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坤哥年少

    1.退回他的10萬,55分利潤給他,讓他滾蛋。

    2.要回自己的3萬,55分利潤,自己滾蛋。

    3.退他5萬,利潤37分,讓他以後閉嘴。

  • 2 # 山民不刁

    你肯定是缺資金才拉人投資入夥。投資人在公司獲利後把多出的本金抽回去也無可厚非。合夥生意難做,我基本上不做合夥生意。如果不是二個都願意吃虧的人合夥就更難。

  • 3 # 一片綠葉442

    不合理。

    世上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物極必反,正因為失信,對方才給你提供了長知識的平臺,死魚隨波逐流,活魚逆流而上。

  • 4 # 唐山板面哥vlog

    做生意,重要的是掙與賠。和誰幹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能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有事了好好商量,遇到問題大家一起解決,既然訂好了五五分,他拿五萬,你可以拿你應得的那份,沒有什麼可爭議的,不然,你們就幹不長久,彼此猜疑、你錢多我錢少的沒有必要討論,你要是怕有這個麻煩,當初開始乾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這個問題,或者乾脆自己幹,掙多掙少的自己沒有那麼多事。

  • 5 # 啾嘟1

    退5萬五五分,肯定不合理的,我兩個朋友一起合作裝修公司,甲投資25萬無技術經驗,乙投資十

    萬有經驗,甲拉來的單四六分甲四,乙單,二八分,甲二,沒有技術經驗,現實就是這樣,最後退還甲投資,一拍兩散而已。

  • 6 #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按你這意思,應該是他拿五萬,你三萬,但是你還有技術入股頂了兩分股權,這才有五五分成,如果他退三萬也可以,股權要從新確認,他二你五,以後二五分成,可以嗎?

  • 7 # 縹緲的我1828

    我們華人的致命缺點就是非常不容易合夥幹事。他退出當初的5萬元,你和他說明,退出後,他沒有任何股份了,大家也就是徹底分手。親兄弟明算賬,丁是丁卯是卯,他若有意見,就不退出。不過,按照我潛意識的感覺,你肯定是賺了10塊,只和他說賺了三塊,最多5塊來分紅,他也不傻,感覺自己虧了,才想要回錢的,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

  • 8 # 村西趙郎

    親戚間或朋友間最好不要合作做生意,如果一定要做,事前詳細地擬一份協議出來,一式兩份,嚴格按協議辦事,免得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糾分。如果沒有協議,一旦有分畸,很難解決,搞不好,弄的一拍兩散,兩敗俱傷,往後連親戚朋友都沒得作。

  • 9 # 是的沒錯

    你算是入的技術股,之前沒談好,還是好好談一下,很多事情理論和實際都差太遠了。

    感情放第一位,不行了就撤,換個地道時間再來,目前這點啟動資金不算太困難的事情。

    如果真要說這個如何分利潤,就按照持股比例,你投資的錢和技術佔一半,你親戚全部資金算一半,然後撤資後計算佔股比。

    個人認為,親戚一般扯到錢,碰到不明事理不識時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和貪心不足的,最後的結果都是嘣,你談利益,人家談親情,你談親情,人家談利益,沒法做!為何古代兄弟大了要分家,一樣的道理!

  • 10 # 爛泥2072

    沒錢做什麼生意。有誰敢肯定穩賺不賠的。任何投資都有風險。人家投那麼大資金,你就憑你自己所謂的技術,內行。跟人家五五分賬。合適嗎。你不覺得一開始,你就佔了人家很大的便宜嗎。只許你自己佔便宜,人家要求少投一些比例,你就嗶嗶合適嗎,還說什麼親戚。有本事自己出去找資本。別儘想著靠親戚朋友的資金,來辦自己的企業。

  • 11 # 使用者241486782271611

    達成共識也就是在交易的那一刻是公平的,過後有一方貶值這是市場正常表現。不能說,覺得不合理就反悔,那樣這樣市場就根本沒法運作

  • 12 # 青島孫明明律師

    第一,你們在合作的之前有沒有合同。

    第二,合作期間利潤分成是否能夠證明你們是55開。如果是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三,如果以上都沒有,你就只能按照三七開。或者誰撤資走人了。。

  • 13 # 股霸天下

    你說的是分紅問題,對於一個股份制企業,你三萬佔股份是多少,親戚十萬佔股份多少,這是要確定的,至於分紅五五分只是你在自已或他在他的股份利潤中讓利一部份出來,展現的是利潤分配,而不是話語權和主導能力。

    這種情況要有詳細的合同條款,對於股份轉讓及回收等,如沒有規定,將造成合作失敗!

    雖然你們出現糾紛,但起因是什麼?找到問題的解決辦法,如是因誠信或理念不同而出現糾紛,應果斷結束合作,因為你們本是烏合之眾(說得難聽點,但為了會作而合作本就不應組隊!)

