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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照鑑歷史

    這是一個歷史性問題、一個民族性問題、一個正義和邪惡對抗的問題、一個關乎民族精神能否存立的問題,秦檜早已不是一個名字,而是奸臣的代名詞,而岳飛也不僅僅是一個名字,而是一種愛國精神的象徵,是一種民族氣節的象徵,是一種屹立不倒在中華兒女心目中的高山。

    秦檜無論是不是替趙構背鍋,但秦檜不僅以莫須有的罪名構陷一個民族英雄,讓岳飛冤死風波亭。而且還勾結金國,完顏兀朮在給秦檜的書信中說“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不僅如此,秦檜還剝削百姓,賣官鬻爵,開門納賄等等,罪孽深重,所以說,誰要是再說秦檜該站起來了,誰就該代表秦檜跪下去,

  • 2 # 扁擔872

    趙構、秦檜都該跪,尤其是趙構。

    但秦檜老婆也得跪是什麼意思?

    還有很多幫兇,尤其是岳飛手下的叛徒為何沒跪的?

  • 3 # 俯瞰74402822

    名相跪罪犯,這才是千古奇冤。

    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動動手指就能知道真相。從說書人和戲曲裡知道歷史的年代已經是歷史了。

  • 4 # 萌萌媽媽董小華

    《宋史·刑法志》記載:“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 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 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張俊所使誣陷岳飛之人就是岳家軍將領王俊!王俊其人好大喜功,而無才智,作戰全憑一身勇力。因此在岳家軍多年,卻沒有大的功績,官職沒有絲毫升遷,心裡憤憤不平。張憲作為岳飛的左膀右臂,管理營內諸多事務,操行不佳的王俊,多次受到處罰,所以王俊對張憲頗為記恨。

    在秦檜授意張俊尋找岳飛“謀反”證據時,王俊主動找到張俊,偽造書信彈劾岳飛有擁兵自立之心,收攏兵權之意。而且王俊十分嫉恨張憲,對張憲進行了惡毒的誣陷。

    《刑部大理寺狀》確定的岳飛罪名有三項:

    一、淮西之戰坐觀成敗逗留不進,屬於公罪,罪輕;而《宋史·岳飛傳》載:初,飛下獄,檜令親黨王會搜其家,得御札數篋,束之左藏南庫,霖請於孝宗,還之。霖子珂,以淮西十五御札辯驗匯次,凡出師應援之先後皆可考。嘉定間,為《籲天辯誣集》五卷、《天定錄》二捲上之。

    二、指斥乘輿(對皇帝不敬)

    然而董先在大理寺作證時說:“曾見岳飛言,我三十二歲上建節,自古少有。即不曾見岳飛比並語言。”翻譯過來就是:“曾經聽到岳飛說自己32歲就成了持牙建節的統兵大將,自古少有。沒聽到岳飛說和誰比肩之類的話。”這本來是很平常的言語,怎麼就成了指斥乘輿對皇帝不恭敬呢?依《宋刑統》“原其本情,明證其咎”的原則,說岳飛指斥乘輿根本就是證據不足,證據不足要麼應視為誣告,要麼按疑罪從無處理才對。董先因為沒有參與誣陷岳飛,被田師中迫害,一路貶官,後鬱郁終於鄂州。

    三、寫信讓張憲岳雲謀反,二、三這兩項屬於私罪,罪重,岳飛就死在這兩項罪名上,而所謂岳飛寫信鼓動張憲謀反的證據是岳飛手下王俊告發岳飛的《告首狀》。

    《告首狀》全文如下:

    左武大夫、果州防禦使、差充京東東路兵馬鈐轄、御前前軍副統制王俊:

    “王俊於八月二十二日夜二更以來,張太尉(按指張憲)使奴廝兒慶童來請張俊去說話。俊到張太尉衙,令虞候報復,請俊入宅,在蓮花池東面一亭子上。張太尉先與一和尚何澤一點著燭,對面坐地說話。俊到時,何澤一更不與俊相揖,便起向燈影黑處潛去。俊於張太尉面前唱喏,坐間,張太尉不作聲,良久,問道:“你早睡也?那你睡得著。”

    俊道:“太尉有甚事睡不著?”

