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20
回覆列表
  • 1 #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因交通事故,車輛維修後會造成車輛貶值,保險公司是不賠,有保險法規定,這個全世界保險行業也不賠,單獨上其它保險除外。

    其它也不能賠的:車輛自然磨損,腐蝕,機械故障,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人違故意騙保。

    其它的可參閱各險種保險合同。上保險一定要看。否著很意外。

  • 2 # 看字老序列

    借個圖美化一下先

    在當下的車輛事故後,所有的賠償都不會考慮車輛本身貶值導致的損失,不僅是保險公司不賠,就是一般的車主互相之間也很難界定這個損失:

    一、小事故,對於二手車的評估影響其實是很小的。其實老司機們很少遇到這種情況,我也是後來才聽別人說起,新車出了事故之後,問對方索賠車輛貶值的費用。

    這種一般是發生在雙車以上,對方全責的前提下,其實這種索賠說起來好像也沒什麼不對:你這臺車本來是值20萬的,撞了以後損失了1萬塊,所以該對方賠。

    但是,按照自然磨損的道理,你的車就算是五年內一次事故沒出(這種屬於極低機率的),保險公司也會給你每年25%左右的車損險折舊價——道理很簡單,車輛不是收藏品,它在路上跑,不可能一點磨損不發生,也就必然的會有折舊,這也是車輛屬於動產而非不動產的根本原因。

    借來的圖

    二、拋開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其實就按一般人的理解,車輛是消費品,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買房是投資,買車是消費。

    理解了這個道理,再回過頭來算你的車輛貶值費用:既然你的車每年都會有25%左右的正常價值損耗,那這個比例之內的費用,就不該對方賠吧?再說一個,你口頭上說的車輛貶值,但是假設你是才開出4S店0公里的新車,你是否會在撞擊後就拿去二手車市場賣掉?你個人發生的單車事故造車的車輛貶值,在車禍後的車輛貶值總額裡佔多大比例呢?

    換句話說,不光是保險公司不好給你算這筆帳,就連法院其實也很難界定這種貶值的真實度。

    還是借的圖

    三、再到二手車市場去看看,一般造成二手車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因素,包括:重大事故造成的車輛主體形變、甚至報廢,或者有人員在車內傷亡,“不吉利”造成的買家迴避忌諱等等。

    對於一般小的事故,往往是經過維修或更換配件之後,就連二手車鑑定師也未必能看出來,更主要的是,二手車最核心的評估基礎,是車輛使用年限、行駛里程數,而且往往在二手車市場上,都會有多輪討價還價的過程,這些過程怎麼計算貶值率呢?

    所以彙總下來說,貌似有道理的車輛貶值率,實際是不可操作的,也就是幾乎沒人能算出一輛車的貶值率是多少,除非你是限量版超豪車,本身目的是為了收藏拍賣,而且是在拍賣前被人撞了……這種情況畢竟少之又少。

  • 3 # 小小巖哥

    理論上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車輛貶值損失的,保險公司只能按照責任認定和車輛所上的保險種類,做出相應的賠償。如果您的車輛在交通事故中,損傷很嚴重,並且是對方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是可以提出賠償的。但是其中會牽扯很多問題,下面我給大家梳理一下,並分享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三年前,我朋友的車停在路邊正常的停車位裡,一位醉酒司機在毫無剎車的情況下,直接撞上我朋友車輛的左後門處,導致車輛的側面和尾部損毀嚴重。此次事故的責任認定是對方全責,由於對方是酒駕,所以對方的保險公司不對此次事故做出賠償,所有的費用都需要對方自行承擔。車輛被拖到4S店後,4S店首先明確認定這是一輛大事故車,車輛的C柱和尾部受損嚴重,最後車輛的定損維修費用為15.3萬。既然是大事故車,就牽扯到貶值率的問題。首先我們先跟對方的家人進行溝通,告知對方除了需要賠償修車費之外,還要承擔車輛貶值的費用。對方當時就蒙圈了,但是也沒做出明確表態是否可以賠償,只是說自己的經濟能力有限。隨後我們也諮詢了相關人員,得出的結論是,這種賠償私下溝通的可能性不大,基本都要走法律程式。如果要走法律程式,就要開始取證了。首先,我們的車輛暫時不能維修,因為相關部門要取證,並且需要去公證處對此次事故,進行公證才可以。後來在4S店和各種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將車輛的貶值率被評估為5萬元。於是我們開始聯絡對方,對方聽到我們要提起訴訟後,選擇私下溝通解決,最後雙方協商的也不是很愉快。結果是在支付修車費用15萬的情況下,再多支付3萬元的車輛折舊費。巖哥的觀點:跟大家分享了一個我親身經歷的故事,我想說的是,保險公司對於交通事故所產生車輛折舊費,是不會賠償的。所以如果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選擇和對方私下解決或者提起法律訴訟。但是法律訴訟的程式非常複雜,並且最好在所有取證結束之後,再對車輛進行維修。如果碰上耍無賴的人,想要訴訟和獲得賠償,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

  • 4 # 愛車大家說

    道路交通安全法裡關於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描述裡並沒有明確提出車輛貶值損失。所以目前保險都只是賠償車損,不賠車輛貶值的損失。但是這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目前小型汽車大部分都是承載式車身,如果事故傷及車身框架的話那無論怎樣修復都無法達到原先水平的。必然影響車輛的舒適性和駕駛感受甚至安全性。因此我認為過失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車輛受損必須賠償貶值的損失。而且不光是這些,損壞的零配件也應該按照之前的質量標準來賠償。

    我們公司的五菱榮光面包車,前些年被一輛SUV攔腰撞上,車側翻後滑出十幾米遠,右側中門處底盤被撞進去將近60公分,修好以後車況嚴重下降,異響,漏風,底盤松散,結果又開了不到兩年直接報廢了。由於當時司機橫穿路口未按規定讓行右側來車,因此被判全責,最後賠償了對方車損,還額外支付了兩萬折舊費。當然了,公司之所以賠償折舊費也是有客觀因素的,對方可不是一般的社會車輛。白車牌。

    雖說道路交通安全法裡沒有特別明確折舊費的概念,但是民法通則裡有這樣的規定:“損壞國家集體他人財產的應該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遇其他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因此我們的車損就可以算作其他損失,可以要求侵害人賠償。別問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們公司當時也是被起訴後才賠的。所以麼,如果大家遇到此類情況的話可以詳細諮詢律師,該爭取的一定要爭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含有典故的歇後語?