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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旺情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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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情談心
奧巴馬並不是完全黑人,可能是他的外觀黑人一定先入為主的觀念!他是非洲裔美華人(美國黑人)和高加索人美華人(白人)的混血後代。從血統上講是黑白混血,這種情況下,一般認為是黑人。美國過去在種族歧視上對黑人的定義是32分之一以上的黑人血統就是黑人。
紐約的計程車司機,對黑人種族歧視尤為嚴重,不願意搭載這類乘客,奧巴馬曾經受過這種待遇。所以當有人問奧巴馬是不是黑人時他說,你問問紐約的計程車司機就知道了?
理論上不算,但由於美國現在純種黑人只有不到5%,因此,這部分混血兒一般都被當作黑人看待。畢竟整體特徵差異不大,不光奧巴馬,包括NBA的球星,絕大多數都是混血,遠沒有非洲黑人那麼黑。
另外,奧巴馬的父親是肯亞人,奧巴馬的祖籍也同為肯亞,因此,就被稱為首位非洲裔總統,黑人只是習慣性的叫法。 -
3 # 無心玩兒此號
原來奧巴馬是混血人啊?受教了,從你的提問裡,我才知道了奧巴馬原來背景如此複雜,雜。
也不能怪我無知吧,誰讓奧巴馬本身長得那麼黑呢?量誰也不可能單單從奧巴馬的長相上就看出他是個混血人吧?如果不是特別關注奧巴馬,專門研究過奧巴馬,我想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知道奧巴馬是什麼血混了什麼血而成人的吧?
像我們這些不關心國際大事,只把腦袋紮在咱國內這個圈子裡的人,誰管他奧巴馬是什麼人種呢?知道奧巴馬是什麼人種,有紅包收嗎?沒有!所以我才懶得去管他到底是什麼人種呢!
我就這麼無知地把你當黑種人了,咋滴?反正你也不關心我把你當什麼人看!你既然不關心我把你當什麼人種看,那你長得那麼黑,我就當你是黑種人了。想讓我去研究你到底是什麼人混的?對不起,我真沒那麼無聊!有那時間,還不如答個問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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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閔行鄰里大叔
奧巴馬是一個白+黑=不白不黑的人,也就是經常說的雜交(half種)混血兒。美國雖然號稱民族的大熔爐,但是種族歧視的問題一直沒有真正得到解決。然而不黑不白的人在美國的生存環境就更加艱難,他們只佔人口的2.5%,成了少數族裔中的少數。主要原因是:黑人看你黑的不夠,不是我們的同類;而在白人眼裡,你哪是白人你就是黑人呀;白人社會不接納,黑人社會也不接受,成了都不待見非驢非馬的玩意。同樣華人與白人的孩子,也遇到同樣的問題。由於美國社會白人佔62%,黑人佔12%,而且主流社會是以白人為主,把不白不黑的認定是黑的,在黃種人看來比黃種人要黑,那就是黑人呀。
雜交品種往往的得到了改良,混血兒非常的聰明,由於生存環境惡劣,要和其他族裔平起平坐,就要加倍努力,要想出人頭地更要百倍奮鬥,異乎尋常努力奮鬥的奧巴馬就成了這一群體的傑出代表。
奧巴馬的爸爸貝可拉 奧巴馬,年輕時從肯亞到美國留學,留學期間在一些人的幫助下與叛逆的白人美女—安 鄧納姆相識、相愛、結婚並生下了小奧巴馬。後來由於父母分居兩地,老奧巴馬有了小三,白媽媽就與黑爸爸(回國後從政失敗,遭遇三次車禍四十六歲離世)離了婚。所以小奧巴馬是在極其困苦的單親家庭中長大,苦難的童年磨鍊了小奧巴馬頑強的意志和優秀的性格。這為以後奧巴馬克服重重困難、力壓群雄,進入政壇,成功當選美利堅第四四任總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以後再介紹短短八年的總統生涯是如何把奧巴馬從豪情萬丈的小夥子磨鍊成白髮蒼蒼老頭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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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世外桃源ok
奧巴馬混血人可能是真,但看他怎麼混的,往白人方向混的,就像白人。奧巴馬是往黑人方向混的,一看是黑人,只能稱他為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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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睿
貝拉克·侯賽因·奧巴馬出生於美國夏威夷檀香山(火奴魯魯,Honolulu),父親是來自非洲肯亞的留學生,母親是來自堪薩斯州威奇托的白人,是一名人類學家。奧巴馬童年還有一段時間是在印度尼西亞度過的。
