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樁底進入持力層的深度,宜為樁身直徑的1倍~3倍。在確定樁底進入持力層深度時,尚應考慮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響。嵌巖灌注樁周邊嵌入完整和較完整的未風化、微風化、中風化硬質巖體的最小深度,不宜小於0.5m。具體操作標準如下:一、應選擇較硬上層或岩層作為樁端持力層。樁端進入持力層深度,對於粘性土、粉土不宜小於2d(d為樁徑);砂土及強風化軟質巖不宜小於1.5d;對於碎石土及強風化硬質巖不宜小於1d,且不小於0.5m。二、樁端進入中、微風化巖的嵌巖樁,樁全斷面進入岩層的深度不宜小於0.5m,嵌入灰巖或其他未風化硬質巖時,嵌巖深度可適當減少,但不宜小於0.2m。三、當場地有液化土層時,樁身應穿過液化土層進入液化土層以下的穩定土層,進入深度應由計算確定,對碎石土、礫、粗中砂、堅硬粘性土和密實粉土且不應小於0.5m,對其他非岩石土且不宜小於1.5m。四、當場地有季節性凍土或膨脹土層時,樁身進入上述土層以下的深度應透過抗拔穩定性驗算確定,其深度不應小於4倍樁徑,擴大頭直徑及1.5m。五、樁型選擇原則。樁型的選擇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結構型別、荷載大小及分佈、工程地質情況、施工條件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綜合確定。1)預製樁(包括混凝土方形樁及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適宜用於持力層層面起伏不大的強風化層、風化殘積土層、砂層和碎石土層,且樁身穿過的土層主要為高、中壓縮性粘性土,穿越層中存在孤石等障礙物的石灰岩地區、從軟塑層突變到特別堅硬層的岩層地區均不適用。其施工方法有錘擊法和靜壓法兩種。2)沉管灌注樁(包括小直徑D<5O0mm,中直徑D=500~600mm)適用持力層層面起伏較大、且樁身穿越的土層主要為高、中壓縮性粘性土;對於樁群密集,且為高靈敏度軟土時則不適用。由於該樁型的施工質量很不穩定,故宜限制使用。
根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樁底進入持力層的深度,宜為樁身直徑的1倍~3倍。在確定樁底進入持力層深度時,尚應考慮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響。嵌巖灌注樁周邊嵌入完整和較完整的未風化、微風化、中風化硬質巖體的最小深度,不宜小於0.5m。具體操作標準如下:一、應選擇較硬上層或岩層作為樁端持力層。樁端進入持力層深度,對於粘性土、粉土不宜小於2d(d為樁徑);砂土及強風化軟質巖不宜小於1.5d;對於碎石土及強風化硬質巖不宜小於1d,且不小於0.5m。二、樁端進入中、微風化巖的嵌巖樁,樁全斷面進入岩層的深度不宜小於0.5m,嵌入灰巖或其他未風化硬質巖時,嵌巖深度可適當減少,但不宜小於0.2m。三、當場地有液化土層時,樁身應穿過液化土層進入液化土層以下的穩定土層,進入深度應由計算確定,對碎石土、礫、粗中砂、堅硬粘性土和密實粉土且不應小於0.5m,對其他非岩石土且不宜小於1.5m。四、當場地有季節性凍土或膨脹土層時,樁身進入上述土層以下的深度應透過抗拔穩定性驗算確定,其深度不應小於4倍樁徑,擴大頭直徑及1.5m。五、樁型選擇原則。樁型的選擇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結構型別、荷載大小及分佈、工程地質情況、施工條件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綜合確定。1)預製樁(包括混凝土方形樁及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適宜用於持力層層面起伏不大的強風化層、風化殘積土層、砂層和碎石土層,且樁身穿過的土層主要為高、中壓縮性粘性土,穿越層中存在孤石等障礙物的石灰岩地區、從軟塑層突變到特別堅硬層的岩層地區均不適用。其施工方法有錘擊法和靜壓法兩種。2)沉管灌注樁(包括小直徑D<5O0mm,中直徑D=500~600mm)適用持力層層面起伏較大、且樁身穿越的土層主要為高、中壓縮性粘性土;對於樁群密集,且為高靈敏度軟土時則不適用。由於該樁型的施工質量很不穩定,故宜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