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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心愛你40

    石春梅事件是一個悲劇。對於悲劇,我們當然要反思。但是,這裡為什麼只強調婆婆和老公的責任呢?是死者為大,還是人死之後所有問題一筆勾銷、只能討伐生者?或是其他什麼原因?

    這一事件,是傳統的婆媳關係以及男人如何做中間人的問題。讓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因為一個男人的關係而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產生矛盾是大機率的事情。在“大清早亡”之前,按傳統的倫理道德,是要強制媳婦孝敬公婆、逆來順受的。直到多年之後媳婦兒熬成婆婆,再把多年積攢的怨氣發洩到自己的兒媳婦身上。在男女平等的時代,再讓媳婦對婆婆逆來順受是不可能的,所以很多女人會對“相夫教子、孝敬公婆”等要求恨之入骨,因為“大清早亡了”。

    但這裡又體現了女人的一個極大的矛盾,那就是女人在要獨立、要平等的同時,仍然會認為自己是在給男人傳宗接代,所以會認為向男人要彩禮、男人提供良好的物質基礎、保護好自己是天經地義的事。石春梅事件發生後,她的妹妹就拿姐姐出嫁時男方家庭條件不好、姐姐受了委屈說事。這說明什麼?說明女人只想拋棄傳統道德觀念中對自己不利的部分,如貞操觀、相夫教子、孝敬公婆等;而保留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包括依賴男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等傳統福利,而非真正平等所需要的“自強、自立”。所以出了問題之後,會把矛頭指向婆婆和她的老公。

    這裡提出一些問題,請大家思考:

    一、石春梅作為新時代的、要求平等的女性,即使對婚姻感到失望,就一定要選擇走極端嗎?為什麼不選擇離婚?

    二、就算你自己想不開、想要自殺,為什麼一定要帶上兩個孩子呢?說公婆對你不好、老公沒有盡到保護你的責任,那他們有沒有對孩子不好、沒有保護孩子?你自殺為什麼要帶上倆個孩子呢?說實話,我很懷疑她的心態。當然有些女人可以解釋為“母親離不開孩子、所以死也要帶上他們”,但真實情況如何,只能猜測了。

    三、從後續報道中看,石春梅在婆媳矛盾中並非完全逆來順受,而是經常和婆婆對打。通常而言,如果只是這兩個人對打,大概是年老的一方吃虧。當然,婆婆這裡有公公相助,所以吃虧的是媳婦。不過按照提問者的邏輯,如果這種衝突中吃虧的是婆婆、後來自殺的也是婆婆,是不是就要把矛頭指向兒子和媳婦兒了?總之,男人永遠是有責任的,另一部分責任永遠是婆媳一方的生者的,死者都是沒有責任的?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女人是真的想自強、自立,還是向男人要平等和尊重的同時,要求他按照“強者保護弱者”的邏輯來對待自己、把一切事情都為自己安排好,自己只要按傳統傻傻地“給對方傳宗接代,換取對方為自己提供物質和安全保障”就好。女人要問問自己:“我自己是不是一個獨立的人?遇到麻煩和危險的時候,我有沒有義務自助解決?還是一味等待別人為自己解決?”如果這些問題搞不清楚,這類悲劇將永遠難以避免。

    另:如果想質疑我的觀點,請先回答我上面提出的三個問題,因為這些問題的答案說明你的價值觀。不瞭解你的價值觀的前提下,我是無法回答的。

  • 2 # 心見心思

    當然是老公了。女人結婚都是衝老公去的,不是衝婆婆去的。

    如果老公早就意識到這對婆媳矛盾的不可調節,把她們隔離開,避免她們之間的矛盾,媳婦會被逼死嗎!

    每個人的見識能力所限,不都是女強人,不都有直面慘淋淋生活的勇氣。否則世界上就沒有自殺這一說了。

    很多人譴責死者,說孩子無辜,不該帶孩子走,自殺也不該帶他們。我就想問,那麼沒有了親生母親的孩子在這個世界上,活著受罪就應該了嗎?

    別說沒有了親生母親的孩子會能幸福的生活,我不信。即使王子和公主有沒有親生母親的人生也是不一樣的,別說這麼個家庭了。

    設想一下,如果婆婆和丈夫對兩個孩子打根裡疼惜,愛兩個孩子的話,會不愛屋及烏?即使不愛屋及烏,看在婆婆對孩子好的份上 婆媳矛盾也不會衝突到以媳婦的自殺告終。

    人為什麼會自殺?自殺得需要多麼大的勇氣?得對生活多麼大的絕望才會有自殺的勇氣?

    黑漆漆的未來,看不到一點點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這樣的生活中。做過媽的人都知道,正常的哪個媽捨得孩子還一直生活在自己都絕望的這種生活中?

    一家人,爸爸媽媽和孩子,本來是一個整體。而這位爸爸,護佑不了妻子也護佑不了孩子。如果他能承擔起做爸爸的責任,就不會讓自己老婆絕望如斯。

    他根本不配有妻兒。這兩個孩子如果活著,也是會倍受生活的折磨,他這個做爸爸的,根本沒有給孩子好好生活下去的能力。與其讓無辜的孩子活著受罪,還不如從哪來回哪去呢!

    至於那一家子,從此與他們無牽無掛,再無牽扯。讓他們自生自滅吧,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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