從生物學上看,奧巴馬是非洲黑人和美國白人的混合血統。之所以強調奧巴馬的黑人身份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從生物特徵上看,雖然奧巴馬事實上屬於黑白混血,但因為黑人的生物特徵往往更明顯,所以多數情況下,與黑人混血後的小孩更多的表現出黑人的生物特徵。例如,奧巴馬的黑面板、厚嘴唇、捲曲的頭髮等等。
對奧巴馬出生的更多的指責其實是出於政治原因,也就是來自於其政治對手對手關於奧巴馬是否出生於美國本土的指責。根據美國憲法,出任美國總統必須是出生於美國本土的公民,因此奧巴馬的政治對手經常指責其並非出生於美國本土,以質疑其參選美國總統的合法性。這種指責伴隨了奧巴馬兩次競選。即使奧巴馬第二次成功勝選連任總統後,依然有很多政客質疑奧巴馬的出生。直到白宮於2011年公佈了奧巴馬的出生證明,證明他確實出生於夏威夷,依然有人對出生證明的真偽進行質疑。2017年3月9日,奧巴馬的哥哥馬利克·奧巴馬在社交媒體上曬出了一張疑似奧巴馬的出生證明,顯示奧巴馬出生於肯亞。
(白宮公佈的奧巴馬出生證明)
(奧巴馬哥哥曬出的疑似奧巴馬的出生證明)
奧巴馬已經卸任,爭論其出生已經沒有太大必要,奧巴馬出任美國總統的事實已經無法改寫。奧巴馬的膚色就更不重要了,畢竟政治政策才是應該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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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瀟瀟雨57
一個黑人如欲洗白,在法律上脫離黑人,就必須和白人婚配五代以上,其中再沒有黑雜墨染的血緣混入, 這在生物學和社會學上是很難的。 美國是一個移民來源龐雜,可以說是個大雜燴的民族國家。相對來講混雜洗白還是比較容易的。如果一個黑人未來五代都是和純種白人婚配,那麼如奧巴馬就是1/2,他妻不是米歇爾換成希拉里,他就1/4黑人血源了。然後他孫子是1/8,曾孫1/16,玄孫1/32,完成法律上不再是黑人了。但辨別清晰,追根探源的工作十分複雜,就如莊子曰: “一尺之捶,日去其半,萬世不竭”。分到了分子,原子,都是沒有窮盡的。 還是有黑雜墨染的黑人血統。 如果在中國家庭觀念比較強烈的民族國家, 奧巴馬要完成五世洗白更困難巨大了。他後面的五世是否有人願意接盤,為他洗白,無怨無悔,實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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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兔主席
奧巴馬的身世:
美國第44任總統巴拉克·奧巴馬1961年生於夏威夷檀香山,母親Ann Dunha(1942-1995),白人,英格蘭裔,是一位人類學家,擁有夏威夷大學的博士學位。父親Barack Hussein Obama Sr. (1936-1982),黑人,一位肯亞的高階經濟學家。
巴拉克·奧巴馬總統的父親感情歷史非常複雜,和多個女性共育有8個子女,包括奧巴馬。
美利堅合眾國是一個歐洲白人在北美的殖民發端的國家,大量僱傭黑人從事農業生產及家庭服務。據此,白人與黑人有嚴格的種族界限及相應的種族主義政策或原則。
在血統上奉行所謂的“one-drop rule”——這是一個社會及法律意義上的種族劃分原則——任何人只要在爺爺奶奶姥爺姥姥中有一個黑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種),即當被認定為黑人(Negro)。(所誒的“一滴”的黑人血液)=。
實踐上,白人與黑人混血後,膚色更有可能會變深。奧巴馬本人就是例子。剛好落入有色人種的分類裡。
這條法則不蹲的演變發展,近至20世紀,在一些州(如田納西、佛吉尼亞)成為法律。這種實踐是極端種族主義的表現:一個社會的主導或優勢民族認為,稍有血統不純,混血即被劃定為劣勢民族,據此保持自己的血統的純潔性和獨特性。
在20世紀的美國,白人社會(特別是南部)普遍的接納one-drop rule,用此來維持和強化白人至上主義。
該條法律無視個人的文化認同:即便你在白人環境長大,自認為是白人,但有一點黑人血統,膚色不夠白,也會被認為是黑人。它是一個基於種族的認定(或者說基於膚色和外貌的認定)。
白人與黑人的混血被稱為“mulatto”。擁有最多mulatto的地方是當今的巴西。合計4200萬人。其次是多明尼加,680萬人,古巴,500萬人。美國有約180萬人。
奧巴馬應當被認定為mulatto,或者是黑人,但肯定不是白人。
在21世紀的實操中,即便是巴西這樣種族高度混雜的國家裡,定義mulatto,定義黑人、白人,也只是可能看外觀。我不久前聽一個新聞介紹說巴西在採取新的政策(例如在教育領域)扶持少數族裔(即黑人),但很大一部分人口都是黑白混血。如何判定誰是黑人?就是讓“有經驗”的人來看一看,頭髮的捲曲方式,鼻子、嘴唇……讓人回憶起納粹的種族鑑定方式。主觀的判定為黑人後就可以享受一定的升學優惠政策。這足可說明種族判定的主觀性。
按照這套標準,奧巴馬也肯定被劃為害人。
總結一下:
在美國根深蒂固的one-drop rule下,奧巴馬有50%的純正黑人血統,肯定會被劃定為黑人。這個觀念雖然是19到20世紀的舊觀念,但在今天仍然在人們(特別是美國南方各州)中深入人心。
