朋友過來勸架的情況一樣(當然,潘巧雲的這個性質比較嚴重一些)。

    如果男主人說:老弟,給我過把廚房菜刀拿來,我今天非要剁了她不可。

    要是正常的情況下,朋友肯定會說:你瘋啦,耍混蛋啊!

    然後連拉再勸,把男主人拉出去喝頓酒,擼個串。出門時對女主說:嫂子,你別生氣啊,我好好給他上上課。

    一般情況下,等男主人回來以後,這事兒就這樣過去了。

    除非碰到一個二貨朋友,真的給你去廚房拿把刀,而且還磨兩下遞到你手裡。當然,就是真遞到手裡也不會砍,要砍也要砍這個二貨朋友。

    可是楊雄沒想到,石秀這就是這麼一個直腸子弟弟,你不是讓我剝她的衣服嗎,那好,我現在就這麼幹了,動作還很利索,順帶把那個丫鬟迎兒的首飾也摘下來了。

    楊雄看到這種局勢,是有苦難言,騎虎難下,早知道是這樣,這話也不說了。可是現在想收也收不回來,只能硬著頭皮幹了。這絕不是故意抹黑石秀,因為在下一步的操作中石秀是把丫鬟迎兒的首飾也摘了下來,然後把刀遞給楊雄說:哥哥,這個小賤人,留它做甚麼 ,一發斬草除根。

    楊雄應道:果然,兄弟把刀來,我自動手。

    注意啊,石秀是把刀遞過來給楊雄,他完全可以自己殺了迎兒。

    可是他不,他先是把迎兒的首飾摘下來,然後把刀給了楊雄,讓他去殺。

    此時的楊雄已經趕上了架的鴨子一般,他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和兄弟石秀翻臉,要麼就得殺了這兩個女人,也等於在石秀面前立下投名狀一般,而沒有折中的選擇。

    因為此前石秀已經告訴他了,自己把裴如海和那個頭陀已經殺了。事到如今,楊雄也也只好硬著頭皮選擇做個英雄好漢,而不能做縮頭烏龜了。

    如果把這件事看做一個獨立案件的話(在官府眼中本來就是),那石秀最起碼也犯了教唆罪,即使說是主謀也不為過。就這樣,血染翠屏山後,石秀不但出了胸中的惡氣,還把自己的好兄弟不容分說拉下了水,上了梁山,楊雄是被這個拼命三郎一步一步牽著鼻子在走啊!

  • 8 # 一覽眾河小

    其實我到有個猜想,水滸作者施耐庵生活的年代,正是元末明初,兵荒馬亂的時候。打仗嘛,一個不可避免的局面就是男少女多,那時候男人們多被抓壯丁,而女人留在家中,難免寂寞難耐紅杏出牆。也許施耐庵就是看多了這種狀況,就對女性十分厭惡,所以在作品裡就極力表達這種怨念,塑造了各種不道德的女子。前些年,還有一個專門講施耐庵的電視劇《梁山奇情》,講述了他和梁山後人的各種故事,還跟宋江的後人走到了一起,也許有些朋友會有印象。下面這個劇照形象,倒是不像一個仇視女性的人。

    正是作者施耐庵對女性帶著不好的情緒,所以寫著寫著,就寫到了潘金蓮和閻婆惜兩個紅杏出牆的女人,皆被好漢殺死。當讀者看到潘巧雲出場的時候,就知道這女人下場絕對好不了。為何呢,因為關於潘巧雲的出場描寫,儘管不像寫潘金蓮那樣直接說她專門愛偷漢,但是對她外貌描寫一句一話都充滿情慾,這樣的女人絕對沒有好下場。這樣的描寫,也為後來扯衣埋下伏筆。

    石秀和楊雄結識以後,就被楊雄安排跟他丈人合管肉鋪,原來潘巧雲老爹以前是屠戶,而石秀呢,以前家裡也是殺豬宰羊的,正好合幹生意。這樣的行當,更是給後面剝衣做了解釋。

    這裡有一點其實蠻有意思的,就是潘巧雲和她爹的為人,還有就是跟裴如海的關係。裴如海是裴家絨線鋪小官人,出家寺廟,拜的師父又是潘公門徒,拜潘公幹爺,因此潘巧雲叫他師兄,老早就認識了,而且關係非同一般。說起來,他倆你有情我有意的,一個絨線鋪一個肉鋪也是門當戶對,為何不結為夫妻呢。唯一的解釋就是潘公仗著自己女兒有幾分姿色,想攀附更有勢力的人物,瞧不上裴如海。為何這麼說呢,看看潘巧雲第一個老公,那是王押司,怎麼說也是個小吏。王押司死了以後,又她又嫁給了楊雄,楊雄是兩院押獄,家族裡還有人是知府,勢力更強了。潘巧雲估計也是貪戀這些人的勢力,情願嫁給個當差的。但是呢一來潘巧雲水性楊花,二來潘巧雲跟裴如海頗有情意,所以兩人一直有聯絡。看他倆見面調笑歡娛的場景,以前就算沒有真正偷情,精神上也早就廝混在一起了。說到底還是要怪潘公,他貪圖權貴,卻不想因此害了女兒性命。