    張太尉道:“你不知自家相公(按即岳飛)得出也?

    俊道:“相公得出那裡去?”

    張太尉道:“得衢、婺州。”

    俊道:“既得衢、婺州,則無事也,有甚煩惱?”

    張太尉道:“恐有後命。”

    俊道:“有後命如何?”

    張太尉道:“你理會不得。我與相公從微相隨,朝廷必疑我也。朝廷教更番朝見,我去則必不來也。”

    俊道:“向日範將軍(按指範瓊)被罪,朝廷賜死,俊與範將軍從微相隨,俊元是雄威副都頭,轉至正使,皆是範將軍兼系右軍統制、同提舉一行事務。心懷忠義,到今朝廷何曾賜罪?太尉不須別生疑慮。”

    張太尉道:“更說與你:我相公處有人來,教我救他。”

    俊道:“如何救他?”張太尉道:“我遮(這)人馬動,則便是救他也。”

    張俊:“動後,甚意思?”

    張太尉道:“遮裡將人馬老小盡底移去襄陽府不動,只在那駐紮,朝廷知後,必使嶽相公來彈壓撫諭。”

    俊道:“太尉不得動人馬。若太尉動人馬,朝廷必疑,嶽相公越被罪也。”

    張太尉道:“你理會不得。若朝廷使嶽相公來時,便是我救他也。若朝廷不肯教嶽相公來時,我將人馬分佈,自據襄陽府。”

    俊道:“諸軍人馬,如何起發得?”

    張太尉道:“我虜劫舟船,盡裝載步人老小,令馬軍便陸路前去。”

    俊道:“且看國家患難之際,且更消停。”

    張太尉道:“我待做,則須做,你安排著,待我教你下手做時,你便聽我言語。”

    俊道:“恐軍中不服者多。”

    張太尉道:“誰敢不服?”

    傅選道:“我不服”(按,傅選本未在場,此處可見破綻。)

    俊道:“傅統制慷慨之人,丈夫剛氣,必不肯服。”

    張太尉道:“待有不服者,都與剿殺!”

    俊道:“這軍馬做甚名目起發?”

    張太尉道:“你問得我是。我假做一件朝廷文字教起發,我須教人不疑。”

    俊道:“太尉去襄陽府,後面張相公(指張俊)遣人馬來追襲,如何?”

    張太尉道:“必不敢來趕我。設他人馬來到遮裡時,我已到襄陽府了也。”

    俊道:“且如到襄陽府,張相公必不肯休,繼續前來收捕,如何?”

    張太尉道:“我有何懼?”

    俊道:“若蕃人探得知,必來夾攻太尉。南面有張相公人馬,北面有蕃人,太尉如何處置?”

    張太尉冷笑(道):“我別有道理:待我遮裡兵才動,先使人將文字去與蕃人,萬一枝梧不前,教蕃人發人馬助我。”

    俊道:“諸軍人馬老小數十萬,襄陽府糧少,如何?”

    張太尉道:“這裡糧盡數著船裝載前去,鄂州也有糧,襄陽府也有糧,可吃得一年。”

    俊道:“如何這裡數路應副錢糧尚有不前,那裡些少糧,一年以後,無糧如何?”

    張太尉道:“我那裡一年以外不別做轉動?我那裡不一年,叫蕃人必退。我遲則遲動,疾則疾動,你安排著。”

    張太尉又道:“我如今動後,背嵬、遊奕服我不服?”

    俊道:“不服底多。”

    張太尉又道:“遊奕姚觀察、背嵬王剛、張應、李璋服不服?”

