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不說責任了。你沒有嚴重超速的情況下,讓我定肯定對方問題更大。如果你主動認全責,這個事故所有產生的直接損失都由你承擔,你保險齊全的情況下,如果你保險公司和對方對於費用沒有問題,那麼費用都由你的保險公司承擔,包括你的修車費。但如果產生爭議,那麼很可能訴訟,到時候訴訟產生的費用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比如律師費鑑定費訴訟費。這部分費用都由你自己承擔,而法院判這部分費用是根據責任來的。你說的私下協議這個東西是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因為當你們協商的責任,一定程度上是以騙取保險公司賠償來達成的,就是我們俗稱的騙保。那麼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不合法,他產生的協議法院很大可能就不認可。到時候這個協議一拿,你的保險公司直接以此拒賠怎麼辦?所以這種協議本身就沒什麼太大意義,除非責任是交警依據事實認定,這份協議是在雙方自願原則情況下籤訂。如果根據實際責任,產生的問題。一個就是你車輛修理費需要問對方要對方承擔的部分。第二就是對方肯定是不配合處理事故的,事故處理週期比較長。上法院起訴後,訴訟產生費用法院會根據實際責任來酌情判。各有利弊,自己衡量。我一貫建議,不能一次性解決的事,人傷的,不要主動認責,按照實際來。特別是對方傷勢可能造成傷殘的,基本上後期肯定有各種事故黃牛或者律師介入,導致傷殘鑑定結果賠償和保險公司無法達成一致,最終起訴。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不說責任了。你沒有嚴重超速的情況下,讓我定肯定對方問題更大。如果你主動認全責,這個事故所有產生的直接損失都由你承擔,你保險齊全的情況下,如果你保險公司和對方對於費用沒有問題,那麼費用都由你的保險公司承擔,包括你的修車費。但如果產生爭議,那麼很可能訴訟,到時候訴訟產生的費用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比如律師費鑑定費訴訟費。這部分費用都由你自己承擔,而法院判這部分費用是根據責任來的。你說的私下協議這個東西是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因為當你們協商的責任,一定程度上是以騙取保險公司賠償來達成的,就是我們俗稱的騙保。那麼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不合法,他產生的協議法院很大可能就不認可。到時候這個協議一拿,你的保險公司直接以此拒賠怎麼辦?所以這種協議本身就沒什麼太大意義,除非責任是交警依據事實認定,這份協議是在雙方自願原則情況下籤訂。如果根據實際責任,產生的問題。一個就是你車輛修理費需要問對方要對方承擔的部分。第二就是對方肯定是不配合處理事故的,事故處理週期比較長。上法院起訴後,訴訟產生費用法院會根據實際責任來酌情判。各有利弊,自己衡量。我一貫建議,不能一次性解決的事,人傷的,不要主動認責,按照實際來。特別是對方傷勢可能造成傷殘的,基本上後期肯定有各種事故黃牛或者律師介入,導致傷殘鑑定結果賠償和保險公司無法達成一致,最終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