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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談戀愛期間因為沒錢,從不會在任何節日給女友送任何禮物,生孩子時候的費用也全是網貸。為了不給男人增加壓力,孩子三個月時,女友帶孩子回孃家自己一個人撫養,所有開銷都是女方支出,期間男人偶爾會來看一下就走,直到孩子一歲三個月沒給過任何費用,因為沒錢,給不起女方孃家要求的幾萬彩禮,所以也就都沒領證,很突然的一天,沒有爭吵沒有任何徵兆,男方提了分手,也說不要兒子,吵完了第二天就去見另外一個有車有房的剩女,第三天就領證結婚了,結完婚後十多天回來跟女方協議簽字表示不支付撫養費並且自動放棄兒子撫養權,聲稱以後互不相干互不打擾。這可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啊。請問到底是什麼樣的男人可以這麼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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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唯一se彩4

    拿的出就有責任感,拿不出就沒有了嗎?

    結合男方家的實際情況要彩禮不行嗎?

    不要獅子大開口……拿不出也是沒辦法。

  • 2 # 手機使用者89925167197

    孩子都一歲了,加上懷孕戀愛的時間。你tm沒認清楚這個31歲的男人是個人渣。能說什麼?

    沒有領證生你媽孩子呢。要斷絕父子關係了,還問有沒有責任感,你腦子是進水了,還是進s了?

  • 3 # 鈴鐺情感營

    重新整理我的認知。這個問題問的也不對,不應該問他是否有責任感,而是應該問這種男人是不是個人渣。

    不過回頭再想,這個女人是不是太傻了。談戀愛不會掏錢,不會付出的男人,她到底看上了這個男人哪一點?明知道沒錢,為什麼要懷孕,為什麼要生孩子呢?到底這個男人有什麼本事,能讓女人如此死心塌地。

    透過描述,這個男人沒有錢,生個孩子都得網貸。我感覺這個男人連養活自己的能力都沒有。所以當另外一個女人有車有房,他肯定會主動投懷送抱。他內心的真實想法就是不想付出任何努力。而且感覺這個為他生孩子的這個女友就像一個備胎。如果沒遇到養活自己的女人,那就和現在這個女友對付過,反正孩子都有了,女友肯定不會跑的。

    現在這個男人找到真命天女了,肯定會做出拋妻棄子的行為了。本來就是一個自私的人,做出這樣的事情也不難理解。

    最可憐的就是他的女友。選錯了人,信錯了人。孩子沒有爸爸,她自己帶個孩子又該如何生活。戶口本是未婚,可是孩子都有了。又有哪個男人肯娶她,又有哪個男人肯真心對她的孩子。

    女孩兒找物件的時候真的應該擦亮雙眼,遇到這樣的男人儘快抽離,防止自己越陷越深。他不愛任何人,只愛他自己。

    戀愛和婚姻都是讓女人感受幸福的,如果體會不到幸福,那這段感情就不值得繼續。

    關注鈴鐺營!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 4 # 吉的人自有天相

    沒必要問這個男人有沒有責任感。

    你應該問問你自己有沒有責任感。

    你自己的感情,自己的身體,自己的孩子。

    他不是一天之內變成這樣的,他從來這樣,你全都曉得,還跟他談戀愛,上床,然後還生孩子?

    你多大了?

    他是個渣,需要問嗎?

    可是,如果你對自己和孩子負責,你會被一個渣傷到這個地步嗎?

    別向別人乞求責任感,人心隔肚皮,金屋藏嬌的時候,皇帝也有真愛,可是會變。

    負起自己的責,認清現實,不要再幻想渣的迴歸。

    照顧好孩子,然後好好去維權。

    他聲稱不付撫養費就不付嗎?他臉大的很。

    他不想負責,有法律在上,他翻不了天。

    別再感嘆他絕情了,看他這一路對你,他就對你從來沒有過情。

    醒來,好好活吧。

    就這樣。

  • 5 # 安心的在說話

    31歲男沒錢付彩禮,拋下女友和一歲兒子,跟有車有房的剩女閃婚,這種男人有責任感嗎?先把有沒有責任感這個問題給拋開,單說31歲男沒錢付彩禮。就拿這件事情來說吧 !小編覺得姑娘的的眼光不好啊!都三十一了還沒錢,連給自己買禮物的錢都沒有,全靠自己花錢來維護這段愛情的。小編想說姑娘是腦子不靈光呢!還是男的手段太高明瞭呢?換做一般姑娘早跟他分手了。