    俊道:“不知如何。”

    張太尉道:“明日來我遮裡聚廳時,你請姚觀察、王剛、張應、李璋去你衙裡吃飯,說與我遮言語。說道:張太尉一夜不曾得睡,知得相公得出,恐有後命。今自家懣(們)都出嶽相公門下,若諸軍人馬有言語,教我怎生制御?我東西隨人,我又不是都統制,朝廷又不曾有文字教我管他懣,有事都不能管得。”

    至三更後,俊歸來本家。次日天曉,二十三日早,眾統制官到張太尉衙前,張太尉未坐衙。俊叫起姚觀察於教場內亭子西邊坐地。

    姚觀察道:“有甚事,大哥?”

    俊道:“張太尉一夜不曾睡。知得相公得出,大段煩惱,道破言語,教俊來問觀察如何。”

    姚觀察道:“既相公不來時,張太尉管軍,事節都在張太尉也。”

    俊問觀察道:“將來諸軍亂後如何?”

    姚觀察道:“與他彈壓,不可教亂,恐壞了遮軍人馬。你做我復知太尉,緩緩地,且看國家患難面。”

    道罷,各散去,更不曾說張太尉所言事節。

    俊去見張太尉,唱喏,張太尉道:“夜來所言事如何?”

    俊道:“不曾去請王剛等,只與姚觀察說話,教來複太尉道:‘恐兵亂後不可不彈壓。我遊奕一軍鈐束得整齊,必不到得生事。’”

    張太尉道:“既姚觀察賣弄道,他人馬整齊,我做得尤穩也。你安排著。”

    俊便唱喏出來,自後不曾說話。

    九月初一日,張太尉起發赴樞密行府,俊去辭,張太尉道:“王統制,你後面粗重物事轉換了著,我去後,將來必不共遮懣一處,你收拾,等我叫你。”

    重念俊元系東平府雄威第八長行,因本府缺糧,諸營軍兵呼千等結連俊,欲劫東平府作過,歲時俊食祿本營,不敢負於國家,又不忍棄老母,遂經安撫司告首。奉聖旨,補本營副都頭。後來繼而金人侵犯中原。俊自靖康元年首從軍旅,於京城下與金人相敵斬首,及俊口內中箭,射落二齒,奉聖旨,特換成忠郎。後來並系立戰功,轉至今來官資。俊盡節仰報朝廷。今來張太尉結連俊別起事,俊不敢負於國家,欲伺候將來赴樞密行府日,面詣張相公前告首。又恐都統王太尉(按,指王貴)別有出入,張太尉後面別起事背叛,臨時力所不及,使俊陷於不義。俊已於初七日面復都統王太尉訖,今月初八日納狀告首。如有一事一件分毫不實,乞依軍法施行。兼俊自出宮以來,立到戰功。轉至今來官資,即不曾有分毫過犯。所有俊應

    幹告敕宣札在家收存外,有告首呼千等補副都頭宣繳申外,庶曉俊忠義,不曾作過,不敢負於國家。謹具狀披告,伏候指揮。

    在《告首狀》之後,王俊還附有一個《小帖子》,說道:契勘:張太尉說,嶽相公處來人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一二所載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狀》也將其部分內容摘錄如下:“……及因罷兵權後,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又令看訖焚之,又令張憲虛申報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張憲商議待反背而據襄襄陽,及把截江岸,兩下令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誣告岳飛以書信串通張憲謀反的張俊為此做證詞,然而據《鄂國金陀萃編》卷24《張憲辨》記載:“另有“初八日隨狀陳首”的“小貼子”“契勘張太尉,說岳相公處人來,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此為“尚書省敕牒”所載。就是說王俊的告詞中已經說明他並沒有看到有人到張憲軍中給張憲捎來岳飛的信件,由此可知連王俊也否認張憲與岳飛通訊,但是後來的冤獄卻一口咬定兩人通訊謀叛。而這條罪狀的物證全屬子虛烏有,只好編成是王貴和張憲“當時焚燒了當”,然而這個前後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證詞”竟然被當成確鑿的證據成為害死岳飛的依據。而張憲本身和王俊不和,所謂張憲找王俊密謀造反的事情是不合乎邏的!

