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責任體系,著力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監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現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本辦法的考核物件包括以下三類:
1、鄉機關全體幹部職工;
2、村三職幹部;
3、專職護林員。
二、責任分工
1、各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牽頭組織落實,對所轄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各村村監會主任負責監督工作落實情況,村其他幹部和村民小組長協助村主職幹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並承擔直接責任;
2、鄉包村幹部對所包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指導協調和督查落實責任,在防火期期間對所轄村的主要道口進行科學分工,嚴格執行鄉黨委、政府在特定時期所做的工作部署;
3、專職護林員對所負責的區域承擔防火責任;
4、鄉森林防火辦對全鄉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指導、監管責任;
5、學校對學生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宣傳教育責任。
三、目標管理
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違規野外用火超過5次,或全年發生火情3起,或全年發生火災1起(非違規野外用火情況除外),則取消該村考核物件的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同時將從嚴控制該村下一年度的村級專案安排。
四、工作措施
1、在森林防火期內,責任書籤訂率100%,禁火令發放率100%。
2、各村負責人要對聾、啞、痴、呆、精神病人落實監護人員,監護責任落實率100%;
3、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護林員負責巡查所轄區域內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田埂、燒土灰、燃放煙花爆竹、點蠟燭等,嚴格執行“發現一例處罰一例”;
4、鄉森林草原防火辦對全鄉主要路口、重點路段、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和火災易發區設定禁火標誌、懸掛橫幅並張貼禁火令,全面落實森林防火的社會輿論宣傳工作,群眾知曉率100%;
5、各村建立應急撲火隊伍不少於15人,由各村黨支部書記或村主任負責落實;若發生火情時,出現無人撲救情況的將追究村主職幹部責任,要求落實率100%;
6、在出現火情後,各村護林員要及時準確報告起火地點,火勢情況和發展趨勢,村幹部要組織好人員進行及時撲救(嚴禁年老體弱和未成年人參與滅火),撲滅後由村幹部落實人員負責留足清理火場,並積極配合鄉黨委政府調查火災原因。
為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責任體系,著力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監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現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本辦法的考核物件包括以下三類:
1、鄉機關全體幹部職工;
2、村三職幹部;
3、專職護林員。
二、責任分工
1、各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牽頭組織落實,對所轄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各村村監會主任負責監督工作落實情況,村其他幹部和村民小組長協助村主職幹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並承擔直接責任;
2、鄉包村幹部對所包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指導協調和督查落實責任,在防火期期間對所轄村的主要道口進行科學分工,嚴格執行鄉黨委、政府在特定時期所做的工作部署;
3、專職護林員對所負責的區域承擔防火責任;
4、鄉森林防火辦對全鄉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指導、監管責任;
5、學校對學生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宣傳教育責任。
三、目標管理
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違規野外用火超過5次,或全年發生火情3起,或全年發生火災1起(非違規野外用火情況除外),則取消該村考核物件的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同時將從嚴控制該村下一年度的村級專案安排。
四、工作措施
1、在森林防火期內,責任書籤訂率100%,禁火令發放率100%。
2、各村負責人要對聾、啞、痴、呆、精神病人落實監護人員,監護責任落實率100%;
3、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護林員負責巡查所轄區域內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田埂、燒土灰、燃放煙花爆竹、點蠟燭等,嚴格執行“發現一例處罰一例”;
4、鄉森林草原防火辦對全鄉主要路口、重點路段、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和火災易發區設定禁火標誌、懸掛橫幅並張貼禁火令,全面落實森林防火的社會輿論宣傳工作,群眾知曉率100%;
5、各村建立應急撲火隊伍不少於15人,由各村黨支部書記或村主任負責落實;若發生火情時,出現無人撲救情況的將追究村主職幹部責任,要求落實率100%;
6、在出現火情後,各村護林員要及時準確報告起火地點,火勢情況和發展趨勢,村幹部要組織好人員進行及時撲救(嚴禁年老體弱和未成年人參與滅火),撲滅後由村幹部落實人員負責留足清理火場,並積極配合鄉黨委政府調查火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