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機構資深資質輔導專家表示,該問題不可一概而論。企業屬於以下型別,成立時間不夠,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按照規定程度提出保密資格申請。
1、重大專項任務型單位。
經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批准,為承擔重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專項任務而設立的單位,可持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檔案,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
2、改制併購重組型單位。
由原成立三年以上的一家或多家單位改制、併購、重組的單位,或者由原單位業務部門、板塊剝離成立的新單位,可持能夠證明其人員和業務延續性的相關材料,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其中,改制後新成立的單位,應當提供主管部門或者上級單位的正式批准檔案;併購重組的單位,應當提供併購重組協議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單位章程;由原單位業務部門、板塊剝離成立的新單位,應當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等相關材料,證明原部門、板塊人員的勞動關係已轉移至新單位。
3、高科技創新型單位。
擁有獨特的先進核心技術,其技術或產品屬軍隊裝備建設急需或具有不同替代性的單位,可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有關業務部門或軍兵種裝備部出具證明,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
如果您的企業屬於以上這三種類型同時又符合保密資質申請的其他基本條件時,那麼您的企業可以申請保密資格。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機構資深資質輔導專家表示,該問題不可一概而論。企業屬於以下型別,成立時間不夠,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按照規定程度提出保密資格申請。
1、重大專項任務型單位。
經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批准,為承擔重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專項任務而設立的單位,可持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檔案,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
2、改制併購重組型單位。
由原成立三年以上的一家或多家單位改制、併購、重組的單位,或者由原單位業務部門、板塊剝離成立的新單位,可持能夠證明其人員和業務延續性的相關材料,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其中,改制後新成立的單位,應當提供主管部門或者上級單位的正式批准檔案;併購重組的單位,應當提供併購重組協議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單位章程;由原單位業務部門、板塊剝離成立的新單位,應當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等相關材料,證明原部門、板塊人員的勞動關係已轉移至新單位。
3、高科技創新型單位。
擁有獨特的先進核心技術,其技術或產品屬軍隊裝備建設急需或具有不同替代性的單位,可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有關業務部門或軍兵種裝備部出具證明,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程式提出申請。
如果您的企業屬於以上這三種類型同時又符合保密資質申請的其他基本條件時,那麼您的企業可以申請保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