    岳家軍中只有姚政與龐榮、傅選附會王俊誣告岳飛。在岳飛被捕下獄後,“岳家軍”中除了上面這些參與誣陷的人外,大部分保持了沉默。

    岳飛的老部下王貴為這些證言作證,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王貴是在有把柄被秦檜一黨捏在手裡,他迫於無奈在秦檜一黨擬好的狀詞上按了手押!

    因為王貴在郾城之戰時退縮被岳飛責罰,當時秦檜和張俊原以為王貴一定怨恨岳飛,可以引誘上鉤。然而王貴卻說:“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最後,張俊等人又以王貴家的陰私,進行脅持,王貴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從 (《宋史》卷368《張憲傳》

    王仲言《揮麈錄》載王俊告變狀甚詳,且雲:“嘗得其全案觀之,餘嘗得當時行遣省劄,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鍊文致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

    大理寺卿李若樸何顏猷薛仁輔在審嶽案時上奏岳飛無罪,認定所列罪名只有“指斥乘與”有可能是真的。據《嶽侯傳》載:“初獄成,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謂岳飛罪當徒二年 ”其它的罪名不成立。而對岳雲的定罪也微乎其微。秦檜對此十分不滿,派他的心腹万俟卨羅汝楫負責審理嶽案,結果儘管證據漏洞百出,岳飛無供,秦檜一黨依然將岳飛置於死地!

    當万俟卨等奸佞之徒審判岳飛的時候,岳飛曾經對他們說:“皇天后土,可表飛心!”“對天明誓,吾無負於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嶽侯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月戊寅注。

    岳飛還曾經透過絕食來表示反抗,“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閣門祗候雷視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l《嶽少保誣證斷案》

    當岳飛遭到陷害,被投進冤獄之時,宋金彼此間議和的書信、使者往來非常頻繁。宋高宗趙構和姦相秦檜原以為大興岳飛冤獄,宋金就可以簽訂和約,就可以偷安於東南了。但南宋軍民並沒有被壓服,他們既反對謀害岳飛,也反對向金屈膝投降。當初,岳飛入獄的訊息傳開後,南宋朝野震驚。一些正直人士不顧宋高宗和秦檜的專制淫威,紛紛設法營救岳飛。

    岳飛在獄中被賜死。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岳飛無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視了一陣,接著就拿過筆來在供狀上寫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三朝北盟會編》卷208《林泉野記》記載:“雲、憲坐斬,並賜飛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嶺外,天下冤之。飛略知書傳,禮士恤民,所至秋毫無犯,民不知兵。”

    已賦閒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對於這場冤獄,南宋史家紛紛拿起筆來記載當時的民意!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嶽侯傳》記載:“侯中毒而死,葬於臨安菜園內。天下聞者無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

    《中興小紀》卷29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詔賜飛死,斬憲、雲於市,令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蒞其刑,家屬立徙廣南,且籍其家貲。……飛知書而得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間安堵,不知有軍。先計後戰,屢勝強敵,號為良將。其死也,天下冤之。”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 癸巳,詔飛賜死,命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蒞其刑,誅憲、雲于都市。……仍籍其貲,流家屬於嶺南。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飛知書,善待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皆安堵,不知有軍。至今號為賢將。”

    南宋學者歐陽守道在紀念岳飛的文集中寫道:“嶽忠武王之死,孰殺之?金人不能殺王於戰,能殺王於獄。蓋自遣秦檜來相,而金人之令行於江南矣!其所欲殺,豈獨一嶽王?檜方次第掃除以報,而藝祖在天,丕降罪疾,殛之。”

    有確鑿的證據表明秦檜矯詔殺嶽,而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而殺嶽不僅順理成章,而且合乎邏輯。在高宗被秦檜架空的前提下,高宗要岳飛死之說是沒有根據的,曹操殺楊修的責任不能一股腦的推給漢獻帝吧?

