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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筆記流年轉輪迴

    全職媽媽離婚獲得撫養權比較低機率!離婚時對於撫養權分割:在哺乳期判予母親!現孩子4歲顯然不適合!在哺乳期以外會更多的考慮經濟實力!誰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生長環境!當然也會考慮孩子的意願!現在您首要的是找工作!證明有能力撫養孩子!並且在雙方都上班的情況下,也會考慮祖父母、外祖父母助養情況!

  • 2 # 如意蓮花開

    這個問題得根據女人的自身經濟條件而定,如果沒工作,沒經濟來源,還是不要建意要這撫養權!離異後的女人有很多再婚的,婚後還會要孩子的,找個條件好的,男人素質高的還行,也許會似如己出,則相反如雪上加霜!女孩天生敏感,不好的環境不利於女孩的成長!總之離異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憐的!

  • 3 # 小地主9805

    一般情況下,能不離婚最好別離,這是實話也是好話,單親家庭太艱難了,媽媽不易,孩子也會不易。如果非離不可,每個媽媽心裡都不願離開孩子,肯定想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情況下,孩子2週歲以內夫妻離婚,孩子法院會判給母親,2週歲以後會考慮父親。如果夫妻兩人離婚不存在一方嚴重過錯或是一方品行有大問題的話,這時候孩子又分男孩和女孩,根據孩子的成長特點和需要,法院一般會考慮男孩一般判給父親,女孩給母親。但是同時法院也會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能給予孩子的生活、教育、陪伴等等綜合條件,如果相差不多,問題中的判給母親是沒有多大問題的。關鍵是這位媽媽是位全職太太,不知道您對自己的工作能力做何評判,如果你離婚後沒有經濟來源,不能給予孩子好的生活環境的話,建議暫時不要強行爭取撫養權,等您把自己的狀態改善好再爭取會比較好。

  • 4 # 趙亞東Kevin

    回到問題:如果真的無法生活了,全職媽媽要求離婚能否獲得4歲女兒的撫養權的問題。

    通常情況下:2週歲以內的孩子,法官會從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判給媽媽,顯然4歲超過了這個範圍。

    您這種情況,法院會綜合評估父母條件,從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處理。

    舉例來說:

    1、假如媽媽全職,又沒有老人幫忙,而爸爸有,則後者機會大些。

    2、雙方是否都有穩定住所,固定收入;雙方離婚是否一方有過錯等,也都是參照條件之一。

    3、孩子不滿10歲,否則孩子意願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綜上:

    建議媽媽也多從有利於孩子健康角度,妥善處理好此問題,讓寶寶健康成長!

  • 5 # 迷茫中喔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離婚,沒有小孩的都爭產權,有小孩的,大部分媽媽都會爭孩子撫養權,不管生活多拮据都不想放棄,寧願不再結婚都要帶著孩子在身邊才放心。

    “全職媽媽”一般都不會有什麼收入,要慎重考慮,實在過不下去了,可與對方共同協商,去當地諮詢這方面的律師比較好!

  • 6 # 曉雷哥哥的啊

    第一,結婚不易,離婚更不易。輕易不要離婚。

    第二,不管孩子跟誰,對他都是一種傷害。

    第三,如果要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必須有足夠的理由。例如孩子一直是你餵養,父親沒有盡到責任。

    或者找一些孩子父親不能正確撫養孩子的問題,

    第四,協商溝通,爭取孩子爸爸的同意。

    第五,雙方共同撫養,既不剝奪他做父親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影響你做母親的權利和義務。

    希望你家庭幸福!

  • 7 # 花草與螞蟻

    不要輕易放棄一段感情,這樣既傷害了孩子,也傷害了自己。法師規定滿一週歲就有法律判定了,全職媽媽沒有生活來源,怎麼能給孩子幸福生活呢!每個做媽媽的都不想放棄孩子。和男方協議,共同撫養孩子,既不剝奪做父親的義務和責任心,也不影響做媽媽權利和義務。總之,女兒和媽媽生活在一起比較好,媽媽比較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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