    潘巧雲本來看楊雄長得高大雄壯,還想著你要是夠疼我就斷了跟師兄聯絡,但是楊雄頭腦簡單不解風情,成親以後大半時間都不著家,潘巧雲十分惱怒,轉念一想,這樣更好,我就跟師兄好好快樂就夠了。畢竟楊雄是個當差的,所以她跟裴如海都十分小心,兩人還特意找了報信之人,可以說如果沒有石秀這麼精細的人出現,單單憑楊雄那種粗笨之人,估計一直也發現不了自己媳婦紅杏出牆。

    不過潘巧雲倒黴就倒黴在低估了石秀,她跟師兄偷情倒也罷了,居然還敢在楊雄面前誣陷石秀,這可犯了石秀大忌了。石秀這人號稱拼命三郎,為了別人的事都能拼命,何況是別人招惹到他自己事,絕對睚眥必報。所以石秀假意離開,暗中調查潘巧雲和她師兄,最終殺了裴如海和報信的頭陀,把事實擺在楊雄面前,證明了自己清白。一個人被綠不可怕,他可以自己悄悄解決。可怕就可怕在綠了以後被兄弟赤裸裸暴露出來,而自己之前還因此誤會了兄弟。這時候惱怒憤恨羞辱各種情緒湧上楊雄心頭,直接就說把潘巧雲扒了,好好收拾她。

    對於石秀來說,這太容易了,因為他就是幹屠夫的,殺豬宰羊在分肉之前不得把它們毛都退了嘛。扒潘巧雲衣服就跟給豬退毛一樣輕鬆。這樣剝光衣後,掏心挖肺都方便許多。

    實際上,在水滸裡面,但凡時間充裕,好漢對待女子都是這種待遇,武松殺嫂,史進殺李瑞蘭,盧俊義殺賈氏,基本上都差不多。只有宋江殺閻婆惜,當時時間緊張,才匆匆了事。

    潘巧雲遭遇說實話是挺悲催的,但是相當一部分也是她自找的,你要是趨炎附勢那就老老實實當人家婆娘,你要是想要滿足自己情慾就不要在乎那些權勢,想兼而有之那就是自取滅亡。

  • 9 # 話貝

    其實看過水滸原著的人就會發現,作者對於女性的描寫都挺偏激,女人的死都充滿著男權社會的一種心理扭曲後的刺激感。武松殺嫂也是如此,梁山好漢是心理變態嗎?不完全是,但是殺女人的時候就戾氣十足,我倒覺得有點像性壓抑後的一種宣洩。潘金蓮曾經對武松暗示過,武松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對於這種美嬌娘或多或少都有種衝動感,但是古人的道德觀念束縛著自己,換作現代,恐怕早就是一出狗血劇了,當殺人的念頭起來後,採用虐殺更能發洩心中的壓抑感。你看人家林教頭,就Sunny很多,為什麼?因為林教頭家庭美滿,是因為政治上的黑暗才上山。對比當今社會一些犯罪者,比如白銀殺人案,兇手就喜歡虐殺女人,兇手平時在別人眼裡就是敦厚老實,這種性格反而會容易形成壓抑感,一旦爆發,就會有個宣洩的載體,這個載體多半就是女人。

  • 10 # 莊家漢喝寶豐酒

    水滸傳中,武松殺嫂和楊雄殺妻,有相同點就是先撕扯衣服,再動手殺人。其實這是法律問題,武松和楊雄,他們都在衙門當差,精通大宋刑律。

    《宋刑統》明確規定:1、通姦者,男的判一年半,女的判兩年;2、合謀殺死丈夫,兩人都要處死;3、親人被殺要報官處理,不得使用私刑,如果私下復仇要以殺人罪論處。

    從第3條可以看出,如果武松直接報仇,這算私下復仇,要以殺人罪論處。

    為何要扯破潘前胸衣裳呢?這涉及到一條大宋的法律。按照大宋律例,殺人罪分為謀殺、故殺、鬥殺等幾種型別,其中謀殺、故殺是要償命的,而鬥殺是無需償命的。所謂鬥殺,是指雙方因矛盾在搏鬥過程中殺死對方的,不用償命。楊雄和武松都是在製造鬥殺現場,即使被官府捕捉,也不是死罪,最多流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HP印表機列印內容不完整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