    秦檜是金國的間諜,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秦檜向金兀朮揭發了南宋的情報工作者宇文虛中,還將宇文虛中的家人全部遣送到金國。

    《宋史·秦檜傳》〈兀朮遺檜書〉:“‘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秦檜做為金國內應,執行金國主子“殺嶽換和平”的指令,陷害岳飛,假傳聖旨謀殺岳飛,這是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 秦檜死後, 秦家失勢,使長期壓抑的主戰派看到了希望,開始要求給岳飛恢復名譽。 當時秦檜死黨万俟禼以金國剛剛願意和南宋和平相處為名,阻撓為岳飛評反,胡說南宋一旦為岳飛平反,金國必然會懷疑南宋對和議的誠意,因此力主不可為岳飛平反,因此平反不了了之。可以看出,這件事恰恰契合了“必殺飛,始可和”的金宋密議, 按秦檜死黨万俟禼 之意,平反岳飛是動了金國的乳酪,因此這件事情是殺嶽換議和最有力的旁證之一。

  • 5 # 為國釣魚

    謝友邀

    又是借用提問的方式表達觀點的老套路

    從題目看,題主的腦子已經被三無網文洗得乾乾淨淨。秦檜背鍋?他背毛線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

    手機螢幕太小,這段文字實際上只是李心傳對秦檜一生所作的小總結的一部分,題主如果喜歡就拿去慢慢洗,彆著急,洗完還有

    很多人對秦檜有誤解,認為秦檜是主和派,岳飛是主戰派,所以兩人是天生對頭

    但實際上南宋初期的宰相朱勝非、趙鼎都主和,也都與岳飛交好,紹興四年岳飛就是因為朱、趙二人的力薦和支援收復襄漢六郡,升為清遠軍節度使。“戰”是“和”的基礎,真正的主和派必然明白“能戰方可言和”的道理

    戰與和的分歧只是各人根據自己對敵我力量、時局作出的戰略判斷,在兩宋朝堂上一直不乏相關爭論。為什麼其他主和派不殺人不捱罵呢?因為其他主和大臣的出發點是維護宋方利益。朱熹與弟子們議論過趙鼎議和與秦檜“議和”的差別:

    【趙丞相亦自主和議,但爭河北數州,及不肯屈膝數項禮數爾。至秦丞相,便都不與爭。】~《朱子語類》本朝五

    紹興八年第一次紹興議和最初由首相尚書左僕射趙鼎主持,趙鼎在談判期間與金使烏凌阿思謀鬥智鬥勇,不僅僅滿足於金國願意交還的陝西、河南,他還要求金國歸還河北數州,也不肯在名分上吃虧

    不久尚書右僕射秦檜使詐趕走了趙鼎,議和工作改由秦檜負責。秦檜一出馬就全盤接受了金國開出的全部條件,趙構稱臣、納貢,大宋變成宋國

    不談判、不爭取利益的“議和”是不是議和?如果允許在協議書上以摁手印代替簽字畫押的話,秦檜的“議和”換一頭豬上去也能完成

    秦檜回到南宋第一次面見趙構時提出兩條建議

    【檜言:“如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遂建議講和,且乞上致書左監軍昌求好。】~《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9

    1.求和

    2.向金軍左監軍完顏昌求和

    秦檜迴歸前本來就是完顏昌帳下的參謀軍事、隨軍轉運使,他直接建議趙構向完顏昌求和這事就很耐人尋味了

    秦檜主持完成的第一次紹興和議僅維持了一年零四個月就被金軍都元帥完顏宗弼踢翻了桌子,宗弼覺得咱收收歲貢就好,為什麼好好的要把陝西、河南交還宋國呢?

