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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兜賣圈

    明確:論點是:“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這個論點是由“魚”和“熊掌”的比喻引出來的。先設比喻而後提出論點,這是因為“魚”與“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邏輯。由此及彼,由淺入深,引出“生”與“義”的論題來,自然,明曉。

      2、論點提出以後,文章是怎樣圍繞論點逐層論述的?

      本文首先提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的情況下要“捨生取義”,這是全章的論點。然後說明其所以如此,是因為人都有“欲生而不為苟得,惡死而有所不闢”之心,即“羞惡之心”;又從反面來說,如果人只是欲生惡死,那就會不顧禮義,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違背“義”的原則。

      孟子從正面在道理上進行闡述:“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這是從正面闡述論證了義比生命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緊接著作者又從反面闡述道理:“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作者在講述了正、反兩方面道理後,綜合闡述道理,充分證明了為什麼要“捨生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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