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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小佳的慧慧

    薯條在美國本來稱為"Potatoes, fried in the French Manner"(用法國方式炸的馬鈴薯),由 一位名為Thomas Jefferson(傑佛遜) 的人士在18世紀末引進美國 , 他帶進美國的是薯條的烹調方法,而不是真的薯條, 以免薯條會在遠杜重洋度過大西洋的這5-8周的旅程中潮溼並腐臭掉。 他一開始在 Monticello 這個地方開始賣薯條,受到廣大的喜愛,漸漸地,薯條變成美華人晚餐的主菜佳餚之一。牛津辭典中有記載 "薯條French Fries" 就是英華人所說的"Chips" 。牛津辭典在1857年引用 狄更斯 描述一盤用油烹調的馬鈴薯棒,這是薯條的第一次文獻記載。在19世紀末及1950年代,一些美國雜誌也都有文獻,但是這些都無益於薯條的歷史考據。 有趣的是,薯條居然就是洋芋片的前身。根據1853年的『有趣的歷史』, 美國的 George Crum 是 紐約的一名廚師。有些客人抱怨薯條太厚了,所以 Crum先生就做了一些較薄的薯條,但仍未受好評。Crumu又繼續做了一些更薄的薯條,薄到沒辦法用叉子差起來吃,如果有人要用叉子試試,一定會把這薯條弄破。這道失敗的菜色, 沒想到大家都愛吃。後來, Crum將這到新菜色加入選單中,稱為"Saratoga chips"(莎拉拖嘉片)。然後,他開了自己的店,獨賣這道「做壞了的薯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陳以桐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