    在這段感情裡,男的連幾萬的彩禮都拿不出來,這個男的一看就沒有上進心,也比較懶,更加沒有為你們的未來想過。凡是他有一丁點為你們的未來想過,他就會拼了命去賺彩禮,一年內幾萬的彩禮能賺不出來嗎?生孩子的時候,他都沒錢,你還為他生孩子,你讓那些收入高的男人情何以堪啊!

    在你生完孩子後,你住在孃家,偶爾來看你幾次可以忍啊!可是不去為你們的打拼,最後跟一個有錢的女人結婚了,你居然來著問大家,他有沒有責任心。你說呢?一個渣一個眼瞎,正好配一對。這種渣男也只有你這種眼瞎的女孩才會看得上,他不僅沒責任心,還渣出一片天。而且姑娘你在傻在傻,好歹這個有錢的啊!有錢的至少分手後,你還有錢。

    可是沒錢的,不僅讓你倒貼,還給你留下了一個孩子何苦呢?現在你不是為你一個人在奮鬥,而是為了你和孩子了。如果你還是想結婚的話,找個願意接納孩子,好好地過日子。如果不想在結婚了,為了孩子,也為了你們的未來,努力的奮鬥!大家覺得小編說的對不對,可以下方評論和關注小編哦!

  • 6 # Alice_2莉

    沒錢付彩禮,居然有兒子,這人有本事啊,還找了個富婆,責任感是個啥????彩禮這東西,有具體金額嗎?這孩子誰讓生的???這男的買不起避孕套,這姑娘也買不起避孕藥的後果

  • 7 # initialC7758

    這樣的渣男都有女人去爭著搶著要…我覺得這樣的女人更沒有責任,不僅對自己不負責任,更是對下一代不負責任!!!

  • 8 # 守車寶寶

    女人,您心真大,還在關心男人是否負責任....;

    她負責或不負責對您有一毛錢關係嗎?

    找個婚姻專家(律師)諮詢一下,男子是否犯了重婚罪,如果犯了,讓法律處置他....;

    雖然沒有領證,但實際上已是夫妻,兒子是他的兒子,他應承擔扶養之責,這不是他口頭說不出就不出的;

    當然,不要完全責怪自己要求高(您的要求對他的確有些高),這樣的男子,結婚後,也會離婚的....;

    您獲得的教順是什麼?

    呵呵....;

    未婚生子,如果要嫁人,有一拖油瓶,婚姻選擇人選將受到限制(實話實說,大部分男人可能不在意處女,也喜歡孩子,但都希望孩子是原裝的)....;

    唉,年輕人愛情觀不成熟,真是麻煩,給自己婚姻造成傷害和麻煩不可逆....;青年男女一定要引以為戒....;

    青年男女,在荷爾蒙的驅使下,可能未婚同居,可以理解,但在性愛中,有合適的避孕措施,不但是保護自己的身體,更是保護自己的人生....;

  • 9 # 鯉三三

    姑娘,你到底是要問這個男人有沒有責任感還是什麼樣的男人可以這樣絕情?你做事跟你說話一樣,毫無邏輯和章法。這男的不但對你不咋地而且還窮到一定境界了。這樣你都肯給他生孩子,你是真愛他嗎?既然真愛,孩子都一歲多了,那為什麼要糾結於幾萬塊錢的彩禮?男的能閃婚,說明你就是個備胎,毫無疑問是個渣男,但你腦子也是糊的,這一地雞毛的破爛事,你倆都有問題,你的問題還大過他,他渣但沒騙你,你有的是拒絕的權利和機會,是你自己騙自己,覺得這個男人馬上就會為了你,變成一個勤勞肯幹拿得出彩禮錢且能賺錢養家的正常人,你不可憐,可憐了的是那個孩子,攤上這樣的父母。你這問題要怎麼解決?如果你有能力單獨撫養這個孩子,那就同意他的方案,公證之後拜拜吧,離開個渣男不是件壞事。如果沒有,那就要撫養費,不行打官司,只要是他的孩子,那撫養義務不是他說放棄就放棄得了的。只切記一點,不要對他再抱有什麼想法,為孩子爭取最大化利益才是你該做的。