    紹興十年五月完顏宗弼雄心勃勃指揮金軍分四路大舉南侵,沒想到除了撒離喝一路與川陝宋軍陷入僵持外,河南李成、山東聶埒貝勒分別被岳飛部和韓世忠部打得找不著北,宗弼親帥的精銳主力更是連踢順昌、郾城、穎昌三塊大鐵板,幾乎生活無法自理

    關鍵時刻是秦檜力挽狂瀾,他們一夥連哄帶嚇說服趙構先後下詔命各帥撤了軍

    完顏宗弼不服,籤軍十萬,第二年春向南宋淮西地區再次發起攻擊,經柘皋、毫州兩戰後,宋金兩軍相峙。這時金軍的後勤供應出了問題,按宗弼的說法

    【……諸軍飢苦之聲不忍聞,但虛心寬諭而已。又,諸將士雲:“輜重俱盡,有食奴婢者。”……】~《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徵蒙記

    金軍已經到了宰殺軍中騾馬和隨軍奴婢充飢的地步。迫不得已,宗弼放歸了扣留的南宋使者莫將、韓恕,向南宋表示願意議和

    秦檜誘使趙構再次果斷地獻上膝蓋,臣構割讓了淮河---大散關以北,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秦檜還矯詔殺了宗弼的眼中釘岳飛作為投名狀

    宗弼很開心,他覺得南宋有趙構、秦檜這對低眉順眼組合對金國來說簡直就是一件天大的幸事,於是

    金國出面力保秦檜成為南宋的終身獨相

    秦檜不僅僅是殺過岳飛,他禍禍的主要物件是趙鼎、張浚、王庶、張九成、張戒、劉大中、辛次膺、李光……等一大批文臣

    除了降書寫得好外,秦檜沒有任何才能。他治理朝政的手段就是打擊異己;他抓經濟的方法只是增加稅賦。對外,秦檜唯金爸爸是從;對內,秦檜兇殘暴虐

    有的“理客中”說“一個人不可能一輩子只幹好事或者只幹壞事”,但是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歷史上的秦檜從來就沒有幹過一件好事,到目前為止,所有替秦檜洗地的言論都被證明只是謠言。這樣看來,按“理客中”的思路,秦檜應該不是人,他的歷史地位在南宋就已經蓋棺定論並久經考驗

    【(寶祐二年)二月甲辰朔,詔太常釐正秦檜諡,因諭輔臣曰:“諡[繆狠]可也。”】~《宋史》卷44.理宗四

    之前秦檜的諡號已經經過由“忠獻”改“繆醜”改回“忠獻”,寶祐二年南宋對秦檜的諡號進行了最後一次修改,理宗親自下令,秦檜諡“繆狠”

    [名與實爽曰“繆”],理宗對秦檜“忠獻”的諡號進行了無情的嘲弄

    “狠”字並不符合諡法,估計理宗和朝臣們實在無法從諡法中找到能與秦檜的陰狠狡險相匹配的字,只好採用最直白的“狠”

    秦檜這麼個玩意站起來幹什麼?他跪在那裡就是一道最美麗的風景

    如果有人實在想替秦檜塑一坨坐像放在家裡供奉我們也無法反對,畢竟這是一個河利秀老師都能揚名立萬的多元時代。但是請記住,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容忍隨地大小便

  • 6 # 人生處處皆戰場

    秦檜背不背窩已經不重要了,從政治意義上講秦檜肯定還要跪下去,不管是政治意義還是歷史意義!

    今人總想斷古案,其實沒有意義,既判不古案,也無法準確的斷古案。因為你所依據的都是歷史資料,然而歷史資料本就有各自的視角與情緒。所以不需要費那個心,你也費不上那個心。幾千年的歷史從新翻一遍也翻不過來,也改變不了什麼。唯一可做的總結歷史,總結教訓,讓歷史不重演就是對歷史最大們安慰,也是歷史的價值!

  • 7 # 使用者5760243513596

    秦檜會永遠跪下去!一旦秦檜站起來,中華民族就會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亡國肯定,亡種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秦檜的跪與站,已不是秦檜個人或者說是秦氏宗族的問題,其已經是殘害忠良、賣國求榮的奸臣代表性形象,抽象形成一種中華民族的記憶符號,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翻案意味著什麼?你懂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名在古代是什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