奧巴馬的長相肯定也不是白人,白人無法對其進行種族上的認同(巴西對mulatto的判定的案例)。
然後看實用的:像奧巴馬這個條件,如果自我定位為白人,白人是不會接受的,而且會極大地得罪黑人,認為這個人是在主動的依附白人((注意,美國沒有mulatto這樣的折衷概念,非黑即白)。這樣的人會被整個美國黑人群體唾棄。
將自己定義為黑人,一方面符合美國的one-drop rule的殖民時期種族主義留下的遺產和潛規則,另一方面能取悅黑人,而且能將自己定義為少數族裔、弱勢群體,會在政治上加分的,何樂而不為?奧巴馬的唯一選擇就是將自己定義為黑人。
——另外再增加一個性別的維度,奧巴馬的父親是黑人,母親是白人,姓氏也隨父,在父權社會里更讓人覺得他是黑人。
至於黑人群體,對奧巴馬的情緒是複雜的。一方面他們認為這個人是白人母親(以及印度尼西亞繼夫)帶大的,不算黑人文化,而且父母均如此的精英,受過如此高等的教育,與美國黑人群體相差太遠,他們對奧巴馬的文化認同是很弱的,但另一方面,他的外貌長相,他的被白人社會的排斥,他的出色(一個一半來自本本種族的出色分子)又是如此不可多得的一個機會,為何不納入黑人群體呢。
綜上,奧巴馬會被美國社會認定為黑人。而從自己的政治生涯考慮,為了給自己帶來弱勢群體少數族裔的標籤,也何妨將自己定義為黑人呢。只有這樣,他的競選才可能創造美國曆史上第一個黑人總統。這是多大的一個政治標籤。
當然,我們這裡忽略了一系列的討論,即雖然為白人母親養大,但作為有色外貌的他,在成長曆史上可能一直被同學同僚同事視為黑人。他在整個生命中不斷髮現應證和找尋自己的黑人身份。過程中,他發現自己是黑人,對黑人的文化和社群產生同情,“越來越黑”!
因此,無論主觀,客觀,奧巴馬都是黑人。他也娶了黑人為妻。他的後代都將是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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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象眼觀天下
可能你們沒有聽說過“一滴血“原則。按照這個原則,只要白人某個人祖上有一點黑人血統,那他就是黑人,無論他的膚色和種族特徵是什麼。這個原則適用於黃種人。
美國獨立後,為了保持白人的純潔,各州先後立法,確立了一滴血原則,只要某個人祖上有一點兒非白人血統就不是白人。哪怕十世祖有一方是黑人,儘管之後歷代全都是與白人通婚,到他這一代只有千分之一的黑人血統而有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白人血統,他也不是白人。
奧巴馬本人黑人特徵太明顯了,說他是黑人尚不為過。假如奧巴馬的後代哪怕全都與純正的白人結婚,下去一萬代,他的後代也不是白人。
美國社會確立這個原則是為了保持白人血統的純正,是典型的種族主義。直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隨著黑人解放運動興起,一滴血原則才被宣佈違反為憲法。
他是黑人還是白人?
不過,現在美國社會中種族主義思潮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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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林中王47
首先他不是白人,也不是黃種人,好像是黑人和印第安人的混合物,因為混的過黑,所以人們就認為他是黑人。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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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瀟瀟雨49
奧黑的血統尚未洗白,當然是黑人了。美國法肆的最低洗白門坎是少於1/32之黑人血統可視為非黑人。(即連續洗白五代以上者)。奧黑的二分之一雜染被米歇爾加染一道(25%),奧黑洗白之路故"任重道遠"矣!哈哈哈哈哈…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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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奧巴馬是混血人種,但他母親是黑人,他的膚色雖然與純黑人種有區別,但他遺傳了大部份的黑色人種的基因。從外表上看,人們習慣上將他視為黑人。
2,美國的種屬歧視。奧巴馬的祖籍是非洲的肯亞,但他從小生活在美國的黑人社群。人們的習慣與長期的歧視將混血人種稱為黑人。
3,奧巴馬是黑國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總統。全世界的黑人包括美國黑人視他為英雄。樹他為榜樣,是年輕人學習奮鬥的楷模。因此美國社會,尤其是黑人社會視其為同類而支援他,崇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