  • 14 # 淡如水君子之交

    這是你兩個人以入股形式合作而開設的公司,你親戚要抽回五萬元的原始資金。第一你們的公司還沒有開始執行,這時你親戚要撤一部分資金。你們的所佔分成肯定是要重新商定。

    第二一個你們的公司己經執行但還沒產生利潤,這時提出撤資,那你們的所佔分成也要重新商定。

    第三你們公司己經執行併產生了一定的利潤,那做為親戚來說這五萬元可以當成利潤分成就好了,沒必要再重新商定分成比例。

    第四公司正在執行但是己經虧損,這時你親戚要撤資,這種情況是最壞的一種。如果有合同就按合同來辦,如沒有而你又不想讓對方撤資,只有走訴訟這一個辦法了。

  • 15 # 毋庸木又

    不知道你有沒有帶專案團隊的經驗,有自己培養過的手下(棟號長,工長,安全員,質檢員等等),能跟著你乾的,完全可以為專案組建一個團隊了,10萬平左右的專案你的年薪40萬不算貴的,加上你的證件,一年50萬不難,帶領團隊幹個幾年,自己有原始積累,有人脈資源,機會成熟的話,就可以自己單幹了。

  • 16 # 魚界巴菲特

    你都是內行了十三萬的生意何必合夥做,合夥的生意不管虧本還是賺錢都不會長久。如果你身上缺這個十萬借也借不到,那麼你認真幫別人打工一來可以存錢二來可以吸收別人的經驗為自己當老闆打下基礎。個人認為你直接叫他拿三萬出來退股否則遲早也會散夥。

  • 17 # 犇牛牟

    說的不明白,你倆都幹啥?你加工,他銷售,銷售也很重要!你倆工錢多少?你拿的多,他拿的小?一年利潤多少?分紅五千,他剛夠利息,而你是十七。幹之前有約定是好事,但幹之後現實若相差很大,該調整的也要調整!畢竟兩人合夥關係肯定也不錯!

  • 18 # 低調的大吃大喝

    合夥做生意,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在經營過程中合夥方的利益分配不均。你不要以為賺到的錢或者是虧掉的錢都五五分了就是公平了,其實很多時候你或者對方覺得自己虧了,雖說錢大家都出得一樣多(舉例),但是我在經營中付出的多,感覺對方基本不管理,白分錢,自己吃虧了。

    其實這種情況在現實中非常常見,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紅沒錯,但是對於管理人員實行多勞多得的工資制,設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員,來統籌管理,管理人員可以輪換,但是必須開工資,計入成本,合夥方一起參與管理的情況下,也應該設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員,工資最高,雙方協商。

    題主所遇到的情況,你以技術入股加少量資金獲得50%股權,現在他要收回5萬,你需要衡量幾個問題,一,當初你的技術入股,現在的技術在對方看來是否還繼續有技術價值,如果已經沒有技術價值了,估計你很難制約對方,也就是說你很難以技術來阻止對方了。二,你是否還看重現在的這項生意,如果想繼續做大做強,那麼創業初期的忍耐和退讓也不是不行的,但從你說的這個金額來說,在當今社會應該不難,完全可以透過正規抵押貸款的方式來獲得,如果能,完全可以自己單幹了,如果你的所謂內行的“技術”,還真的是技術的話,那麼這五萬或者十萬絕對不是大問題,自己單幹肯定比你現在的情況要好,正確的做法是趁這個機會,就分拆了吧。

    如果確實遇到資金問題,需要找合夥方,今後需要在合夥之前最好把有些涉及到今後利益的問題用文字合同的方式,詳細的寫清楚,在權利和利益的分配問題上,一定要明確,否則不僅生意做不好,可能還連親情友情都沒有了。

  • 19 # 爾雅視覺

    不合理,外行只是出資,不對經營產生太多的影響。

    應該這麼操作,先用你的3萬把專案搞出個雛形,根據市場前景估值,然後再去忽悠他融資,賣股份給他。這中間可以請些人來造勢,假裝自己不缺錢,別人給錢都不賣的樣子,因為這專案太好了,幹嘛要讓別人來分錢。反正這就看你的操作能力了,最後可以看在親戚的面子上,10萬賣你她5個點的股份。

  • 20 # 兵鋒論道

    你出3萬+技術,親戚出10萬!說好的五五分。現在生意好了,親戚要撤5萬然後你們再五五分賬,這完全不合理!完全就是無賴行為。

    現在最貴的就是技術,正是因為技術貴,所以才會出現“專利”這一說法。

    是你的親戚,也不太好把事情做絕,至少你不能先把事情做絕。

    既然已經這樣了,那你怎麼辦?

    一、攤開桌面好好講講:找親戚把這件事擺在桌面好好談談,看看人家的意願想法,如果還有可能繼續合作那就繼續,畢竟是親戚,如果絕無可能,那你還是今早撤資,另作打算,你有技術你怕啥?

    二、及時撤資:一般親戚搭夥做生意出現這種事情很常見,為避免以後的事情再發生,還是今早撤資,這樣也能避免矛盾的再發生和衝突。

    兵鋒給的建議:直接及時撤資,自己單幹!可能這樣會讓親戚說閒話,但是總比為了分賬問題吵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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