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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88摩羯888

    1,善於使用第一人稱和鄉土題材,寫的活像真事。

    人們上學期間讀了他的作品,往往覺得不像小說,而像極了他的自敘傳,數年時間都會保持一種探究真實的心理。

    甚至魯迅本人不曾打過小工,人們也強烈疑惑孔乙己裡的酒店小二,是不是他小時候做過的事,沒錯我就疑心了幾年。這樣強烈的真實感,在其他課文裡不多見,甚至可以說就莫有。

    2,先生的無論什麼文章,總給人深刻的印象。也許學習的馬馬虎虎,真是拿它當了平常文章,但多年以後老是不忘。

    我學的第一篇百草園,就沒有認真學,也沒認真記,當年也沒覺得怎麼好,後來發現裡面講的什麼,一直沒有忘。在大學課本里,學到一篇我的第一個師父,粗粗看過一遍,連作者也忘了是誰,文章卻都記著,不久前才發現原來是魯迅的!

    雖然我舉的不是吶喊的例子,但我們知道,吶喊裡沒有哪篇不是深刻文章的老祖宗。

    3,語言富有現代特色,文從字順,從第一篇狂人日記,我就不覺得那是一百年前白話的第一篇創作。雖然偶有詞彙和標點與今天不相同,但那種現代感仍然深切。我從來沒覺得後人來得更高明。

    4,分寸感。語言的文白程度掌握的恰當,各種修辭運用的恰當,說理也善於說的適可而止;感情飽滿充沛,技巧為之助而非為斧鑿,選材更是一大學問,他說雜取種種人合於一人,雜取種種事合於一事,選材要嚴,開掘要深,文氣要連貫。這都是很精審的做法。

    5,形式自由,中西文法隨意用之,在今天已不算什麼,但當年搞出來卻是強烈的創格,作品的確新鮮的人們相當不易接受。

    6,他在修辭上一個特點,是熟練的雜糅多種技巧,比如比喻裡也有誇大。你比較難以界定他哪句話用的什麼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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