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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62162826421

    你見過屍體麼?流著血的那種

    我唯一一次見流血的屍體是在初二,逝者是我隔壁班的同學和他的哥哥、母親。

    就在前一天,他還興高采烈地告訴我,說家裡終於買了電動三輪車,問我要不要一起兜風。

    正好週六有女生約我踏青,我還是決定陪著姑娘。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他的笑容,再見到已是在事故現場,旁邊坐著他目光空洞、失神的父親。

    這件事,讓我第一次認真思考生命。

    原來一個人死起來這麼容易,所有的一切,會不經意的間頃刻逝去。

    有時我會有些很奇怪的想法, 比如在深山裡騎車,心想只要朝著崖邊一拐,一切頭疼的事都會over

    再比如,我會站在高樓的陽臺,想著跳下去會不會很疼;或是拿根鐵絲捅進插座裡。只需要一瞬間,就不會再有煩惱。

    當然,這些只是胡思亂想,我無法捨棄人間的美食、風景、藝術,還有美女。

    不過,年輕的我總覺得生命是無限,有茫茫多的時間讓我去尋找自己。

    但,在得知外公去世的那天,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很多。

    當一個自你生命之初就陪著你的人靜靜沉睡、安於土地,你就會深深感受到生命的渺小。在時間面前,什麼也帶不走,什麼也留不住。

    即使你用所有的存款,燙金的證書去喚他,他也不會再如兒時那般笑著醒來,摸摸你的頭髮。

    有時候,翻著自己十幾年前的作文,幾年前的筆記,彷彿在瀏覽另一個人的人生。

    親友逝去時無力的、翻閱過往時陌生的我,在辦公室裡苦熬下班、在地鐵站茫然舉目的我,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自己?

    最後我大抵想明白了:

    生命的本質是一種經歷。每個由各類分子、原子組合而成的生命體,依據不同的規則與理念,踐行的一個從聚到散的過程。

    在家成長是經歷,上班蹉跎也是經歷;相見開心是經歷,逝去離別也是經歷;過去是已擁有的經歷,當下是正書寫的經歷。

    人生的意義,就是儘量以最善美的方式,以各種精彩的經歷來豐富自己的生命。

    我忘了是啥時想通的,反正已經有很長的時間,我都在詩歌、繪畫、音樂、騎行、遊戲間折騰。

    現在二十出頭,騎完了滇藏線,寫過一些有點意思的詩。計劃在未來的幾十年裡,以單車、摩托、騎車走遍世界,留下一系列的詩歌、散文、專著等作品。

    哦,對了。豐富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豐富自己的內心;最蠢的傾向,就是太在意別人的看法。

    要在乎他人的感受, 別在意他人的看法。

    許多事情,你自己過些年都記不太清,誰會把那些平凡日子的破事刻在腦子裡?

    做人嘛,要真誠,要灑脫。比如,我一向都很願意承認:

    我很喜歡女人,胸大腿長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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