  • 10 # 慕之蕁之

    當然是沒責任感的。

    首先是題目中說到的是女友和兒子,那意味著這位男士沒有與女士沒有履行結婚和領證的程式而直接生育了小孩,而小孩已經一歲了,依舊沒有完成自己對女士的婚姻保證,這已經證明這個男士是不負責任的。然而這個男士卻還與因為沒有錢付彩禮的情況下,拋棄女友與兒子與另一名女士閃婚,更是極不負責任且自私的人。

    而且在戀愛期間和懷孕期間,這位男士不但沒送禮物,連基本的撫養義務都沒有盡到責任,那更是一個非常渣的渣男。對於這種渣男,女士們一定要遠離,而那個已經為他生兒育女的女士只能自己強大起來,撫養小孩,開始自己的新生活,至於與這個渣男結婚的女士,看看這位男士婚後是否有改善,不然也奉勸她早日擺脫渣男,不要越陷越深。

    女人尤其那些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成為某些人眼中的“剩女”的女人,在選擇婚姻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然只會讓自己推入黑暗的深淵,不能自拔,而且在選擇伴侶的時候那些不願承擔婚姻責任,甚至家暴或者冷暴力的渣男也一定要遠離,我們生而為人,只在世上活一遭,一定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不是成為一個被渣男拖累的人。

  • 11 # 海哥觀世事

    這種男人還談得上什麼責任感?簡直就是笑話,問都不要問。

    過去,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未婚生子,算是事實婚姻。在事實婚姻的情況下,任何一方跟第三方結婚都視為重婚,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後來,婚姻法修改了,新婚姻法取消了事實婚姻一說。所以,問題中的這種情形,這對男女儘管已經有了孩子,但他們的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即不認為是婚姻關係。即便如此,由於孩子是這男的親生,所以,法律是會保護這孩子的被撫養和被教育權的。

    提問中談到,這男子跟剩女完婚後十多天回來跟女方協議簽字表示不支付撫養費並且自動放棄兒子撫養權,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這種協議也是無效的,支付親生子女的撫養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在這方面有法律上的強制義務和責任。不能因為一紙協議而免除,日後孩子完全有權利追討生父也即這男子的撫養費。

    我更覺得這個協議的本意是這男子想要放棄孩子的監護權,也即孩子不跟自己,以此來達到免除自己的撫養義務。從法律角度來說,孩子只要有一方監護,另一方可以放棄監護權。但並不能因此免去另一方的撫養義務,這不是互為因果關係的。這女友不懂法,輕而易舉就簽了這樣的協議,但這個協議是無效的。這女子日後依然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向該男子追索撫養費。

    所以,從新婚姻法的角度來看,這男子拋棄已生育子女的女友而與別人閃婚並不違反婚姻法。但他試圖以放棄監護權的方式達到免除自己撫養義務的目的的行為顯然已經違反婚姻法了。因而他這樣做不僅僅是責任感的問題,而是違反新婚姻法的問題,這種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女友去告他的話,一告一個準。

  • 12 # 金澤先生

    我想說,這完全就是56集連續劇的素材,這個男人既沒有錢也沒有責任心,女人卻沒有及時發現並未婚先孕,都有錯,但是男人的做法更讓人痛心

  • 13 # 瘋狂的海燕

    活該啊!這男人多麼優秀,值得女人倒貼錢,生孩子!活好嗎??吃軟飯的最高水平!拆白黨!女人,這智商,還出去混?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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